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同工同酬是什麼意思?

東友律師事務所


這是不可能的,國家可以這樣規定,實際上有很多可操作性。先說說為什麼會有派遣工?

第一種是,企業工資高待遇好,為了不降低原有職工的收入,就大量的招勞務工(派遣工)把一些崗位整個都承包給勞務公司,這主要集中在壟斷行業裡。這類崗位全部讓勞務工來做,大家(都是派遣工)都一樣,其實也是同工同酬,你根本拿他們沒有辦法。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一些強度大的國營企業為了規避風險,把有毒有害危險的工作崗位外包出去,讓派遣工來做,一旦出了安全事故,由派遣公司來承擔責任(派遣公司基本上都是私營企業)賠償一般都是發包企業來承擔,派遣公司只是幫他們擔責。現在對安全很重視,一旦群死群傷事故公司領導會擔責下課的。所以這種外包其實是風險外包,達到不用改善安全環境又不擔責。

其實兩種情況都是整個工種都外包了,你也就沒辦法說同工不同酬了。派遣工基本上都是國有企業幹出來的。


勇行萬里路


勞務派遣用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意思就是大家理解的意思,正式工什麼待遇,勞務派遣用工就什麼待遇。

但實際上多數勞務派遣崗位做不到這一點。

勞務派遣用工一般只適用於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崗位。


替代性工作崗位一般比較好說,比如一個工作人員應休產假或外出學習,幾個月不在,使用替代性工作人員,保證工資待遇和原工作人員一樣,這個大家都很理解。

臨時性工作崗位,一般存在情況不超過六個月。比如,一家工廠需要裝車工,平時固定只有兩個人。因工廠突然業務量增大,需要四個人。這樣就臨時招用兩個勞務派遣用工,工資待遇一樣,大家也能理解。

輔助性工作崗位,這個崗位一般是公司的非主營業務崗位。這個判斷有點困難,但但例子非常明顯,那就是我們的保安和保潔。向政府編外人員的窗口服務、電話接聽等崗位。這部分人員,本身用人單位沒有固定用工,因此他們的工資待遇就相當靈活,是根據社會的相同崗位平均工資浮動的。

但是很多用人單位為了節省用工成本,根本不顧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三性,以最低的工資待遇,大量使用勞務派遣用工。還為了規避勞動合同法中各種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待遇。

因此,催生了大量的勞務派遣公司。

其實,這種情況確實不應該存在。主要還是我們社會職工維權意識不足,行政部門執法力度不夠造成的。

希望隨著下一步個人所得稅法的改革,社會保險費交由國地稅合併後的稅務部門徵收,能夠通過稅務渠道,理清職工工資的走向。同時做好職工工資收入的監控,有效查處這種違規行為。


也希望我們職工提升主動維權意識,對企業違規使用勞務派遣用工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讓勞動部門依法查處。如果行政部門不作為,可以向相應政府紀律監察部門投訴。這是環環相扣,總是有管理的部門的。

只有大家對自己的合法權益重視了,都來維權,社會這種違法行為才會自動變少。


暖心人社


大家週末好,今天九品職麻官跟大家聊一聊同工同酬的問題。2009年10月份的時候,新修訂的國家《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那麼什麼是同工同酬呢?相關的解釋是,用人單位對於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鍾工作時,不分性別和年齡以及民族等等因素的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應該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看完這個解釋,不知道大家如何理解呢?職麻官認為,很多人對於這個解釋重點只看到了最後幾個字,就是同工同酬,但是有幾個很容易被大家忽視的問題,就是同工的前提,那麼從解釋中可以看出,同酬的前提是同工,同工的意思就是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提供的工作量必須相同。那麼問題來了,如何界定兩個不同的勞動者的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當呢?其實沒有一個具體的指標和界定方法,另外,如何界定兩個不同的勞動者提供了相同的勞動量呢?比如兩個人都是上班八小時,但是一個在開會,坐了八小時,另外一個在寫材料,也用了八小時,那麼他們兩個的工作量是否相同呢?還是很難界定。所以我們發現,同工同酬更像是一種願景,而在實際工作中很難完全實現。

