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科研誠信管理「寬鬆軟」難題 嚴懲學術黑中介

破解科研誠信管理“寬鬆軟”難題 嚴懲學術黑中介

因為想要在“C刊”(某大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湖北某高校博士張晨(化名)被淘寶賣家騙去了5.2萬元積蓄。近日,這則新聞,再度將“學術黑中介”的問題帶回人們視野。

這是一個老問題。無論是近十年前就曝出的論文市場年銷售額在10億元以上的測算數據,還是一年前引發國內學術界地震的“施普林格撤稿風波”,都曾經引發剷除“學術黑中介”、還學術界一片淨土的強烈呼聲。

這也是一個有望很快被解決的問題。《法制日報》記者日前從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瞭解到,科技部正在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抓緊落實,加快建設科研誠信制度體系。

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研究員李真真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中辦國辦5月底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一定會推進科研誠信建設,但是距離真正落地,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一隻看不見的黑手

《意見》下發後科研誠信管理有了明確職責分工:科技部、中國社科院分別負責自然科學領域和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科研誠信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和論文造假監管。張晨受騙不是個案。2017年8月初,全國首個警民聯動的網絡詐騙信息舉報平臺——獵網平臺收到河北趙女士舉報,稱自己在網上找商家代發論文,交錢後論文沒發表,編輯也失蹤了,損失8000元。

原來,趙女士因為晉升高級職稱的原因,必須要在一些期刊上發表一定數量的論文。於是趙女士在網上找了一家代發論文的網站,網站宣稱能在北大核心期刊發表論文,趙女士添加了聯繫人“李編輯”。

李編輯要求趙女士先付8000元定金,尾款等發表完了再付,趙女士答應了,在QQ上直接轉賬支付了8000元給“李編輯”。一個月後,趙女士在北大核心期刊上並未找到自己的論文,“李編輯”也聯繫不上,這才發現被騙。

迄今,通過網絡,依然能找到大量代發論文的中介信息。記者在淘寶上以論文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不少網店都有代發論文的上架產品。

記者點擊進入了其中一家店鋪,看到其產品將論文代發與檢測捆綁在一起,該寶貝顯示“月銷18179筆”。這家店代寫代發服務獲得“顧客”好評:“論文質量非常好”“寫的論文我非常滿意”“很滿意,發表時間快”“專業寫作水平,服務太讓我省心了”等等。

記者與另一家代發文章的淘寶店主聯繫,表明評職稱需發在C刊上刊發的,對方開出2萬多元的價格。

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施普林格撤稿風波”,更是將科研誠信及由其引出的“學術黑中介”問題推到了整個行業必須高度重視的層面。

去年4月,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團宣佈一次性撤銷來自中國的107篇科研論文。這已不是第一次讓中國科技界集體蒙羞。僅2015年一年,就有英國現代生物、施普林格、愛思唯爾、自然等4家國際知名出版機構先後撤銷中國作者的論文117篇。

中國科協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尚勇對此表態稱,這次撤稿事件嚴重損害了中國科技界的聲譽,甚至對我國的聲譽也造成不良影響。黨和國家領導人對這個事件高度重視。

在這些不光彩的撤稿事件中,都有一隻看不見的黑手——第三方服務機構。這些機構打著“語言潤色”等幌子,代為作者“修改”甚至撰寫論文,代為投稿,偽造論文審稿人郵箱地址,提供虛假的審稿意見等等,矇騙期刊編輯、賺取不正當利益。

終身追究一票否決

實際上,中國的誠信制度建設並非始自撤稿事發後。

“近年來,我國初步構建了以科學技術進步法為統領、約束與激勵並重的科研誠信制度體系,建立了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形成了齊抓共管的科研誠信建設格局。”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司長賀德方說。

就連多年來飽受詬病的“學術黑中介”問題,中央文件也並非沒有回應。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於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不準利用中介機構或其他第三方代寫或變相代寫論文,或通過金錢交易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

同年,教育部出臺《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指出,“買賣論文、由他人代寫或者為他人代寫論文”“應當認定為構成學術不端行為”之一。

不過,現實中這些政策似乎陷入了難以落實的尷尬境地。

《意見》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臺的,其首先就解決了“該誰管”“誰負責”的問題。《意見》不僅對各級政府的科研誠信建設責任予以明確,同時也對從事科研活動及參與科技管理服務的各類機構和人員,以及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的科研誠信建設責任進行了細緻分工,內容注重可操作性,讓科研誠信建設有了準繩。

