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生疫苗造假被罚款344万,重庆小餐馆被罚3425万,对此你怎么看?

再不努力我们就老了22


我是不将就的张小果,我正在创业中,我善于不将就的看问题,欧耶!

看到这个题目,我眼前一愣,知道肯定有很多朋友被两个数字吓到,被两种反差击倒,马上会感觉这里面的不公平,一定会把各种什么黑暗内幕等等拿出来说事。但小果想说的是,当你面对一些社会事件的时候,我们也许会一时的愤怒,一时的义愤填膺,但是你真的知道所有事情背后的真相?

所以,在任何事情面前,我们首先要知道,你面前的信息并一定准确,而且一定是不完全的,你如果顺着他们的想法去煽风点火,你很有可能变成别人的棋子。我简单查了一下百度,一下就明白了问题是什么。

关于最小一家餐饮店被罚款3425万元的事情,真相是什么?

  • 你一定会被“最小一家”这四个字所误导

你看到“最小一家餐饮店“的第一印象是不是这一家是非常非常小的餐饮店,是一个很弱势的很可怜的做小本生意的老板被莫名其妙罚了那么多钱,是不是很悲惨!但其实“最小一家餐饮店”是这家餐饮店的品牌名,而背后的公司名就叫:最小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哈哈,你突然感觉被忽悠了,而且这家餐饮公司旗下有35家加盟店,就算每一家店很小,乘以35还算小吗?所以真相往往让你猝不及防。

  • 这一家餐饮店为什么被罚?

根据公告,被罚的原因一是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证》信息是伪造的,二是现场员工的《健康证》不齐。这就相当于在没有任何监管的情况下做餐饮,食品安全连最基础的设施和卫生处理要求都没有达到,这家小店的东西你敢吃!没有健康证,如果哪一位员工有传染病,你被传染了怎么办?所以这家公司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35家店,每天按照服务100人来看,每天就会威胁3500个人的卫生安全问题,一年就会影响127万人的卫生安全问题,这个问题真的不恶劣吗?而且你要知道还有另一笔罚款,就是这一家被查的真正小店违法收入171万也被罚没了,相当于35家的其中一家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已经赚了171万元,如果算上35家,大概可以估算这家公司实际已经违法所得5985万元,从这点来看,罚3425万元算是真的欺负穷人吗???

小果也做过餐饮,我了解其中的一些要求,关于卫生的要求在保证卫生安全上面是必要的,如果没有这些要求,在现在竞争那么激烈的情况下,商家们自己都很难活下去,谁会管消费者的死活,我能少花钱就少花钱,反正也没有人管。所以有监管有标准,你就得按照标准来执行,如果你连标准都不做,那就是无法无天,不把客人的性命当真了!

而对于长生生物的处罚

关于这个事情,罚款344万元只是刚刚开始,实际还在整个调查和疫苗召回的事情,还没有最后做出处罚决定,还在追究挖掘背后各种人的责任,目前最关键的是把全部不好的疫苗追回来,不要再伤害到小朋友,所以,这个问题其实是拿着一个还没有完全处理完的事情来做对比,可见居心叵测。

当我们看到一个报道的时候,请大家一定好好想一想,你看到的真的是事实吗?还是别人故意想让你看到的东西呢?现在网络那么发达,你只需要自己动手去搜一搜就可以发现很多的端倪。网络时代的到来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好的就是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越来越少,但你也发现为什么被骗的人反而越来越多呢,就是因为我们太容易相信眼前看到的,太容易被文字、数字和图片所左右,清醒吧,知道自己不知道才是这个社会的福气!

我是不将就的张小果,我说的不一定对,我希望你也一起来讨论探讨,让我们不将就的过看清事情背后的真相!


