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高篡改遺詔賜死扶蘇,扶蘇爲何不反抗就自殺了?原因其實很簡單

趙高篡改遺詔賜死扶蘇,扶蘇為何不反抗就自殺了?原因其實很簡單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巡遊途中暴斃身亡,一切發生得太過突然,卻給了心懷不正之術的趙高一個機會。

趙高先是連同李斯隱瞞了始皇駕崩的消息,接著又篡改了秦始皇給扶蘇的詔書,細數扶蘇與蒙恬之“罪狀”,即令自殺。此後趙高與李斯扶立公子胡亥繼位,同時也拉開了大秦帝國滅亡的序幕。

後人每讀至此,不免唏噓,一來是為扶蘇感到惋惜,二來則是陷入深深的困惑與不解,而此困惑又恰好借了當年蒙恬之口敘述出來。

接到詔書的扶蘇泣而入內室,正欲自殺,卻遭到了蒙恬的制止,蒙恬對扶蘇說,“陛下常年居外,又沒有立太子,但既然陛下派我領三十萬軍隊守邊,又讓您來監軍,這是何等的重任!如今只憑一個使者帶來的詔書,您就準備自殺,怎知其中無詐?不如再向陛下請命,若還是如此,再死不遲”。

蒙恬之言本是至情至理,但扶蘇卻並沒有採納,而是選擇立即自殺。

難道公子扶蘇當真沒有懷疑過這詔書之真偽嗎?為什麼他不願意復請命呢?這還得從趙高說起。

趙高的陰謀

《史記》上記載趙高說,“秦王聞高強力,通於獄法,舉以為中車府令”。趙高因為精通律法而被任命為中車府令,後來還因此成為胡亥的老師,而他此生的飛黃騰達也仰仗於其對秦律的精通。且看趙高在矯詔中是如何寫的:

趙高篡改遺詔賜死扶蘇,扶蘇為何不反抗就自殺了?原因其實很簡單

“今扶蘇與將軍蒙恬將師數十萬以屯邊,十有餘年矣,不能進而前,士卒多耗,無尺寸之功,乃反數上書直言誹謗我所為,以不得罷歸為太子,日夜怨望。扶蘇為人子不孝,其賜劍以自裁!”

前面幾句只是鋪墊,欲加之罪,任趙高如何說都行,最後一句“扶蘇為人子不孝,其賜劍以自裁”才是關鍵。公子扶蘇必須死的原因就在於趙高在詔書中給他扣上了“不孝”的罪名。

對於這一點,扶蘇自然是看出來了。所以在蒙恬勸阻扶蘇的時候,他說了一句:“父而賜子死,尚安復請!”有不少人認為扶蘇是愚孝,其實不然,因為在秦朝不孝是明明確確寫入律法之中的罪名。秦朝重視孝治與家庭倫理,並將其入法,不孝之行不僅要判罰,而且是近乎於瘋狂的重判。

秦律中的“孝道”

首先,秦朝對於父母狀告子女不孝制定了一條特殊的法律通道。

秦朝通常將訴訟分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即官府受理和官府不予受理兩種情況。

對於家庭內部矛盾的訴訟,官府通常是不會受理的,但有一例除外。如果父母狀告子女不孝,甚至在沒有任何理由和證據的情況下,官府必須受理,而且還會對“不孝子”處以謁殺的極刑。

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中就明文規定了,老人狀告子女不孝時,官府不必履行對於一般犯罪告發時的三次原宥的程序,而應該立即逮捕以免逃跑。

趙高篡改遺詔賜死扶蘇,扶蘇為何不反抗就自殺了?原因其實很簡單

秦簡《封診式》裡記載了一個真實的案例,一個士伍控告自己的兒子不孝,請求官府將其處以死刑,於是官府立即命人前去抓捕。除了謁殺,還有謁遷之刑,也就是流放。同樣是《封診式》中記載,一士伍向官府請求將自己的兒子處以斷足之刑並流放至蜀地,令其終生不得返還。

由此可以看出,在秦朝如果父母告子不孝,不需要任何理由,官府就會對被告立即判刑並執行。

而這也就是扶蘇立死不疑的原因。趙高正是抓住了這一點,才針對扶蘇寫下了這份偽詔。而當這份偽詔擺在扶蘇面前的時候其實就已經註定了他的結局,如果扶蘇不死就會背上不孝的罪名,這在秦朝來說是十分嚴重的汙名,而趙高也可以藉此來打擊扶蘇。況且扶蘇性格仁厚,必定會選擇赴死,這一點想必也是被趙高考慮在內的。

另外,扶蘇即便不死在朝中也是孤立無援,否則秦始皇的已駕崩的消息不會傳不到他的耳中。

後世對於秦始皇真實的立儲意圖多有揣測,甚至近來又出現了一個《趙正書》力證胡亥為秦朝的合法繼承人。無論真相如何,我們可以看到的是秦朝對於孝道近乎瘋狂的維護,並影響了此後以孝治天下的漢朝,也同樣影響了中華民族孝文化的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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