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脱贫攻坚从“打赢”向“打好”转变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破解“资金等项目”难题,呼和浩特市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关于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14544”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并举办了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暨产业项目库建设培训班,助推脱贫攻坚从“打赢”向“打好”转变。

建立一个制度:即建立完善与贫困旗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坚持四个原则:坚持聚焦精准:依据脱贫攻坚规划、扶贫对象需求,深化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提高资金项目效益和脱贫质量;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扶贫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扶贫项目阳光管理;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注重服务基层,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既体现项目储备功能,又能体现管理功能。

把握五个重要环节:一要聚焦脱贫摘帽: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符合当地相关规划要求,聚焦建档立卡人口脱贫和贫困旗摘帽需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把产业扶贫作为重点;二要明确编制范围: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旗县”的原则,全市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旗县区都要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三要实行动态调整: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根据贫困人口的需要、政策的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四要完整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动减贫机制等内容,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旗区脱贫攻坚项目库;五要严格申报程序: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旗县(区)审定的程序自下而上进行申报。

项目库管理4个要点:一是信息化管理:项目库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及时采集录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竣工后扶贫效果和跟踪情况等信息,实行信息管理员制度;二是分类筛选:对拟入库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做细项目分类,减少重复采集;三是调整更新: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四是筛选安排:旗县(区)当年实施的项目应从项目库筛选,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落实4项工作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市级加强对旗县区项目库建设的督促和跟踪指导,开展必要的能力建设,各旗县区县级承担项目库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明确专人负责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申报项目质量;二要严把质量:对申报的项目信息认真审核,确保项目质量;三要统筹协调:各旗县区、各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四要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按时保质完成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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