不将就的张小果


一个危害有限的地方性私人小餐馆因食品违法,竟然被施以天文数字般的重罚(3425万);而一家全国性的上市公司,由于疫苗造假,波及影响到全国多个省市群众健康安全,却被处罚的“不痛不痒”(只有区区344万),而更让大家迷惑不解、倍感吃惊的是,两张“处罚分量”可谓天壤之别的罚单,竟然还都是出自同一监管部门(食药监)。

一、比较出真知,比较分高下,同一个监管部门发出的两张“迥然有别”的罚单,凸显了当前对“问题疫苗”等药品监管处罚的薄弱环节,以及当前药品行业违法成本过低的突出问题。

二、食品药品问题,都关乎百姓群众的健康安全头等大事,绝不能厚此薄彼,有失公正。应该与时俱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尤其是要对当前社会反响强烈的“疫苗造假”事件,一查到底,严惩重罚,给广大群众的一个清楚明了的交代。

三、大伙儿衷心期望,对长生生物344万元的处罚仅仅只是个开端。最终,对违法制假企业的处罚应该是远远高于小餐馆被处罚的3425万元。
四、建议处罚食药违法行为,要充分考虑经营(生产)者的规模大小,收入多少,危害大小,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合法合理,并及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五、重罚是方向,但以罚代管,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对食品药品的安全,必须空前高度地加以认识,严管重罚,标本兼治,全程监控。通过形成一套先进、完备的管理体制;完善与之配套的严格法规;打造一套方便及时、公开透明、全程可查可控的(疫苗)电子监控系统,以满足时代的发展要求和公众的殷切期盼。




霍小姐的八卦炉


愤怒!除了愤怒我无法用其他需要来表达我的看法,都说食品安全大于天,难道药品安全就不大吗?疫苗问题就不是问题吗?罚344亿都不足惜!

长生疫苗祸害了多少无辜可怜的孩子,他们还那么小,为什么就要承受那么大的风险!接种不行,不接种也不行,现在的孩子受苦阿。毒疫苗,毒奶粉,还有什么东西是安全的?虽然说现在还不知道注射了这一批疫苗的孩子,现在或者以后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却埋下的这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引爆。三鹿奶粉造成的伤害,在人们心中还未消去,现在又出现了疫苗事件。以后谁还敢生孩子,谁还敢打国产疫苗,喝国产奶粉,用国产的东西!


长生疫苗造成的影响如此严重,如此的恶劣。只罚了344万,够了吗,合适吗?一个小小的,一眼望穿的餐馆就被罚了3425万。一个年收入好几亿的长生集团,还发股上市的企业,出现了这么严重的事情却只罚了344万。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罚,跟挠痒痒有什么区别。一头牛身上拔下一根牛毛就说是处罚了,你怎么没有把它的皮也剥下来!

违法成本太低,丝毫没有震慑力。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甘愿冒着违法的危险也要去做,因为这样的危险不痛不痒,跟没有没差别。只有严罚酷令之下才有威慑力,才能够让违法者胆战心惊,不敢违法。我建议对长生集团处以财产充公的处罚,相关责任人没收家产,判处无期徒刑!

我国应该参照日本,美国的做法,从法律亿源头上杜绝事情的发生。在日本也发生过类似的疫苗问题。涉案人最终被罚处赔偿金26亿9616万日元,折合人民币1亿1千572万元。而这些钱仅仅是62个家庭的孩子的赔偿金,后续每年还要赔偿家属的额外费用。

在如此的重罚之下,我相信造假事件能够减少90%左右。人命关天,不得马虎!


大三老学长


第一、这两起事件并不是在同一个地方发生,而且目前长春长生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算是给了民众一个初步满意的结果,至于后续如何想必绝不止罚款这么简单。参考当年的三鹿奶粉案件,涉案人员数人最终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死刑并罚没个人所有财产,相信本次的疫苗案件也不会比三鹿轻多少。

第二、根据新闻来看这家店从2016年开始经营,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如果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还有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行为就会从重处罚,按照他违法所得的20倍进行上限处罚。他的违法所得加上其他收入有171万余元,所以最后罚金就有3425万余元了。

第三、反观本案当中的疫苗案件,起初罚款也就仅仅300余万元,这也暴露出当下药品行业的惩罚力度太小的问题,倘若一旦有假直接按照其营收罚款20倍呢?那么这次罚款的数额应当为1600万元以上,我想这家公司也就不会这么大的胆子了。所以这也凸显出当先药品行业违法成本过低!

