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主任將物業費380萬放自己家中達2年,至到審計才發現,違法嗎?

快樂41014996


物業是超級暴利行業!有說物業不掙錢是微利的都是物業內部人。😡有人問物業公司到底管理什麼?我要回答,物業不該是管理,而是叫物業服務公司才對!管理誰?管理業主?那應該國家開資吧?業主是不可能僱傭個爹!有人說物業主要管理業主不道德行為和規範業主行為。我要說這明顯就是幌子,大家說說有誰敢說比物業還不道德和不規範?物業公司敢說第二,沒人敢說第一。新時代的周扒皮是物業有反對的嗎? 物業法確實是漏洞百出,經不起推敲。我們都知道物業和開發商是一夥的,但是物業法出現大家不可理解的地方,就是開發商代替業主們和物業簽訂合同,你說那業主能好的了嗎?沒有業委會就有物業,天平何止是一邊倒啊?業主只能在合同上簽字,要不都拿不到樓房鑰匙,這樣的合同明顯就是間接霸王合同。所以物業把所有你能想象的和想象不到的壟斷,欺壓,欺詐,毆打,威脅的手段對業主做了個遍。合同內容基本就是要錢就得給,不給翻倍罰錢,具體服務內容一概基本沒有,你回家找出合同看看物業服務的細則有沒有就知道了。比如門壞了是換新的還是維修,幾天能處理好?處理不好或不管如何處罰物業?這類的有嗎?法院也是按合同辦事,吃虧自然是廣大業主百姓。 物業法還有一點漏洞百出,經不起推敲。一個兩個小區人心不齊無法成立業委會和每年大選業委會還可以理解,你說全國性小區組織業委會和每年大選業委會都超級難,還能都是人心不齊?這也太明顯明顯是法律有問題。 聽說有的地方小區物業和住建局合夥騙取小區維修基金的很亂套,反正看此情況,物業法都應該推倒從新制定了!你們說那? 小區僱傭保安看上去挺威武,其實沒啥用就是非法強行收停車費用的。物業代收水,電,取暖費就是實現壟斷用的,目的就是我就算沒有服務你也得交物業費,要不你回家水電都無法用,甚至回家電梯都用不了,開車回家都不讓進自家小區,這明顯就是壟斷,而不是服務啊!還有請問水是水務集團管理的責任,電的管理是電業局的事,取暖是供熱公司的責任,你物業公司憑啥幫他們維修維護和強行代收這些費用?難道物業收他們錢了?間接偷摸為他們公司打工?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就是實現壟斷業主嘛!就是多一個能控制業主命脈的閥門在物業手裡。 得民心者得天下,打黑先打物業是有道理的,物業這一塊真的沒有民心了!需要趕緊改革!




用戶6087616492


這錢不是物業費吧?物業費是物業公司收的,不會交給業委會主任的。我想可能是小區的公共設施出租的收入,有的小區將屬於全體業主的活動室出租有收入。這是屬於全體業主的收益,是集體資產,一般每年都要公示收支情況,如果沒有按時公示是管理混亂制度不健全,業委會財務賬目應清楚錢和賬要分兩人分別管,有餘錢可在銀行設立戶頭不能把錢放在個人卡上。小區收入應用於小區維修和公共事業,還可以按比例分給全體業主。如果業委會公示了賬目表示有收入結餘審計後查出的金額相符那主任沒有問題,如有隱瞞就是貪汙。


嘉慶192163642


大哥,你真無知,380萬的物業費業委會主任放家裡兩年?那這兩年,物企是怎麼生存過來的?物企是企業,他們的一切活動最後目標是利潤,雖然物企被國家定為微利服務行業,也得有利可圖呀,380萬沒了,物企恐怕日常運作都進行不下去了,不用你提問,物企早就舉報了。


蒼狼35526756


個人覺得這不可能,物業費歸物業公司收取使用,如果該小區沒有物業而是由業主委員會管理的話,這個物業費是應該存在個人賬戶的,也就是業主委員會成員同意統一由業主委員會主任保管的。因為業主委員會不具備法人資格,更不具備行政資格。所以就尷尬了,只能存私戶了。然後可能就是前物業去政府搞鬼,要求審計。


菲兒1966


這個問題是無知的人提的。上面的評論都是狗屁不懂的,這就是現實。目前的現狀是,業委會雖然有了身份,卻沒有哪個地方的業委會有身份證,也就是備案證書之類的,因此,根本無法到銀行...全文


銳眼說小區


雲南昆明創意英國的業委會成員被抓,每個人貪汙了十幾萬。網上可以查到新聞。業委會真的是好東西?有正當工作的業主誰會來折騰業委會?一些閒雜人等,社會閒散人員拿鄰居當搖錢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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