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36项公证,以后您“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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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死亡、结婚证;学历、学位、曾用名,日常生活中,很多领域要使用到公证。好消息来了,以后这36项公证,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就能成!

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公证办理首问负责、为特殊群众减免公证费用、公证书快递邮寄……7月23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全省范围内的36项公证事项只要申请资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哪36项公证事项?

好消息!这36项公证,以后您“最多跑一次”!

据介绍,此次活动的范围是全省范围,“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包括公证服务当事人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

包括↓↓

出生

生存

死亡

亲属关系

住所地(居住地)

学历

学位

经历

职务(职称)

职业资格证书

无犯罪记录

曾用名

国籍

户籍注销

未做过户籍登记

(工资)收入

纳税状况

指纹

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

机动车驾驶证

结婚证

离婚证

执业资格证书

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护照

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

成绩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

法人资格

非法人组织资格

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

文本相符

等36项公证事项

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逐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范围。

以后办理公证,老百姓可以享受这些服务

公证机构有一次性告知义务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明确具体,一次性告知清楚,提交材料的标准要在公共网络平台或公证服务窗口公布;公开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路径,努力做到电话一打就通、咨询事项一口说清、网上咨询即时答复;最先接待当事人公证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为当事人办理或引导其办理公证业务。

好消息!这36项公证,以后您“最多跑一次”!

推广“互联网+公证”,打通“信息孤岛”

公证机构要加强与所在地公安、法院、民政、住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打破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核实手段。

充分利用“互联网+公证”服务平台优势,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动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有条件的公证机构还可开通微信城市服务、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多种在线公证服务方式,探索运用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等技术,不断提高公证服务的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公证机构要提供公益服务,开通“绿色通道”

公证机构要加快完善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充分发挥公证回馈社会和服务社会困难群众的公益性。

无法当场出具公证书,可依托“快递小哥”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对无法当场出具公证书,当事人又有需要的,公证机构应采取邮政、快递或其他方式寄送公证书。

据介绍,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是我省公证行业便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的一个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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