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生疫苗造假被罰款344萬,重慶小餐館被罰3425萬,對此你怎麼看?

再不努力我們就老了22


我是不將就的張小果,我正在創業中,我善於不將就的看問題,歐耶!

看到這個題目,我眼前一愣,知道肯定有很多朋友被兩個數字嚇到,被兩種反差擊倒,馬上會感覺這裡面的不公平,一定會把各種什麼黑暗內幕等等拿出來說事。但小果想說的是,當你面對一些社會事件的時候,我們也許會一時的憤怒,一時的義憤填膺,但是你真的知道所有事情背後的真相?

所以,在任何事情面前,我們首先要知道,你面前的信息並一定準確,而且一定是不完全的,你如果順著他們的想法去煽風點火,你很有可能變成別人的棋子。我簡單查了一下百度,一下就明白了問題是什麼。

關於最小一家餐飲店被罰款3425萬元的事情,真相是什麼?

  • 你一定會被“最小一家”這四個字所誤導

你看到“最小一家餐飲店“的第一印象是不是這一家是非常非常小的餐飲店,是一個很弱勢的很可憐的做小本生意的老闆被莫名其妙罰了那麼多錢,是不是很悲慘!但其實“最小一家餐飲店”是這家餐飲店的品牌名,而背後的公司名就叫:最小一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哈哈,你突然感覺被忽悠了,而且這家餐飲公司旗下有35家加盟店,就算每一家店很小,乘以35還算小嗎?所以真相往往讓你猝不及防。

  • 這一家餐飲店為什麼被罰?

根據公告,被罰的原因一是沒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餐飲服務許可證》信息是偽造的,二是現場員工的《健康證》不齊。這就相當於在沒有任何監管的情況下做餐飲,食品安全連最基礎的設施和衛生處理要求都沒有達到,這家小店的東西你敢吃!沒有健康證,如果哪一位員工有傳染病,你被傳染了怎麼辦?所以這家公司的行為是非常惡劣的,35家店,每天按照服務100人來看,每天就會威脅3500個人的衛生安全問題,一年就會影響127萬人的衛生安全問題,這個問題真的不惡劣嗎?而且你要知道還有另一筆罰款,就是這一家被查的真正小店違法收入171萬也被罰沒了,相當於35家的其中一家在沒有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已經賺了171萬元,如果算上35家,大概可以估算這家公司實際已經違法所得5985萬元,從這點來看,罰3425萬元算是真的欺負窮人嗎???

小果也做過餐飲,我瞭解其中的一些要求,關於衛生的要求在保證衛生安全上面是必要的,如果沒有這些要求,在現在競爭那麼激烈的情況下,商家們自己都很難活下去,誰會管消費者的死活,我能少花錢就少花錢,反正也沒有人管。所以有監管有標準,你就得按照標準來執行,如果你連標準都不做,那就是無法無天,不把客人的性命當真了!

而對於長生生物的處罰

關於這個事情,罰款344萬元只是剛剛開始,實際還在整個調查和疫苗召回的事情,還沒有最後做出處罰決定,還在追究挖掘背後各種人的責任,目前最關鍵的是把全部不好的疫苗追回來,不要再傷害到小朋友,所以,這個問題其實是拿著一個還沒有完全處理完的事情來做對比,可見居心叵測。

當我們看到一個報道的時候,請大家一定好好想一想,你看到的真的是事實嗎?還是別人故意想讓你看到的東西呢?現在網絡那麼發達,你只需要自己動手去搜一搜就可以發現很多的端倪。網絡時代的到來對於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最好的就是信息不對稱的情況越來越少,但你也發現為什麼被騙的人反而越來越多呢,就是因為我們太容易相信眼前看到的,太容易被文字、數字和圖片所左右,清醒吧,知道自己不知道才是這個社會的福氣!

我是不將就的張小果,我說的不一定對,我希望你也一起來討論探討,讓我們不將就的過看清事情背後的真相!


