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籠屋,籠屋又被俗稱“床屋”,分佈在深水步等舊樓,居民一般是新移民或者年長者,是一群老弱貧苦的社會底層人士生活在罐頭似的“貧民窟”裡,一張張床位被鐵絲網團團圍住,猶如一個個籠子;“籠子”裡邊除了床具外,還有各種生活用品。這些住在“籠子”裡的人被形象地稱為“籠民”。 “籠民”是一個長期困擾香港的社會問題。
1994年香港頒佈了《床位寓所條例》,並於1998年開始實施,力圖改善並減少“籠屋”。 考慮到床位寓所或出租床位租金低廉、地點方便,有一定的市場需求,因此香港政府部門並非簡單地取締床位寓所,而是透過立法確保床位寓所符合消防、衛生或樓宇安全的最低標準。 《床位寓所條例》把“床位寓所”規定為擁有12個及以上出租床位的居住單位,相關部門對符合相應安全標準的床位寓所發放牌照,嚴格禁止無照經營。
對於因實施《床位寓所條例》導致床位減少、必須遷出的部分住客,如果年滿60歲或有健康護理需要者,社會福利署會考慮讓他們入住福利院舍,或安排他們入住公屋;對於60歲以下必須遷出的住客,可申請入住民政事務總署開辦的單身人士宿舍。另外管理部門每半年派員探訪已登記的床位寓所。當發現有年老、體弱或身體不健全的住客需要房屋方面的支援時,有關方面便會提供協助。
香港從1954年便開始實施“公屋”制度,即為低收入人群提供廉租(住)房。公屋申請人有收入上的限制,配售由房委會公開編號、統一輪候、按號入住或者公開抽籤挑選。公屋計劃解決了香港30%左右人口的居住問題。 棲身之地 在香港的繁榮背後,有那麼一簇人的生存狀態。
我們去香港,浮光掠影,走馬觀花,看到的是香港最陽光的一面。記得二十幾年前,讀過一部香港作家的小說,書名忘記了,講述的是一個離異女子流落貧民窟的生活。那時候,我們的閱讀立場設置在“資本主義社會”,這樣的講述,多半帶給我們的是“認識資本主義社會”腐爛而不公平的一面。實際上,在所有形式的體制中,民生問題總是要留下遺憾的。“籠屋”就是香港“貧民窟”的一個居住形式。 產生原因 “香港的房子太貴了,普通人終其一生也買不起一套房子。”一個叫邰永坡的“籠屋居民”說,他三十年前失業後,每月依賴約2300元綜援過活,“‘籠屋’租金從當初的5、6元港幣到今日的1200元港幣,再高下去只能睡大街了。”
香港政府從1998年開始實施《床位寓所條例》,改善並減少“籠屋”。據政府數字,目前有近千人居住在“籠屋”中,而社會福利組織則稱,居住在“籠屋”的人數不少於四千人。香港的籠屋是一種特殊的居住現象,居住者並不是無家可歸,只是以最低的租金來租一個床位,可以免於露宿街頭。不過在過去一年中,籠屋的租金卻是急遽上升,從2007年八月的1000元港幣上漲25%到現1250元港幣。
再加上香港經濟現處於衰退的狀態,很多人都失去了工作機會,最後露宿街頭。漸漸的,無家可歸便成了日益嚴重,由香港社區組織(義工)租下來,無償提供給失業者、無房屋者居住的“籠屋”,這些義工除了提供他們暫時棲身之所,還負責帶他們向特區政府爭取權益。有幾張圖片顯示的是籠屋居民對特首曾蔭權的漫畫“控訴”。據說,有的人在“籠屋”裡已經居住40多年。 一個不足兩平方米的單人床 居住環境 “籠屋”是罐頭沙丁魚似的貧民窟,眾多老弱貧苦人聚集在舊樓床位,各以鐵絲網圍住,一張床位猶如一座籠子,“籠民”因此而得名。 五、六十年代,搭木屋居住是香港貧民解決居所問題的重要途徑。
當時有30萬木屋居民,半數是香港出生的家庭,或者是1946年以前便一直住在香港的。六十年代,木屋居民增加到80萬。山區的木屋居民,每500人用一公共自來水管,100人共享一個木蓋糞坑,遍地垃圾,汙水橫流,臭氣熏天。1971年香港一家報紙報道:在九龍一間15英尺乘35英尺的樓宇內住上50人,平均每人佔地0.5平方英尺,連一口棺材的大小也不如。以上說的屬最壞的例子;一般情況是:小康之家住一個單位(二房或三房一廳);中下收入的租住一個房間;經濟條件差的只好租住一個床位。
一個不足兩平方米的單人床,用鐵網封閉上鎖就是一個不至於流浪街頭的家。裡面除了床具還有生活用品、個人的全部家當。有些“籠屋”裡的人早上鎖好自己的鐵籠,走在上班的路上一樣是西裝革履行色匆匆的上班族甚至是一位趕往寫字樓的白領港人。 一間斗室最多住著12戶籠民 根據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提供的數據,香港有大約10萬人居住在所謂的“籠屋”。籠屋涵蓋分割成一個個小房間的公寓樓,簡陋的木板和鐵板“床屋”以及屋頂棚屋。因空間狹小,籠屋也被形象地稱之為“棺材房”。香港是一座富有的國際大都市,籠屋的存在與香港的繁華景象形成嚴酷對比,被港人視為一種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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