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面向人才供應的公租房、共有產權房

來源 :中國網地產

7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發佈《關於優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的意見》。這份文件主要是結合 “三城一區”及其它國家或本市重點功能區(以下統稱“園區”)建設,通過住房政策來服務保障在京就業創業的人才。保障措施大致劃分為三大類:公租房、共有產權房、租房補貼及購房支持。

公租房:只租不售、循環使用

《意見》中明確,各園區管理機構應當結合本園區各類人才的實際需求,優先利用園區規劃的居住用地建設公租房,列入公租房年度建設計劃。園區配套建設的公租房可為成套住房,也可為宿舍型住房。成套住房單套建築面積可根據人才需求,按照相關程序申報適當提高,具體標準由區人民政府根據項目建設條件、人才結構、實際需求、職住平衡等因素綜合確定。

同時,園區管理機構也可在園區周邊,通過長期租賃集體租賃住房、收購社會存量住房、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各區人民政府可在人才聚集區域,通過新建、改建、長期租賃集體租賃住房、收購社會存量住房、調劑已有公租房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稱,公租房的配租是主要的模式,然後是共有產權住房的配售和租房補貼的發放。此類做法有助於各類層次的人才尋找到更好的租賃房源和租賃機會。

共有產權房:只售不租,封閉管理

面向人才供應的共有產權住房,原則上由屬地區人民政府組織建設籌集和分配管理,實行內部封閉管理,循環使用。

房源方面,各區人民政府應按照職住平衡、產城融合的原則,在園區範圍內及周邊建設籌集共有產權住房,用於滿足區域範圍內人才居住需求。通過新建方式籌集的,應在土地使用權招拍掛文件中註明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配售;通過收購剩餘政策性住房籌集的,應指定市、區保障性住房專業運營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嚴躍進認為,此類住房是北京當前供地中明確推行的一類內容,未來會成為定向認購的住房,屬於出售優先、出租補充的模式。另外,此類住房強調了一個打分配售的概念。相關人才需要在住房需求、工作能力、工作時間等方面符合條件,進而才符合認購的資格。

租房補貼及購房支持

《意見》明確,各區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制定人才租房補貼標準,通過向引進人才發放租房補貼方式解決住房問題。租房補貼資金由各區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市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通過發放租房補貼方式解決住房問題,由相關主管部門確定人才標準和範圍後,會同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此外,給予優秀人才購房支持。經市級人才主管部門備案在京工作的非京籍優秀人才及境外個人(含港澳臺居民),在本市無住房的,可以購買首套用於自住的普通商品房,或者可申請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人才租房的補貼體現了一個較為明顯的導向,即貨幣化的解決方式。”嚴躍進說,此類補貼有助於租賃市場的更好發展,即租客可以自己更加習慣和要求來選擇租房。“該政策規定,對於人才引進的優秀人才,是可以認購住房的,這其實是對限購政策的一種鬆綁。當然和普通的鬆綁還不一樣,即此類鬆綁是有條件的,認購的時候只能是認購普通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所以也是希望購房者有“房住不炒”的心態,而不是鑽政策漏洞。”嚴躍進補充道。

哪些人可以申請?

本市人才住房新政並沒有限制戶籍。無論是京籍還是非京籍,只要符合相應的人才標準條件,就可以享受該政策支持。

這次發佈的政策是從全市的角度制定的,但各區都有各區的實際情況,所以人才認定的標準還是以區為主嚴格制定。

申請人才住房,需要符合北京的公租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的一般申請條件,並按照公租房租金標準及共有產權住房售價、產權比例、出售等一般規定執行。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強調了租賃市場的發展,對於未來人才住房結構的改進有積極的作用。從分配的方式上看,公租房的配租是主要的模式,然後是共有產權住房的配售和租房補貼的發放。此類做法有助於各類層次的人才尋找到更好的租賃房源和租賃機會,是解決住房問題的一個較為務實的體現。

北京推面向人才供應的公租房、共有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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