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生 你真的了解企業所得稅嗎?

通常情況下,CPA稅法科目被認為是難度比較適中的,既不像會計、審計那樣難,也不會像經濟法、戰略那樣容易。但是稅法是一門考查比較細緻的科目,很多的稅收優惠、稅收政策需要我們考生理解和掌握,這其中最為複雜的稅種就屬企業所得稅了,那麼今天小編就以2014年的一道真題節選為例,帶您瞭解一下企業所得稅的考查方式。

位於市區的某製藥公司由外商持股75%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當年發生的其中部分具體業務如下:要求計算業務(1)- (5)應做的納稅調整。

(1)實際發放職工工資1 200萬元(其中殘疾人員工資40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支出180萬元,撥繳工會經費25萬元並取得專用收據,發生職工教育經費支出20萬元,以前年度累計結轉至本年的職工教育經費未扣除額為5萬元。另為投資者支付商業保險費10萬元。

稅法中規定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100%扣除,故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40萬元。

CPA考生 你真的瞭解企業所得稅嗎?

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1200*14%=168萬元,故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80-168=12萬元;工會經費扣除限額1200*2%=24萬元,故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5-24=1萬元;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1200*2.5%=30萬元,所以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20萬元可以正常扣除,不需要調整。另外,以前年度累計結轉至本年的職工教育經費未扣除額的5萬元也應在本年扣除,故調減應納稅所得額5萬元。

(2)該公司2013年主營業務收入5500萬元,其他業務收入400萬元,發生廣告費支出800萬元,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50萬元。發生業務招待費支出60萬元。

CPA考生 你真的瞭解企業所得稅嗎?

上表中的特殊企業包括: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的企業,本題中公司正是製藥企業,所以扣除限額為(5500+400)*30%=1770萬元,高於800萬元的實際發生額,不需調整;但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50萬元,不能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為(5500+400)*0.5%=29.5萬元與60*60% =36萬元兩者中較低的,即為29.5萬元,故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0-29.5 =30.5萬元。

(3)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對研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發生研發費用支出100萬元且未形成無形資產。

稅法中規定對於企業“三新”(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支出,可以加計50%扣除,所以100*50%=50萬元,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

(4)公司2013年的會計利潤為960萬元,對外捐贈貨幣資金140萬元(通過縣級政府向貧困地區捐贈120萬元,直接向某學校捐贈20萬元)。

企業實際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可以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結轉以後年度。公益性捐贈支出的扣除限額為960*12%=115.2萬元,故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20-115.2=4.8萬元。此外,直接捐贈的20萬元不屬於公益性捐贈,不能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

(5)為治理汙水排放,當年購置汙水處理設備並投入使用,設備購置價為300萬元(含增值稅且已作進項稅額抵扣)。處理公共汙水,當年取得收入20萬元,相應的成本費用支出為12萬元。

稅法規定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10%實行稅額抵免。注意這裡是稅額抵免,不是應納稅所得額的抵免,可以抵免的應納稅額為300/(1+17%)*10%=25.64萬元。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所以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0-12=8萬元。

通過真題我們可以看到,CPA稅法考試中對於企業所得稅的考查真的是非常細緻,希望各位同學在學習時一定要多加細心,牢記各項規定,這樣才能在這道壓軸大題上拿到滿意的分數,小編在這裡預祝大家在2018年的考試中輕鬆過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