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修路拆遷,但是房屋抵押銀行了,政府會怎麼處理呢?

奈曼李波


朋友,按照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原則,政府作為拆遷方,會主動與銀行聯繫,將你的拆遷補償款先給銀行進行處理歸還貸款事宜。



從物權法看,房屋在銀行抵押期間,房屋的所有權是屬於銀行的。而且,房屋的抵押屬於不動產抵押,是指以不動產為抵押標的物而設定的抵押。 《物權法》 第191條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很明顯,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因此,在房屋抵押期間抵押是不得處分財產的,如進行拆遷,需要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或者抵押人清償債務,消滅債權債務關係。



可見,銀行和貸款人之間借貸關係會因房屋拆遷而使銀行抵押權消失,但是銀行具有優先受償權。也就是說,業主拿到拆遷補償款後,應當首先償還銀行貸款。或者銀行就會與政府直接聯繫,將拆遷補償安置款直接由銀行扣除貸款人的貸款。



而且,作為拆遷方也唯有在清理了銀行的債務並與業主簽訂了拆遷協議後,才能獲得拆遷房屋的權力。所以,對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業主,拆遷方應當主動幫助其償還銀行貸款;對選擇產權置換的業主,拆遷方應協助其將原先抵押給銀行的房屋轉換成安置房,再重新簽訂一份貸款協議。



朋友,說到這裡,朋友你應該明白抵押房屋被拆遷的債權債務關係的相關處理規定。有不清楚之處再溝通。一切順利!


財經深思


拆遷的錢歸你,拆遷的房子也歸你,但是欠銀行的貸款你要處理一下。

因為雖然房子是你的,只不過欠的銀行貸款,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房子需要處置時需要跟銀行走一些手續。

比如在某銀行的貸款合同中明確規定,抵押權續存期間,如遇強制性命令必須處置抵押物的,抵押物處分所得款項應優先償還債務。借款人知悉房屋拆遷消息時,應及時告知銀行,採取產權調換方式的,應更換抵押物重新簽訂抵押合同作為擔保;採取貨幣補償方式的,應採取開立存單或保證金方式作為擔保。

翻譯成大白話,就是當你知道要拆遷時,應該告知銀行,如果是給房子的,應該更換抵押物比如把新的房子作為抵押物,如果是給錢的,應把相當於未還貸款金額的存單作為質押,當然你也可以直接還了貸款。

所以你買了這套房子,這套房子所得權益都是你的,只是你得妥善處理欠銀行的貸款,以及提供相應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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