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格格、郡主有何區別?

Young_Aimi_am智元


一個個掰開說這幾個詞兒吧。

公主——

這個概念,出現的時間最早,始於春秋戰國。彼時,周天子的女兒就被稱為“公主”——說起來呢,這個稱呼真的是很直觀,取"天子嫁女子於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幾個意思呢?我把寶貝女兒嫁給你們諸侯(公),自己是不主持婚禮的,由同姓的諸侯主持,簡稱公主。

但是那會兒的公主實在是比較多,因為除了周天子,魯國、晉國、鄭國等諸侯國的君主,也把自己的女兒叫做“公主”。

到了漢朝,武帝一統天下後,“公主“這個詞就被皇帝佬兒收回來

——我的閨女才能叫公主,你們的女兒愛叫啥叫啥吧

但是呢,那會兒漢朝和西域相處得不是那麼融洽,動不動打打殺殺幾年,又聯姻和親幾年,和親的時候,少不得嫁幾個公主過去牽制一下對方。

你當每個皇帝佬兒都捨得把姑娘嫁到那萬里迢迢、鳥不拉屎的地方麼?當然不,從諸侯王室或民間選幾個水靈的姑娘出來,冊封成公主,再嫁過去。比如歷史上有名的和親公主細君公主,是江都王的女兒;解憂公主,是楚王劉戊的女兒;中國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是選入宮中、坐了多年冷板凳但都沒見過漢元帝一眼的普通民女,當然了,因為民女的身份,也不好冊封為公主,只能賜名“竟寧”。

東漢之後,公主的外延又擴大了一些——

簡單來說就是皇帝的女性親屬,都有可能稱為公主,女兒是公主,姐妹是長公主,姑母是大長公主。諸王的女兒,這時也叫公主。

只不過隨著外延的擴大,公主也分出了各種等級。皇女一般是縣公主、郡公主,王女就低一些,是鄉公主、亭公主。往後的朝代,稱謂有一些微妙的改變,外延時而擴大,時而縮小,但總的來說都差不離,就不一一列舉了。唯有徽宗時期,

徽宗覺得“公主”這個稱呼不好聽,改成了“帝姬”,南宋時的皇帝佬兒嫌彆扭,又給改回來了。

郡主——

把這個詞兒提到前面來講,是因為它形成的時代晚於“公主”,但早於“格格”。郡主這個說法,是從上面提到過的“郡公主”演變而成的,那會兒有一部分皇帝的女兒被冊封為"郡公主“,慢慢就簡稱為“郡主”。

歷朝歷代,能稱為郡主的姑娘,根據政策不同,不斷髮生變化,皇帝的女兒、皇太子的女兒、皇帝庶女、親王之女、諸王之女、公主的女兒、甚至功臣的女兒……都有可能被加恩冊封成郡主。比如北宋開國功臣

趙普的女兒,就被額外開恩,冊封為郡主。

總而言之,郡主的“含金量”並沒有公主那麼高。

格格——

這個說法出現得最晚,始於明朝末年,流行於清朝建立以後,因為“格格”是滿語,意為“小姐”,明朝末年時,各個家族中待字閨中的黃花閨女,都叫格格。清朝建立後,這個詞成了愛新覺羅等貴族家女兒的專屬名詞。

皇太極繼位後,開始模仿漢制,冊封女兒為公主,分為“固倫公主”與“和碩公主”,強調嫡庶之別。“固倫”在滿語中是“家國天下、至為尊貴”的意思,所以指代的一般是正宮皇后所生的女兒,但也有例外,比如乾隆皇帝最寵愛的固倫和孝公主,就是庶出,母親是惇妃。

後來,順治帝對“格格”作了更詳細明確的規定,劃分為不同的等級——

親王的女兒封“和碩格格”(相當於“郡主”);世子、郡王的女兒,封“多羅格格”(相當於“縣主”)多羅貝勒的女兒,也封“多羅格格”(相當於“郡君”);固山貝子的嫡福晉所生的女兒封“固山格格”(相當於“縣君

);鎮國公、輔國公的嫡福晉所生的女兒稱“格格”(相當於“鄉君”)。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等人的側福晉生的女兒,不封格格,稱為宗女

