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名死囚因守信感動唐太宗而被釋放?連歐陽修都直言「作秀」


臨近貞觀六年的年末,唐太宗李世民一波破天荒的大動作,引起了後世巨大的爭議01在現代當地方法院宣判死刑後,案件還要到最高院進行最後的審核,若是覺得不妥可以駁回重審這種少殺慎殺、防止錯殺的刑罰理念可溯源至漢代,當時已有對在押犯人進行二次訊察以減少冤假錯案的機制,稱之為錄囚或慮囚制度從理論上講,慮囚的目的是防止冤假錯案,故而以平反冤案為宗旨,若是刑罰得當無差錯,自然也不會無辜給囚犯減刑甚至一釋了之。

不過事實上,每次執行慮囚,尤其是皇帝個人色彩的慮囚,總會有隨之而來的寬宥與赦免之舉貞觀六年的十二月二十二日,李世民又一次親自錄囚與之前針對具體案件的寬免不同,這一次他換了種玩法,在跟囚犯達成明年秋決前自歸的約定後,李世民當即下令將被判死刑的390名囚犯全部釋放,讓他們回家過最後的團圓年唐太宗李世民_圖到了第二年九月,這390名死囚竟然無一跑路,全都如數返回京師。

太宗見他們如此信守承諾,自己也是非常感動,而感動之餘便將他們全部赦免了事一次驚世駭俗的縱囚事件就這樣完美落幕,太宗愛民如子的仁君形象再次得到淋漓盡致的展現“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一百多年後,白居易有感於此,特意寫下《七德舞》一詩來歌頌太宗的英雄事蹟不過,整件事情總讓人覺得很蹊蹺沒有誰不貪生怕死。


作為征戰沙場經年的太宗真的會相信縱囚歸家能感化死囚,進而使他們遵守君子之約自動歸隊?對於犯人來說,有了逃跑活命的機會無論如何都會比返京更符合個人利益,即便這會連累親友又如何?一兩個人傻乎乎地為了名譽、自尊返回可以解釋,但這麼多人都這麼幹就太令人費解了,難道視死如歸已經這麼普及了嗎?歐陽修_圖02這種質疑非今人獨有。

宋代大文豪歐陽修便將他的疑惑寫在名篇《縱囚論》中:“此豈近於人情哉?”歐陽修一針見血指出其中的漏洞在他看來,所謂的縱囚自歸不過是雙方私下勾結的一場秀而已,目的何在呢?不過是圖名罷了歐陽修說的沒錯,這恐怕就是一場規模空前的政治秀,雖然對於具體的操作細節現在已不可考之所以如此肯定,因為這種縱囚歸獄的事例始作俑者並非李世民本人,而是早有先例並幾成套路要給這種套路找個發明人的話,當推東漢光武時期的鐘離意。

據《後漢書》的記載,鍾離意曾經有兩次縱囚的行為一次發生在他被大司徒侯霸徵辟為公府職員後不久他受命將囚犯從洛陽押往河內,但彼時正值寒冬,一些囚犯因缺少冬衣而受凍生病無法行走當經過弘農郡時,鍾離意便要求當地官員提供衣物禦寒,此後更是直接將囚犯全部釋放,放任他們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只要在約定時期抵達河內即可後來,這些被釋的囚徒們全都如數按期抵達另一次事件發生在鍾離意任職地方縣令時。


一個名叫防廣的百姓因為替父親報仇而被捕,期間母親病死,鍾離意憐憫之下便放他回家辦理喪事手下的人紛紛勸他不可,鍾離意卻毫不動搖仍放了防廣等到喪事完畢後,防廣也果然如約還獄,鍾離意於是將此事上報政府,結果防廣被免除了死刑,可謂皆大歡喜。

鍾離意_圖這種放縱囚犯、剋期而歸的事件自漢以後屢有記載,稍晚於鍾離意有東漢戴封、西晉被稱為聖君的曹攄、梁朝的何胤與王志、北齊的張華原、北周的蕭撝等等,不限一時,不限一地不過,這種縱囚事件為何一再出現?歸根到底,乃是儒家的吏治理念在起著作用在儒家看來,刑罰最多隻是消極地禁止作惡而無導人向善的能力,要想達到天下大治的太平局面,以道德的力量教化眾人才是可行之道。