不將就的張小果


一個危害有限的地方性私人小餐館因食品違法,竟然被施以天文數字般的重罰(3425萬);而一家全國性的上市公司,由於疫苗造假,波及影響到全國多個省市群眾健康安全,卻被處罰的“不痛不癢”(只有區區344萬),而更讓大家迷惑不解、倍感吃驚的是,兩張“處罰分量”可謂天壤之別的罰單,竟然還都是出自同一監管部門(食藥監)。

一、比較出真知,比較分高下,同一個監管部門發出的兩張“迥然有別”的罰單,凸顯了當前對“問題疫苗”等藥品監管處罰的薄弱環節,以及當前藥品行業違法成本過低的突出問題。

二、食品藥品問題,都關乎百姓群眾的健康安全頭等大事,絕不能厚此薄彼,有失公正。應該與時俱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尤其是要對當前社會反響強烈的“疫苗造假”事件,一查到底,嚴懲重罰,給廣大群眾的一個清楚明瞭的交代。

三、大夥兒衷心期望,對長生生物344萬元的處罰僅僅只是個開端。最終,對違法制假企業的處罰應該是遠遠高於小餐館被處罰的3425萬元。
四、建議處罰食藥違法行為,要充分考慮經營(生產)者的規模大小,收入多少,危害大小,切實做到公開透明,合法合理,並及時接受社會輿論的監督。

五、重罰是方向,但以罰代管,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對食品藥品的安全,必須空前高度地加以認識,嚴管重罰,標本兼治,全程監控。通過形成一套先進、完備的管理體制;完善與之配套的嚴格法規;打造一套方便及時、公開透明、全程可查可控的(疫苗)電子監控系統,以滿足時代的發展要求和公眾的殷切期盼。




霍小姐的八卦爐


憤怒!除了憤怒我無法用其他需要來表達我的看法,都說食品安全大於天,難道藥品安全就不大嗎?疫苗問題就不是問題嗎?罰344億都不足惜!

長生疫苗禍害了多少無辜可憐的孩子,他們還那麼小,為什麼就要承受那麼大的風險!接種不行,不接種也不行,現在的孩子受苦阿。毒疫苗,毒奶粉,還有什麼東西是安全的?雖然說現在還不知道注射了這一批疫苗的孩子,現在或者以後會有什麼問題,但是卻埋下的這顆定時炸彈,隨時都會引爆。三鹿奶粉造成的傷害,在人們心中還未消去,現在又出現了疫苗事件。以後誰還敢生孩子,誰還敢打國產疫苗,喝國產奶粉,用國產的東西!


長生疫苗造成的影響如此嚴重,如此的惡劣。只罰了344萬,夠了嗎,合適嗎?一個小小的,一眼望穿的餐館就被罰了3425萬。一個年收入好幾億的長生集團,還發股上市的企業,出現了這麼嚴重的事情卻只罰了344萬。這種不痛不癢的處罰,跟撓癢癢有什麼區別。一頭牛身上拔下一根牛毛就說是處罰了,你怎麼沒有把它的皮也剝下來!

違法成本太低,絲毫沒有震懾力。這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甘願冒著違法的危險也要去做,因為這樣的危險不痛不癢,跟沒有沒差別。只有嚴罰酷令之下才有威懾力,才能夠讓違法者膽戰心驚,不敢違法。我建議對長生集團處以財產充公的處罰,相關責任人沒收家產,判處無期徒刑!

我國應該參照日本,美國的做法,從法律億源頭上杜絕事情的發生。在日本也發生過類似的疫苗問題。涉案人最終被罰處賠償金26億9616萬日元,摺合人民幣1億1千572萬元。而這些錢僅僅是62個家庭的孩子的賠償金,後續每年還要賠償家屬的額外費用。

在如此的重罰之下,我相信造假事件能夠減少90%左右。人命關天,不得馬虎!


大三老學長


第一、這兩起事件並不是在同一個地方發生,而且目前長春長生案件中的涉案人員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算是給了民眾一個初步滿意的結果,至於後續如何想必絕不止罰款這麼簡單。參考當年的三鹿奶粉案件,涉案人員數人最終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以死刑並罰沒個人所有財產,相信本次的疫苗案件也不會比三鹿輕多少。

第二、根據新聞來看這家店從2016年開始經營,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如果沒有食品經營許可,還有偽造《餐飲服務許可證》的行為就會從重處罰,按照他違法所得的20倍進行上限處罰。他的違法所得加上其他收入有171萬餘元,所以最後罰金就有3425萬餘元了。

第三、反觀本案當中的疫苗案件,起初罰款也就僅僅300餘萬元,這也暴露出當下藥品行業的懲罰力度太小的問題,倘若一旦有假直接按照其營收罰款20倍呢?那麼這次罰款的數額應當為1600萬元以上,我想這家公司也就不會這麼大的膽子了。所以這也凸顯出當先藥品行業違法成本過低!

