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行政服務標準化真正生根發芽

□ 徐建華

“要讓群眾辦事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辦事不求人。”據《雲南日報》報道,雲南省已經正式啟動統一全省行政許可標準工作,預計到8月31日前將完成省、州、縣三級640項行政許可事項標準的統一工作,實現全省各地一個標準統一辦理——屆時,凡是與企業、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事項將實行“一網”通辦;簡單事項實行“即來即辦、立等可取”,申請人在現場等候不超過1小時當場辦結;複雜事項實行“最多跑一次”;基層事項實行“就近辦”“一次辦”——政府服務標準化讓群眾少跑路快辦事。

目前,像雲南省一樣推行行政服務標準化的地方不在少數,比如浙江省台州市圍繞國家級和省級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試點,以“審批速度最快、服務效能最優”為目標,打造審批事項、網上審批、中介服務、窗口管理、督查機制5個標準化,形成獨具台州特色的行政審批標準化範本,實現了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最多跑一次”比率達91.9%,群眾行政服務的滿意度達99.9%。還比如北京西城區通過國家行政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實現了統一行政標識、統一網絡平臺、統一業務流程、統一服務標準4個統一,構建了“1+7+15+255”的“三級”行政服務標準體系和“一站一網一號”的標準化服務模式等。

之所以有越來越多的地方大力推行行政服務標準化,一方面,這與標準化工作本身的特性有關。我們知道,標準化是在工業化基礎上建立的一種現代管理手段,隨著社會不斷髮展,對行政管理要求越來越高,標準化也被引入到政府管理當中。對於政府管理來說,標準化產生效益,可以在較短時間內顯著提升政府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標準具有科學性,為改進和創新政府管理提供現實途徑;標準具有公開性,有利於推動政府通過標準量化和優化公共資源配置,避免公共權力的隨意、專橫和武斷,提高政府規範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這也與我國當前大力推行的“放管服”改革和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有關。當前,國務院正在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目的是希望通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等行政服務方面的改革,落實黨和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推動改革進入“深水區”。與此同時,建設服務型政府也一直是我國深化改革的重要要求與目標,也是推進“放管服”改革的目的,無論是推進“放管服”改革還是最終建成服務型政府,都需要標準化的助力,因為規範化的前提是標準化,沒有標準化就談不上規範化,而規範化是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基礎。由此可見,推進標準化是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和手段,是落實“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

儘管通過國家標準化試點以及各級政府的大力推動,行政服務標準化已經開始在全國“遍地開花”,不過同時也要看到,無論是與“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還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目標,當前的行政服務標準化的推行力度還是不夠的,甚至有的地方行政服務標準化還有些流於表面,屬於走過場和形式主義,根子裡還是推行原來那一套,沒有讓標準落到實處,讓標準化變成真正的規範來規範日常行為,這些既不利於“放管服”改革的全面落實,更別談建設服務型政府和更高質量地服務人民群眾。

要更好地推行行政服務標準化,首先就是要推行標準化的理念,從觀念上予以轉變,認同和接受標準化的理念,而不是執著於原來的非標準化的服務方式。從全世界來看,政務服務標準化始於上個世紀80~90年代,至今只有20多年的發展歷史,可以說還是一個新生事物。我國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起步又比較晚,因此行政服務標準化的理念還不是十分普及,需要在政府部門強化標準化意識、理念和工作方法,推動行政服務標準化工作。

其次,就是要構建一套標準化體系,制定出詳細、行之有效的標準,有了標準才有章可循,才讓行政服務標準化有了可以遵循的“規範”。目前在一些已經推行了行政服務標準化的地方,都結合自身需要,依託國家級或者省級的標準化試點項目,構建出了一套完整的標準體系,如何在更多的地方推廣這些標準甚至出臺相應的國家標準,是更好更大範圍推廣行政服務標準化需要解決的瓶頸與課題。

標準的生命力在實施,因此要讓行政服務標準化“生根發芽”最重要的還是確保標準的落地,持之以恆、久久為功,使其成為一種習慣、一種標準,為廣大群眾提供更高質量的公共服務。

《中國質量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