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店主賣符咒 拷問電商經營邊界

2018-05-15 08:45 南方網 木須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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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店主賣符咒 拷問電商經營邊界

淘寶店主假冒道長賣"符咒" 自稱民間六壬仙教傳人

“轉運符”、“辟邪符”、“招桃花符”等道教“符咒”,甚至“開壇作法”,成為淘寶等電商平臺一些網店的商品,而這些網店的店主均自稱“道長”,還有人貼出“道長證”證明自己的身份。近日,新京報記者調查多名開網店“道長”的身份,發現這些自稱來自浙江、廣東、河南等地“道長”,均非真正的道教教職人員:有的沒有登記備案,有的所稱道觀根本不存在。(5月14日)

店主自稱“道長”,與現實中招搖撞騙的假僧道沒有什麼區別,販賣各種符咒,本質上和賣後悔藥一樣,都是騙人錢財。《宗教事務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未取得或者已喪失宗教教職人員資格的,不得以宗教教職人員的身份從事活動”,而第七十四條則對於此類“假道士”的騙取錢財等違法活動亦規定,“由宗教事務部門責令停止活動;有違法所得、非法財物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網上兜售“符咒”性質不難判定,其網上氾濫顯然與平臺的漠視與縱容不無關係,甚至一些“假道士”寄生平臺還是多年“老店”,等著行政管理部門以違法違規“清理門戶”。其實,即便是真道士把道場放在網上,從事一些宗教活動,其是否合法合規本身也值得商榷。換言之,網絡平臺可以給消費與服務提供市場平臺和便利的交易服務,卻並不意味著什麼都可以拿來經營,成為什麼都可以裝的一個筐,無論合法還是非法,無論合乎或者違背公序良俗。

淘寶店主賣符咒 拷問電商經營邊界

(淘寶搜索截圖)

令人遺憾的是,互聯網似乎已經成為種種非法與非道德交易的法外之地,幾乎所有現實中非法的、違背公序良俗的交易,在網上都找到,甚至還躋身淘寶平臺“正規軍”的隊伍。而每每如此,幾乎評論都近乎一致地喟嘆:莫讓互聯網成為某某亂象的平臺。顯然,這恰恰點中了互聯平臺門檻調節與市場自淨功能的嚴重缺失。

事實上,電商平臺不只是提供交易的信息載體,很大程度還是市場的搭建者。那麼,作為市場的搭建者,電商平臺有必要對商家經營內容與經營行為負有對應的責任,至少須保證商家不恣意而為,如什麼能夠經營、什麼不能經營,要有明確的邊界,違者從市場中清退;經營必須守法誠信,違者受到懲戒,諸如此類。

然而,相對於電商經營的立法,對平臺管理方面的立法還很滯後,一方面電商經營沒有依法劃定明確的禁區導致前置管理的缺位;另一方面電商平臺除了因電商銷售與服務造成消費侵權須要承擔連帶的民事責任之外,平臺是否應該履行對電商經營准入、協助日常管理等法律義務與責任,也顯得比較模糊,一些問題還富於爭議。由互聯平臺搭建起來的市場,依然還是一個沒有柵欄、缺少過濾網的蠻荒市場,平臺不去管、行政管不了。或許,這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電商市場同樣不能例外,電商法治步伐宜加速,如此才可能避免類似的亂象按下葫蘆浮起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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