而我們熟悉的《還珠格格》,把乾隆皇帝的女兒稱為“還珠格格”和“紫薇格格”,其實是錯誤的。

但清朝往後,除了王公貴族的女兒,也有一些身份地位高貴的女性,也被尊為格格

。比如蘇麻喇姑,被後宮稱為“蘇麻喇額涅格格”。

如果要給一個簡單粗暴的回答,基本可以理解為:若論尊貴程度,公主>郡主>格格;若論人數多寡,格格>郡主>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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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歷史劇,我們都會對裡面的“公主”、“格格”、“郡主”們的身份傻傻分不清楚。那麼,公主、郡主、格格到底誰是正牌的皇家女?誰只是皇帝親戚的女兒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1、公主——一般是正牌皇家女


“公主”一詞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其名稱含義為“公為之主婚”,簡稱“公主”。西周時期。各諸侯國的諸侯都稱“公”,周朝天子通常把女兒下嫁給諸侯,而周朝天子一般是不會為自己女兒主婚的,通常是叫同姓的諸侯來主婚,於是天子的女兒就被稱為公主了。所謂公主也者,乃“公”主持其婚禮之意也。



不過,在當時不僅是周天子的女兒可以稱為“公主”,其他諸侯的女兒也叫“公主”。“公主”又可以叫“君主”。《史記·吳起列傳》說:“公叔為相,尚魏人公主”。“尚”的意思是“上娶”,意思是說,公叔當了國相,娶了魏國的公主。可見,當然公主也可是諸侯的女兒。


漢朝開始,諸侯王的女兒就降格稱翁主,只有皇帝的女兒可稱為公主了。顏師古在《漢書·高帝紀》中解釋說:“天子不親主婚,故謂之公主。諸王即自主婚,故其女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主其婚也。”可見,當時已經對皇帝和諸侯的女兒出現了等級稱呼,只有皇帝的女兒可稱“公主”了。



此外,從漢代開始,皇帝的姊妹稱為長公主,先皇帝的姊妹(即今皇帝的姑母)稱為大長公主。如漢武帝時,稱景帝的姊姊為館陶大長公主,稱武帝的姊姊為平陽長公主等等。加上“長”字、“大”字,是表示尊祟的意思。


2、郡主——從皇家女降為皇戚女


兩漢至兩晉時期,郡主、縣主都是指皇帝的女兒,但到隋唐時代情況就不同了。隋唐時代,太子和諸親王的女兒也可以封郡封縣,稱為郡主和縣主。太子的女兒一般封郡,稱為郡主,親王的女兒封縣,稱為縣主;明清兩,,情況又有所不同,親王的女兒統稱為郡主,郡主的女兒才稱為縣主。



3、格格——誰說皇帝的女兒才是格格?


格格,為滿語之譯音,意為“小姐”,為清代皇族女兒的稱呼。後金時,後金皇帝和貝勒滿清貴族的稱號的女兒都曾稱“格格”。但到清太宗皇太極即位以後,就在崇德元年公元年仿明設制,皇帝的女兒就開始稱“公主”了。


據《清會典事例二宗人府封爵》記載,“帝女,皇后所生,封號“固倫公主”;妃繽所生及皇后養女,封號“和碩公主”。”固倫,意為國或天下,只有皇后的女兒可封“固倫”。和碩,滿語,清初設八大貝勒,后皇子封親王者加“和碩”之號,妃繽所生之女亦號“和碩公主”。



至於“格格”,則為其他皇族女兒的稱號。據《清史稿職官四公主表》載,清世祖福臨順治十七年,又將格格分為數等,親王之女封為郡主,稱“和碩格格”;郡王之女封縣主,貝勒之女封郡君,稱“多羅格格”;貝子爵位名,位在親王、郡王、貝勒之下之女封縣君,稱“固山格格”;鎮國公、輔國公之女封鄉君,稱“格格”。



