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丨有人造谣“金凤万达着火”被抓,银川警方正调查其他传谣者!

7月2日

被一则大火视频刷爆

有人称“金凤万达停车场着火”

让不少人捏了把汗

警示丨有人造谣“金凤万达着火”被抓,银川警方正调查其他传谣者!

消息迅速传播

瞬间传遍大街小巷

弄的满城风雨

就连晚报君的同事都信了

金凤公安网安大队得到消息后,立即进行核查,迅速查明视频中失火的停车场,并不是金凤万达地下停车场。

同时,上海西路派出所对辖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均未发现火情。

虽然多家官方媒体已经辟谣,但是对造谣者也不能手软。(焦点丨银川金凤万达车库起火?真不想说这些人了!!!)

金凤公安分局上海西路派出所将传播造谣视频的男子王某抓获,王某对其在网上造谣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其在网上看到该视频后未经过确认事发地是否为金凤万达就进行转发,从而对网民造成严重误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金凤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其他造谣传谣违法人员。

警示丨有人造谣“金凤万达着火”被抓,银川警方正调查其他传谣者!

警方提醒市民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警示丨有人造谣“金凤万达着火”被抓,银川警方正调查其他传谣者!

【普法小课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第一款罪名;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平安金凤

警示丨有人造谣“金凤万达着火”被抓,银川警方正调查其他传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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