第四、药品和食品相比,如果药品有问题那么其带来的后果远比食品要更加危险,因为食品出现问题可以进行救治,但是如果药品出现问题,那么几乎等同于最后一道保障形同虚设,所以药品行业的监督力度和惩罚力度应当远比食品行业更高更严厉!

第五、据公开数据,公司狂犬疫苗去年销售收入约7.34亿元,占公司营收的47%;同时其毛利率高达近93%,可以说是该公司盈利的核心来源。倘若能够假一罚二十,那么我相信任何一家药物制造公司都断不敢对药品有任何制假售假、制劣售劣的行为。

最后,目前的案件仍然在侦查过程中,与案涉人员的惩处来看,我更希望能够查明背后有没有利益链,能不能予以严惩!否则即使长生倒下,还会有很多个长生会再出现,为了以绝后患,务必应当彻查!


麋鹿说法


炎天暑热,重庆是火炉,近段气温都在40度左右,吉林温度要低的多,不超过30度,“冰火两重天”。一个小餐馆被罚3425万,一个大公司被罚344万。这罚款也有是“根据气温来定”的味道!

01 餐馆被罚事件是怎么一回事?

2018年7月18日,《重庆晚报》公告中刊登的一则行政文书,这份通告的对象是位于江北区的“最小一家餐饮店”,被罚款3400多万(34255536元)。 据称,这就是国家重视食品安全之后,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餐饮店的“合法处理”手段。

去年5月,市食药监局在调查最小一家烤肉饭(北碚店)外卖引起6人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的事件时,发现最小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市有35个加盟店,食药监人员对江北区的最小一家餐饮店进行了突检,发现了问题。



在去年7月突检的过程中,发现江北区的最小一家餐饮店有两大问题:一是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证信息是伪造的,二是现场员工的健康证不齐。

至于为什么罚款那么多?根据法律,可以违法所得处以20倍罚款,违法所得是171万多,罚款3400多万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上限。

02 我们来比较一下两家受处理公司情况

一家是一眼能望穿的餐饮店,一家是背景非凡的上市疫苗生物科技公司;一家是卫生不达标,从事食物加工,一家是药品不合格,从事的是药品生产;一家是吃到肚子里的,一家是注射到血液中的;一家仅仅局限于重庆市区一地,一家是销售到全国各地;一家受众了不起是重庆市区人口几百万,一家受众是全国十多亿;一家是非法经营,一家是合法生产;一家是食品,一家是药品。。。

两家从事的交集就在于监管部门都是一个名称——食品药品监督。



03 评说两种处理

从罚款额度一对比,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觉得,这是很明显的是对餐饮经营者的不公。笔者也是一样的看法。

1、餐馆受罚有几个原因,餐馆曾出现过事物中毒事件,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证信息是伪造的,再是现场员工的健康证不齐。无疑,食品加工单位必须时刻注重食品卫生安全,“民以食为天”,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餐馆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员工没有健康证,这些应该都是监管责任,除了餐馆没重视,是不是也有管理单位督促不到位的情况呢?

2、违法所得数额上有待商榷。据了解,没收的违法所得是171万多,很明显,原因就是没有三证。没有三证就是违法,所有的收入都是非法的,看起来也没错。

但是,餐馆开了那么长时间,一年365天可能360天卫生安全都做的好,难道一年所有收入都违法?

3、生存不易,赚钱很难。任何事情没有绝对的安全,涉及食品更是如此。如此重罚,任谁都会破产。今年五月,一家幼儿园就是买了附近农户的自宰的白条肉两百多斤,被罚款13万元,一下子罚走了65头猪,也是让人费解。



罚款不可能解决所有的安全问题,但以罚代管的现象普遍存在。但是吃到嘴里的和注射到血液里的,哪个危害更大应该不言而喻吧,两者区别相反,总感觉哪里不对,你说呢?


