畅行内蒙古凉城县交管大队车管所七项举措深入推进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

#畅行内蒙古#按照支队治理淘汰黄标车有关工作要求,凉城县交管大队车管所对全县治理淘汰黄标车、老旧汽车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讨,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采取七项措施深入推进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开展。

一、认真落实告知。为加快治理淘汰黄标车的力度,凉城县交管大队将系统已达到强制报废期逾期未办理注销业务的786辆黄标车和连续三年未检验的254辆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并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车主办理车辆注销业务。

二、建立详细台帐。为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凉城县交管大队车管运用综合应用平台调取了2013-2015年786辆应淘汰黄标车的详细信息,分别建立了台账以及2013-2015年的“应淘汰黄标车情况分析表”,并建立车辆台账,要求一一核对车辆信息,确保对注销的每辆黄标车都做到心中有数。

三、加大限行力度。在鸿茅镇城区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在县城出入口处全部设置了黄标车限行标志牌。截至目前,已在麦胡图镇、永兴镇范围内的路口设置“黄标车”和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禁止通行标志牌共9块。

四、加大查处力度。组织开展治理淘汰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报废注销手续仍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一经发现立即查扣车辆,并严格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对驾驶人员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五、限制业务办理。一是在机动车年度检验中,实行先尾气检测合格,再受理机动车年度检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工作方法。在车辆业务中,实行限制业务办理的原则,凡有达到强制报废期未办理注销业务、检验期届满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车辆,其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其他机动车业务暂停办理;二是对转入车辆尾气排气全部实行国Ⅳ标准,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转入业务。抽调专门警力集中办理黄标车注销业务;三是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做到落地见车、落地见人。属于监销车辆的,现场监销;属于灭失车辆的,补齐相关手续,坚决杜绝不见人、不见车、手续不全办理报废手续的问题。

六、强化报废拆解。凉城县交警大队组成报废车辆搜索小分队,深入到本辖区厂矿企业、乡村街道,特别是偏远的山村,田间地头,查找停放不能上路行驶或已经处于解体状态的报废车辆,集中托至本辖区回收企业,于年底前集中进行报废解体,为治理淘汰黄标车行动打造有力声势。

七、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手机短信、交通管理电子显示屏,进一步大力宣传治理淘汰黄标车利国利民的深远意义,使之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宣传声势。

畅行内蒙古凉城县交管大队车管所七项举措深入推进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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