遵循這種理念行事的官員便是所謂的循吏或良吏同時,在古人眼中,“倉廩實而囹圄空”是理想社會的重要特徵,當政治清明、社會安定時,必定出現“民亡盜賊”、“囹圄空虛”的情況在這種政治觀念下,考察地方官員的政績的一個重要指標便是地方的犯罪率,案件與囚犯的人數成為良吏與否的關鍵性考核指標,這也就形成了日後官員厭惡百姓訴訟的心理特徵。


正是在理想與現實的雙重考慮下,縱囚歸獄的事例一再發生:既能體現儒家教化的理念而被人稱讚,又可能減少囚犯的數量而獲得政績,這樣的事情何樂而不為?唐朝版圖_圖03縱然有許多先例,唐太宗這次的縱囚舉動仍稱得上是破天荒的這不僅是數量上的為數眾多,更重要的是性質變了。

在此以前,縱囚事例大多是官員的行為,皇帝往往是事後得知,偶有為之也是被動下的反應,且也多是針對個人的縱囚道理在於,縱囚雖然符合儒家以德治國的理念,但又與國家頒佈的法律相違背,故而,這類事情往往是吏治上的死結,一如子女替父報仇一般,很難處理以官員的身份實施縱囚行為,實際上是把矛盾糾結扛在了自己身上,置身事外的皇帝便有了從容處理的可能。

他既可以對囚犯或主事官員既往不咎以顯示仁德,又可以適當處罰官吏以示法律的不可違背簡而言之,背鍋有官員,好處則歸皇帝從這一角度來看,李世民主動縱囚的行為無疑與過往有了本質的區別,從而顯得並不明智那麼,以英明著稱的太宗為何在壯年幹了這麼一件糊塗事?究其根源,則是對自身合法性的焦慮使然。


玄武門政變_圖貞觀之初距離大唐開國不過十餘年,政權並未穩固,更重要的是,李世民的即位本身並不合法——先是弒兄殺弟,接著又逼父禪讓,故而他又面對著巨大的倫理壓力與嚴重的合法性危機這種時刻下,李世民迫切需要在國家治理方面做出一番突出政績,顯示出自己卓越的治國才能以政績作為自己執政的合法性根源,自然是當務之急正如之前所言,“倉廩實而囹圄空”是社會大治的兩大特徵,即百姓富裕與無人犯罪。

但要發展經濟、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以達到“倉廩實”的境況是個長期工程,非一朝一夕可至相比之下,“囹圄空”便有著較大的可操作性,也較容易在短時間內達到因此,通過人為手段減少犯罪人數便成了李世民宣揚德政、提振民心的重要舉措本著這種原則,即位之後的李世民便極為重視刑事案件,屢屢親自錄囚在貞觀四年,更是出現了全國死刑犯僅29人的歷史最少記錄,於是,他當即迫不及待地對臣下宣稱貞觀盛世指日可待。

接踵而至的,便是這次規模空前的縱囚事件然而,縱囚不久後的李世民很快意識到自己的魯莽之處:這種做法無疑將自己置於衝突的焦點,且又極大地破壞了刑罰的威懾力量,進而可能會帶來意料不到的負面結果《貞觀政要》_圖當貞觀七年九月縱囚歸來並被大赦後,按理,如此規模的大赦須採用盛大的典禮來宣示德政,但關於此事史書上卻沒有絲毫記載:既沒有相應的詔書指令,貞觀君臣也沒有留下可供後世品味的“對話錄”。


此外,致力於總結髮揚太宗事蹟的《貞觀政要》對此事也同樣毫無記載箇中緣由不難猜測,這極可能是太宗為了維護自身形象而有意刪略的結果沒想到的是,這件他意圖掩蓋的往事卻被一百年後的白居易一把揭開,而後者的目的卻恰恰是為了給他歌功頌德倒真是諷刺文:江河散人參考文獻:《縱囚論》《後漢書》文字由歷史大學堂團隊創作,配圖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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