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分股不合理導致股東不平衡?

如何解決分股不合理導致股東不平衡?

合夥問題,中國企業有個常見現象:兄弟式合夥,仇人式分家!!那麼合夥,究竟怎麼合?

本文僅針對以下案例做出分析:

有三個人一起合夥創立了公司,當時一起投了100萬,其中三個合夥人的股權比例是A:B:C-70%:20%:10%。A在公司擔任總經理。B沒在公司任職。C在公司擔任技術總監。因為B沒有在公司任職但每年照樣拿分紅,所以A和C就有點不平衡,關鍵是之前沒有簽署任何協議!!

請問:怎麼解決???

如何解決分股不合理導致股東不平衡?

三個解決方案:

方案1:跟他溝通,用合理的價格回購部分股權,比如說回購百10%。但是這個合理的價格肯定不是你們當時原始出資額的價格。而是公司當下的淨資產,如果同意那麼大家皆大歡喜。這是對大家都有利的方法。

方案2:用增資擴股,比如說公司,現在是一千萬股,在增發五百萬股。假設佔20%這個股東是不想購買或者是沒錢購買股份的,那麼就相當於變相的稀釋了這個股東的股權。

方案3:給在職的股東發在職分紅獎金。規定每年拿出公司總利潤的一定比例,比如說20%。用來分給在公司幹事的股東和其他的管理人員。剩下的利潤在是按照註冊股東的持股比例來分紅。這樣的話呢,也算是對在公司任職股東以及其他核心高管的一種補償。

如何解決分股不合理導致股東不平衡?

那麼你可能會問,那萬一那個股東不同意怎麼辦呢?

在這裡要給大家普及幾個概念性的知識點:

控制公司通常有三種手段,股東會、董事會、管理層。

我現在在這裡問大家一個問題,假設公司有五個股東,現在關於公司發展有一個比較重大的事項,需要全體股東來做表決,假設一個股東同意其他的股東反對,請問這項決議能不能通過?

(但是不一定股東會是看股權比例的,原則上是大股東說了算,假設表決的時候,另外四個股東的股權比例加起來才30%,這個大股東一個人就是70%的股權比例,那麼就是這個大股東可以通過那麼其他股東反對是沒有用的。)

那麼如果是在董事會當中呢?假設有一項決議需要全體董事表決那麼尊崇的就是一人一票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人數三到十三個人,如果不設董事會,那麼就選一個人做執行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是必須設立董事會人數是五到十九個人。一般來說呢,董事會的人數都是單數,為了方便表決。管理層控制就是日常經營管理事物通常的是公司和部門負責人說了算,原則上就是上級領導控制。

那麼我們回到剛剛的那個案例。大股東佔股70%作為公司絕對的控股股東還有公司的總經理。你是有權拿出公司利潤的一部分,作為獎金來獎勵給對公司有貢獻的人,包括在職股東。

如何解決分股不合理導致股東不平衡?

當然我在這裡開篇只是通過一個案例來給大家提供幾條解決問題的思路。

合夥問題是最常見的企業問題,再留下一個問題:股權應該分給哪些人?怎麼分?

希望各位朋友踴躍回覆,下期我會對此問題發表詳細的見解。

如何解決分股不合理導致股東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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