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草一直误以为,现在的社会,是不会因父母的过错而连坐到子女。
失信者的子女,在基本的就业教育方面,是不会被歧视的。
结果我错了,父母的失信问题,确实会连累到子女基本的受教育权。
前几天有人发出了这张图:
刚开始我们一致判定,这图是假的。
现在什么社会了,哪有因为父母的征信问题,而剥夺子女的教育权。
又不是封建社会,哪里来的株连九族的事情。
后来我们惊讶了,这图竟然是真的。
因为这“泉州外国语学校”不是公立学校,而是私立的高收费学校。
国家有规定,禁止失信人员,有高消费行为。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 、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所以说,这家学校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凭心而论,失信人员的子女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是有违社会观感的。
但是,这个尺度很难把握,很容易就殃及孩子的受教育权。
拿我所在的城市来讲,公立幼儿园很少,而私立学校又很贵,一年的学费基本都要上万。
那失信者的小孩子上幼儿园,算不算高消费呢?
还有个现象很常见,很多欠债的人都会通过离婚来保全妻儿老小。
如果父亲成了失信者,而母亲有正规收入呢,那孩子能不能上私立学校呢?
另外,如果小孩成绩很差,考不上公立的,只能花钱去读私立的,那给不给读呢?
更别提送子女出国留学了,这也是被禁止的高消费行为。
甚至有人提出,现在的义务教育是9年制,那高中大学就不是义务教育的范畴,那是否属于高消费呢?
现在民办私立的学校很多,又容易被贴上“高消费”的标签。现在信息日益透明,债主的维权意识又强。
如果债主逼着学校按照失信条例来办,那小孩怎么办?
同时,我们浙江又传出一则消息,温州苍南的某个学生,考上了北京某大学,却因其父亲被列入失信名单,差点不被录取。
这下大家又看不懂了,老爸失信,儿子连大学都不让读啦?
这事估计没那么简单,这个新闻发出来的时间,正式录取还没开始,估计是提前批录取的高校。
要知道,某些高校是要过政审的,比如科工军警之类的。
如果你是失信者的子女,明明考上了,也要被刷下来,太窝心啦!
一个老赖的父母,对子女的连累还不止教育,还有就业、择偶,甚至是将来的买房买车的按揭贷款。
拿最常见的考公务员来讲,有政审的环节,会对录取者的家庭背景进行调查。
当你在千军万马中,过了独木桥,却因父母的失信功亏一篑,孩子何其无辜!
这何尝不是文明社会的“连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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