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生物:未收到藥監部門關於疫苗事件調查結論和處理措施

長生生物(002680)20日發佈關注深交所關注函的回覆公告,稱本次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涉及數量約11.3萬人份。因長春長生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行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長春長生《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JL20180024),目前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收回長春長生《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JL20180024)。

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可能面臨包括註銷狂犬疫苗《藥品GMP證書》等在內的處罰措施。目前,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組已進駐公司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專項督查組已進駐公司開展相關工作,公司也在第一時間成立自查組,積極配合監管部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藥品監管部門關於此次狂犬疫苗事件的調查結論和處理措施。公司將按照信息披露相關規定,待收到檢查結果以及被採取的相關處罰措施後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由於受到狂犬疫苗事件影響,預計狂犬疫苗將減少公司2018年度收入7.4億元,預計對其他產品銷售也將帶來負面影響,但目前尚無法準確預計。

此外,公司公告稱,因是否能夠復產以及準確的復產時間無法準確預計,此次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停產除對本年度財務產生較大負面影響外,對長春長生未來經營的影響程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由於受到狂犬疫苗事件影響,預計對其他產品銷售也將帶來負面影響,但目前尚無法準確預計。

根據目前瞭解的情況,有部分地區疾控機構暫時停用公司其他疫苗產品。

公司所有已經上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產品均經過自檢,質量符合國家註冊標準。按照 《生物製品批簽發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取得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下發的《生物製品批簽發證明》後公司產品才上市銷售。

本文源自證券時報APP

更多精彩資訊,請來金融界網站(www.jrj.com.cn)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