第四、藥品和食品相比,如果藥品有問題那麼其帶來的後果遠比食品要更加危險,因為食品出現問題可以進行救治,但是如果藥品出現問題,那麼幾乎等同於最後一道保障形同虛設,所以藥品行業的監督力度和懲罰力度應當遠比食品行業更高更嚴厲!

第五、據公開數據,公司狂犬疫苗去年銷售收入約7.34億元,佔公司營收的47%;同時其毛利率高達近93%,可以說是該公司盈利的核心來源。倘若能夠假一罰二十,那麼我相信任何一家藥物製造公司都斷不敢對藥品有任何製假售假、制劣售劣的行為。

最後,目前的案件仍然在偵查過程中,與案涉人員的懲處來看,我更希望能夠查明背後有沒有利益鏈,能不能予以嚴懲!否則即使長生倒下,還會有很多個長生會再出現,為了以絕後患,務必應當徹查!


麋鹿說法


炎天暑熱,重慶是火爐,近段氣溫都在40度左右,吉林溫度要低的多,不超過30度,“冰火兩重天”。一個小餐館被罰3425萬,一個大公司被罰344萬。這罰款也有是“根據氣溫來定”的味道!

01 餐館被罰事件是怎麼一回事?

2018年7月18日,《重慶晚報》公告中刊登的一則行政文書,這份通告的對象是位於江北區的“最小一家餐飲店”,被罰款3400多萬(34255536元)。 據稱,這就是國家重視食品安全之後,對違法生產經營食品餐飲店的“合法處理”手段。

去年5月,市食藥監局在調查最小一家烤肉飯(北碚店)外賣引起6人金黃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的事件時,發現最小一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市有35個加盟店,食藥監人員對江北區的最小一家餐飲店進行了突檢,發現了問題。



在去年7月突檢的過程中,發現江北區的最小一家餐飲店有兩大問題:一是沒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餐飲服務許可證信息是偽造的,二是現場員工的健康證不齊。

至於為什麼罰款那麼多?根據法律,可以違法所得處以20倍罰款,違法所得是171萬多,罰款3400多萬沒有超出法律規定的上限。

02 我們來比較一下兩家受處理公司情況

一家是一眼能望穿的餐飲店,一家是背景非凡的上市疫苗生物科技公司;一家是衛生不達標,從事食物加工,一家是藥品不合格,從事的是藥品生產;一家是吃到肚子裡的,一家是注射到血液中的;一家僅僅侷限於重慶市區一地,一家是銷售到全國各地;一家受眾了不起是重慶市區人口幾百萬,一家受眾是全國十多億;一家是非法經營,一家是合法生產;一家是食品,一家是藥品。。。

兩家從事的交集就在於監管部門都是一個名稱——食品藥品監督。



03 評說兩種處理

從罰款額度一對比,可能大多數人都會覺得,這是很明顯的是對餐飲經營者的不公。筆者也是一樣的看法。

1、餐館受罰有幾個原因,餐館曾出現過事物中毒事件,沒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餐飲服務許可證信息是偽造的,再是現場員工的健康證不齊。無疑,食品加工單位必須時刻注重食品衛生安全,“民以食為天”,應該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餐館食品經營許可證,沒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員工沒有健康證,這些應該都是監管責任,除了餐館沒重視,是不是也有管理單位督促不到位的情況呢?

2、違法所得數額上有待商榷。據瞭解,沒收的違法所得是171萬多,很明顯,原因就是沒有三證。沒有三證就是違法,所有的收入都是非法的,看起來也沒錯。

但是,餐館開了那麼長時間,一年365天可能360天衛生安全都做的好,難道一年所有收入都違法?

3、生存不易,賺錢很難。任何事情沒有絕對的安全,涉及食品更是如此。如此重罰,任誰都會破產。今年五月,一家幼兒園就是買了附近農戶的自宰的白條肉兩百多斤,被罰款13萬元,一下子罰走了65頭豬,也是讓人費解。



罰款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安全問題,但以罰代管的現象普遍存在。但是吃到嘴裡的和注射到血液裡的,哪個危害更大應該不言而喻吧,兩者區別相反,總感覺哪裡不對,你說呢?