尤其針對這個問題所說的勞務派遣和正式工之間就更難實現。因為有個很關鍵的因素,就是勞務派遣工和正式工假設他們兩個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當,也假設他們兩個工作量也相同,但是正式工的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直接發放,而勞務派遣工的工資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那麼勞務派遣公司如果像用人單位給正式員工發工資一樣,也給勞務派遣人員發同樣的工資的話,那麼勞務派遣公司怎麼存活?靠什麼生存?甚至存在的意義何在呢?所以職麻官認為,要想勞務派遣人員和正式員工真正實現同工同酬,首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勞務派遣公司你為了規範用工管理可以存在,但是你的人員分別派遣到不同用人單位以後,他們的工資發放和五險一金等應該納入用人單位工資預算並考核發放。

另外,關於勞務派遣人員和正式員工同同酬的問題,我發現其實喊的最多的不是正式員工,恰好就是勞務派遣人員,因為這其中還涉及一個公平平等的問題。比如正式員工大多都是正式招聘筆試面試進來的,一般都是本科及以上學歷,而大多數勞務派遣人員可能學歷為大中專居多,那麼你讓這兩者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同工同酬,大多數正式員工必然會想,我讀的書比你多,考的試比你多,水平也比你高,你勞務派遣人員憑什麼可以拿到和我一樣多?而且勞務派遣人員,說實話以我的瞭解也有一些沒有學歷的關係戶混跡其中,你讓這些人真正的和那些努力通過筆試面試的正式員工拿一樣多的話,是不是也顯得很不合理呢?當然也的確有一些勞務派遣人員工作能力很突出,甚至足夠優秀到一個人可以幹好幾個正式員工的工作,那麼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就可以通過一定的考核,給這樣的勞務派遣人員發放特殊績效工資的形式給予獎勵,甚至工資可以高於正式員工,不然,怎麼留住人才呢?


九品職麻官


都是放屁的,同工同酬還要多此一舉嗎?單位要招勞務派遣工就是工資低了點,不承擔法律責任等。對單位有利對個人有害。這就是所謂的“磚家”磚頭的磚搞出來的坑害職工的一種用工形式,無良伯磚家加上無良伯單位就形成了目前這種用工形式一一一勞務派遣工。坑害人啊。


命運之神185223807


勞務派遣人員是a公司的,正式工人員是b公司的,兩個不同公司的人做同一件事,會是同一個價麼?計劃經濟是一樣的,符合計劃經濟的原則,市場經濟要是還是一樣,那還搞個屁啊。所以,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本就是一個偽命題,因為雖然做著同一件事,派遣工為為派遣公司完成工作量的,而正式工是為本公司完成工作量的,派遣工工資應該是a公司發的,正式工是b公司發的。只是實際情況為了方便操作,兩者都是由b公司發工資,同時每年b公司還要支付a公司一筆代理服務費,也就是a代理公司的經營利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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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工不幹活混日子,臨時工天天干活反而工資少正式工的三分之二,都是中國人為什麼要分一等人二等人,萬一哪天發生戰爭先叫正式工的子女先上戰場,正式工願意嗎?恰恰相反正式工的子女怕死,還是臨時工的子女先上戰場保衛祖國


an不後悔


合同工跟正式工還沒有同工同酬,國企們為了報表好看,自己成立個第三方公司,弄個勞務工又進來了,一個正經國企要沒個三四種用工方式還真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一樣的活,正式工幹一天五百,合同工幹一天二百,勞務工幹一天一百!


這不是古代


還同工同酬?正常的福利、勞保都沒有,有的只是加班不給錢或少給錢,工作上,在編的個個是“主人”是大爺,勞務派遣工是勞工,沒人瞧得起,沒有尊嚴。勞務派遣對工人來說就是什麼也不是的垃圾,應該取締


一聲嘆息


這個是扯淡,我是事業單位的外聘,正式員工有的我們好多沒有,招聘時候說的是同工同酬,這還是事業單位,其他私企我想更是扯淡,世上沒那麼多公平,有些紙上的東西不要太在意,瞎活吧!結果咋也一樣,都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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