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賊王要是被抄襲了的話,你會不會罵人?

說這個問題之前,想先說一句: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最糟糕的時代。

如果《海賊王》被抄襲,與其說我會怎麼想不如說我能怎麼想。在這個萬般皆可商業化的信息大爆炸時代,有時候我會想大概就是因為信息的高度共享化,導致這個時代已經不適合百家爭鳴。我們都急於去促成一個可快速複製的經典模式,去宣揚一個有代表性的領袖意見。實際上,作為內容的接受者,我們最真實的感受呢?或許更多的吃瓜群眾更加看重的是一時的娛樂性,我們不無聊就好了。那麼對於作者而言呢?或許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最糟糕的時代。

海賊王要是被抄襲了的話,你會不會罵人?

《海賊王》於1997年8月在《週刊少年JUMP》上開始連載。這20年來,尾田完全可以說是JUMP的勞模,20年如一日。在他的身上是真的可以看到什麼叫不忘初心方得始終。江湖永遠會有OP的神話,坊間也總有編輯對著自己的作者說:“就不能畫一部像OP那樣的漫畫嗎?”呵呵,這在我看來是對其他作者最失禮的問題。在我看來創作本身是沒有高低之分的,但是由一個創作具象化出來的產品或者作品,卻是有優劣之差的。創作的初心都是平等的,大家都是希望做出自己心裡覺得最好的東西。但因為每個人的成長經歷、學識、興趣愛好和擅長點等等的不同,不是每個人的創作都能達到同等的高度。僅僅只是興趣或者是興致也無妨了,一旦涉及到商業化,事情就變得不一樣了。

《海賊王》就是一個大眾眼中普遍認可的成功案例。在文化產業中,比較少有可以快速複製的經典模式,但與之相應的就是抄襲屢禁不止。這其實就是流量崇拜在文化創意產業中的一種表現罷了。這時候忽然想到一句傳銷感十足的口號,那便是“想要成功就要踏著成功人的腳步”。在文藝創作產業中,簡直就是一片踩踏景象。去抄襲一部成功的作品,舊瓶裝新酒換湯不換藥,只要作者的功底過得去,這種故事本身就不會太差,也容易被市場接受。若作者功底再好一些,那說不定還有抄襲逼死原作的可能性。碰到這種情況,就免不了兩家粉絲要上前一撕。像OP這樣人氣基礎堅實的名作倒還好,基本被抄襲的話評論會一邊倒。但一些被抄襲的作品,原本不是不如抄襲作品,只是比較小眾,就被說成反而不如抄襲作品,那就很苦了。我不點名,就好像有些寫BG向的作家抄襲耽美作家的文章走紅。那是你的本事麼?這只是受眾範圍的問題,然而就是會被一些人鑽空子。

海賊王要是被抄襲了的話,你會不會罵人?

很多時候,被抄襲者不是不夠優秀,只是人家本身的目標和定位不同。又或者是人家不夠幸運,渾身都是本事就是不動怎麼把自己商業化。那麼,我能說什麼?抄襲者的成功在於他們夠精,這些人是“商人”不是創作人。這種行為也不值得鼓勵,它讓真正有價值的創作者得不到公平的評價。這個時候也不要和我說結果導向,銷量收益都只是讓文化產業得以持續下去的動力,不是文化產業最核心的價值所在。

但是,因為文化創意的獨特性,它不僅僅是一個道德問題還是一個法律問題。在國內,多年來版權問題都是個三不管地帶,直至近年版權問題才越來越多呈現在普通大眾面前。對於廣大的受眾,大家也應該對“抄襲”有一個界定。我們的題目說的是《海賊王》,你信不信隨手在某度上搜一搜“海賊王抄襲”的關鍵字,照樣會有文章有理有據地說OP在抄襲。包括《JOJO》、《冰上的尤里》、《美少女戰士》等等漫畫作品當中,都出現過一些高度還原時尚大片、名家名畫的封面、彩頁或者分鏡。這些圖當然會給原作加分,但這樣是否就是抄襲呢?我不是學習版權法的人,我只能說說自己內心的界定。一部作品到底是致敬借鑑還是抄襲,判定的標準應該是這部作品的核心價值。那些距離說OP如何如何抄襲迪斯尼經典的例子,在我看來並不是什麼抄襲。因為OP是一部漫畫,你不僅僅只為它的畫買賬,更重要的是OP的故事、人物和世界觀。這些才是OP真正的價值所在。當然,如果你說OP出一本畫冊,構圖全部都是模仿某些作品的話,那我也覺得是抄襲,因為畫集的核心價值畢竟就是畫本身。

海賊王要是被抄襲了的話,你會不會罵人?

另一種借鑑,就是世界觀的套用。就好像仙俠、玄幻,很多作品都會有相似的世界觀。因為要獨立去構建一個世界是十分困難的,套用大家比較接受的世界觀能免去作者不少煩惱。相似的世界觀我們可以理解為一類作品的套路,這大家都能接受,但過度相似的情節就難以避免抄襲之嫌,當然這樣的作品也總會被細心的原作粉戳脊梁骨。

講了這麼多,感覺不僅在說《海賊王》,更是在說抄襲這個現象。每一個原創者在創作的過程中,都需要花很多很多的精力。雖然,每個原創者在成長的過程中,都不免經歷借鑑模仿的過程。但是,怎麼去對待這個過程我認為是個人法律和道德意識的體現。學和抄從根本上就是兩碼事,我們可以因為學會一件事情而自豪,卻不能因為抄出一個成果而沾沾自喜。

海賊王要是被抄襲了的話,你會不會罵人?

對於原創者來說,哪怕只是一幅畫、一段文字、幾小節樂譜,背後所付出的努力和他們投入的情感,只有他們自己最清楚。最後,我只希望,這不是一個抄襲逼死原創的時代。抵制抄襲,不僅僅是原創者的義務,同樣也是受眾群的責任。這才是我碼了這麼多字最想說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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