更令人驚訝的是,在清代公主的婚姻中,還有一種身份特殊的“格格”。公主嫁出皇宮之前,皇太后或皇后要挑選一名精明的宮女,隨同嫁妝一道送到駙馬家中,當夜與珊馬同床試婚,稱為“試婚格格”。翌日,這位試婚格格立即遣人將昨夜的體驗,即駙馬有無生理缺陷,有無陽疾等隱疾,將在床上的一切詳細情況回報宮中。


公主完婚後,這位試婚格格便成為駙馬的側室,或繼續留在公主身邊當傭人。不過,清朝的這種試婚之儀,只限於皇室公主,一般王府貴族是不能有試婚之舉的。


參考文獻:

1、《定宜莊滿族的婦女生活與婚姻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劉毅 明清皇室[M] 北京:紫禁城出版社,


歷史研習社


要說公主、格格、郡主的區別,先得弄清楚她們各自的代表的是哪一類人。

先來說說公主——天之驕女

《公羊傳》曰:天子嫁女子於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在封建社會,公主主要就是直皇家的直系女子的尊稱。各個朝代雖然有所不同,但大體上都是一致的。

《明史·公主傳》:“ 明制: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可見能被成為公主的人,基本上和皇帝是最親的人。

還有一種是因為聯姻,而被強制封為公主的女人。

這類女人也許是皇帝的養女,或者宮女,也可能是皇族裡的年輕女子。她們的唯一任務,就是代替皇家出嫁他國,成為政治的犧牲品。

再來說說格格——被誤解的稱呼

格格這個詞是出現在滿清時期,很多人說起格格這個詞,估計是從《還珠格格》這部火熱的電視劇中才知曉的。

那麼格格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代表著哪一類人呢?

滿清中格格的意思就是小姐,是滿族對各個家族中的年輕未出嫁的女子的一種稱呼。

後來滿清入關,愛新覺羅成了皇族,滿清的很多部落都成了貴族,這裡又被稱呼貴族家的女子為格格。

再後來,順治帝的時候,又將格格分為五個等級,而且只有被封號的才能成為格格,其他的多數稱為宗女。

最後說說郡主——高大上的稱呼

郡主由郡公主演化而來,郡公主始於東漢,一般皇女級別為縣公主,但也有少數為郡公主。

經過時代的變化,郡主有帝女、皇太子之女、王女、皇帝庶女、親王女等身份的不同。直到唐朝,郡主才成為特定的封號,為皇太子之女。

總的來說她們三者只要被封號的,地位都不低。但是光光憑藉出生來排序,當然是公主,郡主次之,最後是格格。


小華愛歷史


公主、格格、郡主都是帝王之家的女兒,區別就是血統親疏、地位高底不一樣。

公主是一國之主的女兒。先秦時代的王國、公國、候國等諸侯的女兒都是公主;秦統一之後,各朝皇帝的女兒是公主。公主的意思是:婚姻由公室做主。清朝皇帝的女兒是不叫公主,而叫格格。皇帝的兄弟們的女兒是郡主,如果要和親,則可以被冊封為公主;有時皇帝的姐妹們生下的女兒也可以叫公主,但是這個公主的含金量不高。宋朝的柴氏皇族,生下女兒被稱為郡主而非公主,反應了趙氏皇族對柴家的禮遇。

也就是說國君的女兒是公主,清朝稱為格格;國君的兄弟姐妹生的女兒稱為郡主,比公主要低一個級別。公主永遠都是公主,郡主則可以通過某些途徑耀升為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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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

公主本是中國古代對於皇女的稱號,一般是皇帝的女兒或者姐妹。公主通常有封號、封地。她們的封地常稱作湯沐邑。

郡主

即郡公主。晉始置。唐制太子之女為郡主。宋沿唐制,而宗室女亦得封郡主。明清均以親王之女為郡主,郡王女封縣主。起於晉朝,在唐朝太子的女兒稱之為郡主,到宋朝,皇家宗室之女也被稱之為郡主,到清朝,親王的女兒皆封為郡主。

格格

原為滿語的譯音,譯成漢語就是小姐、姐姐、姑娘之意。在滿語中原來是對女性的一般對稱。而在漢語中出現時則大多:一是清朝貴胄之家女兒的稱謂,二是皇帝和親王妾室的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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