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者说」武都区纪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一:郭河乡中心小学校长冉斌违规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问题。

2017年6月5日至11日,冉斌参加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在本单位违规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共计1700元。冉斌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执纪者说】冉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本应身正为范,为人师表,却放松了自律意识,自以为出门在外,无人监督,没有看到中央纠正“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思想上半信半疑、半醒半醉,将党员操守和职业道德抛之脑后,依然顶风违纪,我行我素,公然挑衅党纪政纪权威,损害了党员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落下了既挨处分又丢脸面的下场。

案例二:武都农村合作银行五库分理处主任尹富勤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2018年3月16日,尹富勤利用职务影响,违规操办“乔迁宴”,宴请亲戚、同学、朋友及同事228人,设酒席20桌,违规收取礼金26600元。尹富勤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纪款。

【执纪者说】尹富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迁新居大摆酒席,没有顾及到自己的身份,自认为身处最基层“山高皇帝远”,组织对自己的管理鞭长莫及,在持续高压态势下,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把中央禁令当成虚设,公然挑战纪律底线,利用职务影响借机敛财,在明知不准操办“乔迁宴”的情况下,依然顶风而上,触碰了纪律红线,最终纪律的“鞭子”狠狠地抽在了自己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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