文轩阁


看到这个标题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事。

A国有个皇家寺庙,庙里香火鼎盛,前来烧香拜佛的除了普通老百姓之外还有很多达官贵人。就连皇宫里的皇上也一年会来一次,为天下苍生祈福。

前来祈福的人多了,丢下的香火钱也特别的多,寺庙也每天会向前来烧香的善男信女提供斋饭。有段时间由于管理不善在斋饭里发现几个老鼠屎。熬粥的僧人怕问责就把老鼠屎挑出来,当做什么也没发生把斋饭拿出去。

好巧不巧有很多人吃了这斋饭拉肚子了。大家估计是自己身体原因就没多想。后来有人吃出老鼠屎,毕竟是皇家寺庙哪能出这样的丑闻,给点银钱安抚了一下,寺庙把库房的僧人打了几板子,这是就算解决了。寺庙还是那个香火鼎盛的皇家寺庙。

另一个也是个寺庙,不过是窝在半山的一个破旧寺庙。山高路远人烟稀少,去的人不多。这天有两个挖药材的来到寺庙,饥渴难耐就向寺庙的僧人讨口斋饭吃。

由于破旧,寺庙里老鼠横行,两人在吃饭过程中发现了老鼠屎,接着有个人肚子开始疼。吓得二人立即夺门而出,不多久就带了官差上门,说这破庙里的僧人看中了他们的药材,想要谋财害命。不等人辩解,一个个都被锁了起来。人去庙空破庙不就就倒了。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这件事每个人看法不一样,这个小故事就是我的看法。欢迎大家留言一起讨论。


门前月季



易经14


通过对比,我只能说长春长生被处理的太轻了,而不能得出小餐馆被处罚得太重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也很重要,不能说是个小餐馆,对其违法行为就要网开一面,如果这样做的话,他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面对这种不把人的生命健康当回事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出重拳予以打击,非如此,不能让其吸取教训,也不能达到制止和惩罚的目的。比如全球医药巨头辉瑞公司,因夸大其旗下某款药品的功效,被认定为欺诈,最终被罚23亿美元;印度一家制药公司的美国分公司,因为销售掺假药物和未经实验证实的药物,被美国司法部处以5亿美元罚款。

再来看看长春长生仅被处以344万元的罚款,相对于其年销售收入15亿元来说,真的是可有可无的一笔支出,要知道该公司的销售费用还花了5个亿,这么点钱对他们来说不就是毛毛雨吗?

但是现在其董事长及一众高管15人已经被刑拘,说明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已经被证实,考虑到此案的影响和不良后果,估计后续的发展有可能参照三鹿奶粉事件,当时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700多万元,三鹿集团被处以罚金4200多万元。

我希望通过此事,强化监管,修改相关法律,加大对制假售价的处罚力度,最好能够罚得其倾家荡产,非如此,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震慑他人!


打虎拍蝇


中国有一句俗话叫做人比人气死人。那同样的,事比事也能气死人。我不是学法律的,不明白为何一个开开餐馆的要被罚款3000多万,而实际违法收入也不过170多万而已!按照相关部门的解释是从严处罚,按照违法收入的二十倍来处罚。

而吉林疫苗事件一开始的处罚是三百多万,因为当初查处的是违规生产,疫苗效价不符合相关标准。当时就给开了三百多万的处罚。当然,现在看起来这种处罚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九牛一毛,丝毫起不到震慑作用。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更严重的处罚还在后面呢!现在只是还在调查阶段,后续调查完成肯定会处理相关责任人的,而这种情况下,不仅仅是罚款那么简单的事了!

从目前角度来看,无疑疫苗事件更为严重,罚款三百万也好,三千万也好,三个亿也罢,罚款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我们则更希望能看到相关责任人受到刑事处罚,而不仅仅是罚金。如果紧靠罚金,起不到震慑作用,有些人还会选择铤而走险。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相信那些生产假疫苗的犯罪分子会得到相应的处罚!关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你的看法!


保险岛岛主


这两起事件,我们分别看待。重庆小餐馆无照经营,在市内扩展35家家盟店,总计非法收入171万。罚款3425万按行政20倍处罚。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案是取的GNP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造假罚款344万也是有依据的。后续企业影响很大,股票跌停板。市值缩水100多亿,加上股票长生生物26号复牌带帽ST长生。有退市风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