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祖墳算不算盜墓?

秦漢收藏


挖祖墳算不算盜墓?這是一個略尷尬的問題,不肖子孫會不會幹這個?

(網圖侵刪)

盜墓是相對於合法科學的考古發掘而言的,盜墓就是偷偷摸摸地幹,而不是光明正大的在法律許可的條件下幹。盜墓賊是以攫取墓葬中的“值錢寶貝”,最終為了獲取經濟利益。考古發掘是以文物保護為前提的,最終服務於大眾和科學研究,它與盜墓有著本質的區別。


挖祖墳是不是盜墓,這就要看挖祖墳是何種原因了,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500年以內的祖墳都是國家的文物遺蹟,有的甚至是明代、清代的晚期墓葬由於無人認領,也會被當做考古發掘的對象,而不再視為私人後代所有。


挖祖墳在中國文化中是被認為大逆不道的行徑,除了極少數的例外,幾乎沒有哪個後代會幹這種勾當,大家都恨不得好好保護和緬懷祖先呢!怎麼會突發奇想去挖掘自己家的祖先墳墓呢?


別人家的博士


挖掘自己的祖墳算不算盜墓?這問題很有想法。

答主說,究竟算不算,還得看祖墳的具體時代

根據我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壁畫都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個人不得私自破壞或者挖掘。

另外,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私自發掘。

我國《刑法》也規定,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要根據情節輕重判刑。

通過這些法律規定,我們都可以看出,古墓葬是不得隨便進行挖掘的,否則就得進去吃牢飯。挖自己家的祖墳算不算盜墓行為,就取決於祖墳是不是古墓葬了。

那麼,古墓葬的年代下限究竟在什麼時代呢?

這個問題其實有點模糊。曾經,我國考古學的時代下限在明代,也就是說,明代以後不屬於考古範疇。不過,這並不意味著明代以後的墓不算古墓。按照現在的一般標準,清代的墓葬也屬於古墓,民國及以後的可以不算

所以,如果去挖掘清代以前的祖墳,任然屬於違法行為哦!

您別說,現實當中,還真有這麼幹的不肖子孫。相信不少對文物考古有所瞭解的朋友都聽說過北宋呂大臨家族墓。呂大臨是北宋名臣,其兄弟四人都有所成就,故有“藍田四呂”之稱。他的家族墓位於陝西省藍田縣,至今當地仍有不少呂氏後人居住。

2006年,文物黑市上突然流出呂氏家族墓的文物來,後來被公安幹警破獲。令人大跌眼鏡的是,

其中的一個主要的盜墓策劃和實施者,正是呂氏家族的後人

這種不肖子孫,為了個人利益,不顧法律法規,也不顧祖先榮譽,竟帶頭破壞祖墳,倒賣文物,於法於理都難容!

(呂氏家族墓出土部分文物)

可能有些人覺得,自己家祖墳的東西也屬於祖先“遺產”,後人理應來“分一杯羹”。對於這樣的人,答主只想說:

你為了“啃老”連多少代的老祖宗都不放過,你祖先若泉下有知,願意認你這個後人嗎?

再說了,即便我們按照現在的遺產法規來看,這麼多年過去了,又沒有文物的原先擁有者(祖先)個人明確意願,那些不知道隔了多少輩的後人,又有什麼資格去繼承呢?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說,那我不挖清代以前的祖墳,我就偏偏挖民國祖墳。對於這些人,再送一條《刑法》規定:

盜竊、侮辱屍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現如今,盜墓題材的小說、電影電視劇都還比較火,遠比正規考古的“群眾基礎”好。知道“三叔”的人很多,但知道中國著名考古學家的沒幾個。不過,畢竟一個是通俗文藝,一個是專門研究,普及程度不同是正常的。盜墓作為一種文學或者文藝題材,這也無可厚非。

理智成熟的人,能夠分清楚小說跟現實的區別

。但是很多缺乏判斷力和基本法律常識的人,會迷惑於這些作品中所編造的盜墓的“神奇、冒險、刺激”,因而去美化盜墓,甚至去親身實踐,卻根本不知道盜墓的違法性以及對於文物古蹟的嚴重破壞性,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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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軍中馬前卒


應該不算。祖墳顧名思義就是自己的祖輩。按《物權法》。肯定是自己的。歸國家所有指沒有人認領的那種。偷來的不管是盜墓還是什麼取得的。都是違法所得。

在中國老一輩都希望能給自己的後輩留點什麼。所以很多墓都有一定財寶。有錢有勢為了防人盜墓。特意請人專門看守。


永遠的泰坦


其實要說這個問題我國考古學家最有發言權,像我們平民百姓就是圍觀一下或者說道聽途說當個茶餘飯後的閒子說說,不過現在有考古學家發掘墳墓竟然把自己祖宗的墓給發掘出來了,然後要求保護,就想問一下這位專家你的祖先的就是保護單位,你挖掘別人祖先墓的時候你想過沒有他們也是有要保護的,就記住一句話,因果循環報應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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