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7月9日才來到瀋陽的古斯塔,怎麼都沒有想到6天后的晚上會有人朝他頭上飛踹,這動作一般警察會告訴你,起碼10天治安拘留,賠償醫藥費10萬,因為會有腦震盪,特麻煩!
其實我也沒有想到,中甲這動作沒什麼不服的,比這大的還有。
比如申鑫的張文濤—濤哥,經典動作!
一腳踏實的踹在下巴上,而濤哥估計足協有關係吧,這動作停4場。
而這次的劉小龍同志估計停的時間也不多,前輩的處罰同志在哪裡放著,剛出來沒多久還熱乎著呢!
這動作6場!
而劉小龍
估計也是6場
為什麼才6場,而不是6個月,估計不是我們笨。
就是足協太聰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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