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出口流程操作規範

航運操作

  一、接受貨主詢價

1、海運詢價:

①需掌握髮貨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線常用的,及貨主常需服務的港口,價格;

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需要時應向詢價貨主問明一些類別信息,如貨名,危險級別等。(水路危規)

2、陸運詢價:(人民幣費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數和拖箱價格;

②各港區裝箱價格;

③報關費、商檢、動植檢收費標準。

3、不能及時提供的,需請顧客留下電話、姓氏等聯繫要素,以便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回覆貨主。

  二、接單(接受貨主委託)

  接受貨主委託後(一般為傳真件)需明確的重點信息:

1、船期、件數

2、箱型、箱量

3、毛重

4、體積

  各項型最大體積為:(長*寬*高)可裝體積,可裝重量

1×20’GP=31CBM6*2.38*2.382517MT

1×40’GP=67CBM12*2.38*2.385525MT

1×40’HC=76CBM12*2.7*2.38

1×45’GP=86CBM

  (注:GPgeneralpurpose普通箱;CBMcubicmetre立方米;MTmetricton公噸;HChighcubic高箱)

5、付費條款、貨主聯繫方法

6、做箱情況,門到門還是內裝

  三、訂艙

1、繕制委託書(十聯單);

  制單時應最大程度保證原始託單的數據正確、相符性,以減少後續過程的頻繁更改。

2、加蓋公司訂艙章訂艙:

  需提供訂艙附件的(如船公司價格確認件),應一併備齊方能去訂艙。

3、取得配艙回單,摘取船名、航次、提單號信息。

  四、做箱

1、門到門:

  填妥裝箱計劃中:做箱時間、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門點、聯繫人、電話等要因,先於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2、內裝:

  填妥裝箱計劃中:船期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進艙編號等要因,先於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3、取得兩種做箱方法所得的裝箱單(CLP)

  五、報關(有時同時、有時先於做箱)

1、瞭解常出口貨物報關所需資料。

  ①需商檢

②需配額

③需許可證

④需產地證

⑥出口香港地區貨值超過$10萬,其他地區超過$50萬,核銷時需提供結匯水單(複印件)

⑦需提供商會核價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單號,對應裝箱單(packinglist),發票,所顯示的毛重淨重,件數,包裝種類,金額,體積,審核報關單的正確性(單證一致)。

  3、顯示報關單所在貨物的“中文品名”,對照海關編碼大全,查閱商品編碼,審核兩者是否相符,按編碼確定計量單位,並根據海關所列之監管條件點閱所缺乏報關要件。

4、備妥報關委託書,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核銷單,配艙回單(十聯單第五聯以後),更改單(需要的話)和其他所需資料,於截關前一天通關。

5、跟蹤場站收據,確保配載上船。

6、凡是退關改配的,若其中有下個航次,出運仍然需要,諸如許可證,配額,商檢,動植檢之類的文件資料,退關、改配通知應先於該配置船期一個星期到達,以便(報運部)順利抽回資料,重新利用。否則只會順延船期,造成麻煩。

  六、提單確認和修改

1、問明顧客“提單”的發放形式:

①電放:

  需顧客提供正本“電放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電放。

②預借(如可行)

  需顧客提供正本“預借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預借。

③倒籤(如可行)

  需顧客提供正本“倒籤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籤。

  *此種情況下,多半是簽發HOUSEB/L.

④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一票關單拆成多票關單。

⑤並單: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多票關單合成一票關單。

⑥異地放單:須經船公司同意,並取得貨主保函和異地接單之聯繫人,電話,傳真,公司名,地址等資料方可放單。

2、依據原始資料,傳真於貨主確認,並根據回傳確立提單正確內容。

  七、簽單

1、查看每張正本提單是否都籤全了證章。

2、是否需要手籤。

  八、航次費用結算

1、海運費

①預付(FREIGHTPREPAID)

②到付(FREIGHTCOLLECT)

2、陸運費

①訂艙

②報關(包括返關之前己經報關的費用)

③做箱(內裝/門到門)

④其他應考慮的費用:

  衝港費/衝關費

  商檢、動植檢、提貨費、快遞費、電放、更改

  九、提單、發票發放(提單樣本)

1、貨主自來取件的,需簽收

2、通過EMS和快遞送達的,應在“名址單”,上標明諸如:“提單號”、“發票號”、“核銷單號”、“許可證號”、“配額號"等要素以備日後查證。

  十、應在一個月內督促航次費用的清算並及時返還貨主的“核銷退稅單”

  十一、海關退稅有問題的,需更改並要提供如下資料:

l、報關數據正確、艙單不正確的

①經預錄後的〈海關返還的〉報關單複印件;

②場站收據複印件〈十聯單的第七聯即黃聯〉;

③提單正本複印件兩張;

④裝箱單(ContainerLoadPlan)複印件;

⑤更正單(三聯、正本)。

2、短裝(多報少出)、溢裝(少報多出)

①船開5天(工作日)內沒能及時更正的:

  先交納罰款金3000-5000;

  貨主重新提供的發票、裝箱單(Packinglist)

  貨主重新提供報關單

  提單副本複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

②船開5天(工作日)內更改的

  提單副本複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

  正本、正確的報關單

  正本、正確的發票、裝箱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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