文軒閣


看到這個標題我突然想起了一個故事。

A國有個皇家寺廟,廟裡香火鼎盛,前來燒香拜佛的除了普通老百姓之外還有很多達官貴人。就連皇宮裡的皇上也一年會來一次,為天下蒼生祈福。

前來祈福的人多了,丟下的香火錢也特別的多,寺廟也每天會向前來燒香的善男信女提供齋飯。有段時間由於管理不善在齋飯裡發現幾個老鼠屎。熬粥的僧人怕問責就把老鼠屎挑出來,當做什麼也沒發生把齋飯拿出去。

好巧不巧有很多人吃了這齋飯拉肚子了。大家估計是自己身體原因就沒多想。後來有人吃出老鼠屎,畢竟是皇家寺廟哪能出這樣的醜聞,給點銀錢安撫了一下,寺廟把庫房的僧人打了幾板子,這是就算解決了。寺廟還是那個香火鼎盛的皇家寺廟。

另一個也是個寺廟,不過是窩在半山的一個破舊寺廟。山高路遠人煙稀少,去的人不多。這天有兩個挖藥材的來到寺廟,飢渴難耐就向寺廟的僧人討口齋飯吃。

由於破舊,寺廟裡老鼠橫行,兩人在吃飯過程中發現了老鼠屎,接著有個人肚子開始疼。嚇得二人立即奪門而出,不多久就帶了官差上門,說這破廟裡的僧人看中了他們的藥材,想要謀財害命。不等人辯解,一個個都被鎖了起來。人去廟空破廟不就就倒了。



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對這件事每個人看法不一樣,這個小故事就是我的看法。歡迎大家留言一起討論。


門前月季



易經14


通過對比,我只能說長春長生被處理的太輕了,而不能得出小餐館被處罰得太重了!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也很重要,不能說是個小餐館,對其違法行為就要網開一面,如果這樣做的話,他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面對這種不把人的生命健康當回事的,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要出重拳予以打擊,非如此,不能讓其吸取教訓,也不能達到制止和懲罰的目的。比如全球醫藥巨頭輝瑞公司,因誇大其旗下某款藥品的功效,被認定為欺詐,最終被罰23億美元;印度一家制藥公司的美國分公司,因為銷售摻假藥物和未經實驗證實的藥物,被美國司法部處以5億美元罰款。

再來看看長春長生僅被處以344萬元的罰款,相對於其年銷售收入15億元來說,真的是可有可無的一筆支出,要知道該公司的銷售費用還花了5個億,這麼點錢對他們來說不就是毛毛雨嗎?

但是現在其董事長及一眾高管15人已經被刑拘,說明他們的違法犯罪事實已經被證實,考慮到此案的影響和不良後果,估計後續的發展有可能參照三鹿奶粉事件,當時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被判無期徒刑,並處罰金2700多萬元,三鹿集團被處以罰金4200多萬元。

我希望通過此事,強化監管,修改相關法律,加大對製假售價的處罰力度,最好能夠罰得其傾家蕩產,非如此,不足以平民憤,不足以震懾他人!


打虎拍蠅


中國有一句俗話叫做人比人氣死人。那同樣的,事比事也能氣死人。我不是學法律的,不明白為何一個開開餐館的要被罰款3000多萬,而實際違法收入也不過170多萬而已!按照相關部門的解釋是從嚴處罰,按照違法收入的二十倍來處罰。

而吉林疫苗事件一開始的處罰是三百多萬,因為當初查處的是違規生產,疫苗效價不符合相關標準。當時就給開了三百多萬的處罰。當然,現在看起來這種處罰對於企業來說就是九牛一毛,絲毫起不到震懾作用。

不過大家也不用著急,更嚴重的處罰還在後面呢!現在只是還在調查階段,後續調查完成肯定會處理相關責任人的,而這種情況下,不僅僅是罰款那麼簡單的事了!

從目前角度來看,無疑疫苗事件更為嚴重,罰款三百萬也好,三千萬也好,三個億也罷,罰款只是一種行政處罰手段。我們則更希望能看到相關責任人受到刑事處罰,而不僅僅是罰金。如果緊靠罰金,起不到震懾作用,有些人還會選擇鋌而走險。

讓我們拭目以待吧!相信那些生產假疫苗的犯罪分子會得到相應的處罰!關於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你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這兩起事件,我們分別看待。重慶小餐館無照經營,在市內擴展35家家盟店,總計非法收入171萬。罰款3425萬按行政20倍處罰。長生生物疫苗造假案是取的GNP藥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造假罰款344萬也是有依據的。後續企業影響很大,股票跌停板。市值縮水100多億,加上股票長生生物26號復牌帶帽ST長生。有退市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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