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強化科研誠信審核、建立健全學術論文等科研成果管理制度……圍繞科研活動的各個流程,《意見》將科研誠信建設要求落實到了項目指南、立項評審、過程管理、結題驗收和監督評估等科技計劃管理全過程。

《意見》首次明確提出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行為的“終身追究”和“一票否決”,並明確了違背科研誠信要求行為的調查處理規則,體現了懲治嚴重科研失信行為的高壓態勢。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對從事學術論文買賣、代寫代投以及偽造、虛構、篡改研究數據等違法違規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意見》首次明確要求市場監督管理、公安等部門應主動開展調查,嚴肅懲處。這一舉措,有力地回應了一線科研人員的需求和心聲”。賀德方說。

誠信管理需專業化

不僅要管中介,還要管好那些學術期刊。

一些學術期刊管理不規範、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也給了學術黑中介可乘之機。

科技部近日透露,我國正著手建立健全學術期刊管理和預警制度。據瞭解,科技部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清網行動”後,互聯網中“論文買賣”等若干組關鍵詞的搜索結果減少逾95%,論文買賣網站鏈接也大幅下降。

賀德方指出,任何機構、任何個人打著“科技服務”的幌子、行論文造假之實的,都要嚴肅處理。

打擊“學術黑中介”,註定是一場系統工程。比如,“一切指標看論文”的考核評價體系亟待徹底改變。山東某高校的一位講師告訴記者,在他們學校,評職稱肯定是“在C刊上刊發的文章多多益善,因為它是比較性的,競爭性的”。

這位講師說:“中介找過我,問我是否需要發論文。不知道他們哪來的電話?”他覺得這樣刊發不夠“正大光明”,自己“接受不了”,所以一聽說是中介就掛了電話。

儘管堅持了自己心中的底線,不過,由於初出茅廬、名氣不顯、論文引用率不高,像這位講師這樣的青年學者,往往面臨著論文難發、職稱難上的境遇。

中國科協相關人士指出,隨著中國科技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特別是科研評價機制的不斷改革完善,為評職稱、獲獎勵而濫發論文的現象正從源頭得到治理。當前,我國的科研經費不斷增加、科研隊伍日益龐大、對科研的需求前所未有,科技界正視問題、對症下藥、標本兼治,真正解決學術不端行為,我們完全有能力滌盪浮躁之氣、建設科技強國。

李真真認為,《意見》對進一步推進科研誠信制度化建設作出全面部署,包括不端行為的查處和科研誠信教育等。但就目前情況看,我們的制度供給遠遠不足。比如,一套公正、透明的不端行為的查處程序及規則,包括受理程序、調查程序、處理程序、申訴程序等,其中還應明確相關人的權利和義務。而要實現《意見》提出的“科研活動全流程誠信管理”,還需要其他重要資源的支持,李真真說,“如果在大學設立科研誠信課程,就存在是否有足夠的師資的問題,目前來看,我們的教育資源明確不足,這需要一個積累和培育的過程”。

李真真強調,《意見》的精神真正落地,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而科研機構自身還需在誠信管理中不斷地積累經驗,為誠信管理走向專業化創造條件,也是需要一段時間的。

記者手記

科研誠信是科技創新的基石,是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的堅實基礎。

近年來,一方面,在國家多項利好政策支持下,科研產出大幅增長,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不斷突顯,但另一方面,學術風氣與科研誠信問題卻也頻頻見諸於媒體。

這些問題包括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偽造、篡改研究數據、研究結論,以及本篇報道重點提及的購買、代寫、代投論文,此外,還有虛假標註獲得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資助,騙取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科研經費以及獎勵、榮譽等等。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要強盛、要復興,就一定要大力發展科學技術,努力成為世界主要科學中心和創新高地”。要實現這一目標,科研人員必須腳踏實地、兢兢業業、誠實守信地做好學問。

目前,我國科研誠信建設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教育引導、監督懲戒等方面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效。尤其是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將大大加快和推動我國的科研誠信建設。

在行之有效的、嚴密的誠信體系制度建立起來的同時,從事科研活動及參與科技管理服務的各類機構切實履行科研誠信建設的主體責任,他律之外的自律也不可偏廢,科研人員應繼續提升自身的道德水平,增強自身的誠信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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