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最美法律服务人 丨 曾美娟:借助法律力量,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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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最美法律服务人

★ 候选人★

南粤最美法律服务人 丨 曾美娟:借助法律力量,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曾美娟,梅州市五华县司法局法援处科员。自2013年大学毕业后就走上法律援助工作岗位,全身心投入到法援工作中。

走上律师执业道路时间并不算长,接手的法律援助案件并不算多,但每一件她都干得格外尽心尽力,因为她牢牢记在心中:法律援助就是给那些需要打官司但由于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他们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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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我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关于农民工受伤的”;

“您的案件下个月15日开庭,

您一定要过来,并带好所有的诉讼材料”;

“请在这里登记您的基本信息,

然后把相关材料都给我,

我帮您复印一份来申请法律援助,

然后我再告诉您后面的流程……”;

……

一个上午,口干唇焦,曾美娟一刻不得闲。在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空隙时间里,她还要接“12348”专线咨询电话,还得和同事一起整理办公室的档案材料和进行数据报送等,基本上每天都是在忙碌的工作中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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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曾美娟始终保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对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人亲切耐心,总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用法律为弱势群体“撑腰”。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同胞、讨要劳动报酬的农民工、被违法解雇的劳动者、请求赡养的老人家、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每每接触到这些当事人的案件,曾美娟心里是既难受又欣慰,难受的是这世上还有这么多难过的人,欣慰的是自己能用法律赋予的力量,给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争取最大的利益。虽然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几年中,也遇到过对法律援助不理解、不接受,质疑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但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都最终向当事人证明了法律援助的宗旨。

尽心尽力,

保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2015年5月,李伯和魏姨步履蹒跚来到五华县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两老,耐心听完老人对不孝儿子的痛斥和叙述,初步认为两老完全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立即并为其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指派曾美娟律师全权代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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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美娟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人并详细审查有关材料并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工作,紧接着准备了相关的诉讼材料向五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第一次开庭时,曾美娟根据近年来物价上涨因素和老人因年迈,在吃、住方面的一些特殊要求及被告的负担能力,协助李伯、魏姨向法院提交了《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要求三个儿子轮流照顾两老的生活起居、定期问候和承担医疗费用等。休庭后,曾美娟考虑到老人年迈,行动十分不方便,调解结案才能让被告自愿履行义务,才能让老人的合法权益确实得到保障。

为此,曾美娟协同法官决心做好老人儿子的说服教育工作,经过多次谈话,终于使其儿子认识到错误。同时,曾美娟也对李伯、魏姨进行劝诫。最终,李伯、魏姨和三个儿子就赡养费、住院护理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还约定李伯、魏姨在三个儿子家轮流居住一年,由轮到同住的儿子照顾食宿,其余两个儿子每个月不定期探望李伯、魏姨。据悉,这也是我国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梅州市首例父母要求子女履行探望义务的赡养纠纷案

不轻言放弃

为产期妇女争夺公平待遇

2017年3月,曾美娟在法援前台接受正在产假期间的周女士的咨询。原来,用人单位不仅平日里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还克扣周女士产假期间的工资,甚至因未依法为周女士购买社会保险,导致周女士无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严重侵犯了周女士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曾美娟立马意识到这是公司对妇女生育期待遇的克扣,马上告知周女士应该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主动出击采取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维权,并为其开辟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曾美娟考虑到离周女士产假结束还有几天的时间,建议立即以周女士的名义通过中国邮政专递方式向公司寄送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告知公司因为未缴交社保、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己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等。公司在收到周女士的快递后,第一时间找周女士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曾美娟及时向周女士反馈信息,并针对疑问提供咨询和解释。

2017年4月,周女士的产假结束,曾美娟第一时间协助周女士向五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与相关证据材料。在曾美娟专业的办案下,周女士的请求最终得到仲裁院和人民法院的一致支持,如愿得到应得的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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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制宣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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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参加工作以来,曾美娟共接待2000多人次的无偿法律咨询,共为50多名妇女儿童维护合法权益;为30多名农民工讨薪100多万元;为20多位因工负伤人员争取工伤待遇300多万元;为10多位老人解决了赡养问题;开展各类法制宣传讲座20余次,受众达60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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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梅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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