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夫婦如果敗訴,會被引渡到美國服刑嗎?

民間評論


周立波夫婦如果敗訴,周被引渡到美國的可能性幾乎為0,因為中美雙方並未簽署引渡條約。

再者,周立波所觸及的僅僅是私藏槍支、一丁點毒品,犯的著美國方面大費周折來把他引渡美國嗎?

並且,根據“一事不二理”原則,周立波的槍毒事件基本不會再拿來審判。

但有一點:如果因為此事的其他因素,法院判周立波敗訴,那他在國內的演繹生涯基本就over了!

咱們國內近兩年對有劣跡的藝人,其監管可謂苛刻,只要你品行不端、對於觀眾有一定負面影響,那你被封殺沒商量!

周立波這位主持人,我以前也說過,反正自打成名就各種糾紛沒消停過,這事兒支持者與專門黑他的也是炒的不開開交,但我總覺得,一名主持人能混到這個份上,也算是人中極品。

如果說以前她人誣陷也罷、網絡猜測也罷,關於周立波涉毒一事都是有口實無實錘,但這次在美國被警察給揪了個正著,幾乎要驗證他吸毒的傳聞……

最後他還是安然脫身,不過因為自己的高調洗白,引發清楚案底之人的強烈抨擊及反彈,按照目前的發展趨勢,周立波夫婦與唐爽、莫虎雙方,總有一方在說謊。

其實,誰在說謊大家心裡還沒數?現在就差擺證據、上法庭了……


普了次法


全部按照唐爽所述,周立波不可能敗訴。一、捜車前的是否同意?不成立!這是國內思維理解這樣問一句就可以了。但是美國法律規定警察第一句問話(俗稱口頭禪):你是否放棄憲法的權利!所以唐爽多次發話未提及,可以判定唐疑為說謊;

二、漏掉了美國警察執法上銬前對嫌疑人的警告: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法庭免費會為你提供律師(很長中間省略了),唐同樣在發話中未提及,同理一;

三、唐與周家只有五年意向性的資助,實際沒有得到過資助,絕大部分人不可能與這樣的資助方有聯繫的,五年拿不到分文

是傻子早就拜拜了,況且還是高材生。最後只認憑證,不認其他信息。那麼其他信息或者不留憑證一概不予承認了,況且資助不需要還的,不留非常平常。但弦外之音是有的,缺了手續?這明眼一看是疑似謊言;

四、周開車是蛇形路線都不否認,但是唐說周開車時雙肘開的車,除非周是經過特技訓練過,否則是不可能行為,不信的人請自己找條空曠道路試試,這也是疑似謊言;

五、繳納保釋金3.5萬,第一次說是自己繳的,以來改口了,3.5萬不變,自己選繳了2.5萬,後來借了某某1萬,有借條,期限二年還,繳了,都有憑證。前後不一,疑似補充謊言,但也算圓過也行;

六、周在警局神志不清,胡言亂語,疑似吸毒,當時唐與周作為同案嫌疑人,在美國警局應該是分開隔離的,且是攜帶槍支與毒品嫌疑人,警察視周反常的情形沒有抽血檢測的常識?疑似謊言;

七、唐報國無門,是周在國內操控院校,從中阻梗你,不讓你回國授課,周有這樣的能耐嗎?大高看周了,同時貶低了國內院校對人、事、物判斷能力了,疑似謊言;

八、你跟某某不熟,周帶你去認識的,某某為什麼要借給你錢,且二年後歸還不收利息,真的有這樣的好心人(事實生活中有,極少數),關係未交代清楚,疑似隱瞞著什麼;

九、週迴國後,第一次發文中,沒有一丁點有關你唐的信息,你怎麼知道周在國內發文誣陷你了?誰說給你聽的?這是疑似謊言開始,後來一發不可收拾。


丹尼爾164983070


王志安採訪了周立波、唐爽,兩段視頻的落差是非常大的。周立波把採訪當作了舞臺,時而手舞足蹈,時而口吐蓮花,王志安反倒成了觀眾,大有喧賓奪主之勢。

唐爽則不然,好像是受了委屈的小媳婦,問一答一,生怕受到‘’婆婆‘’的責怪,楚楚的動容寫滿了‘’無辜‘’,王志安在他心裡,己經成了輿論漩渦中的稻草,生死攸關。

王志安美國之行,力圖證明的只有一點,誰在撒謊。因為他既不能推翻美國法院對周立波的判決,更不能對謊言者繩之以法。那就不存在雙方的官司,周立波敗訴的可能性。

第一次庭審,5千美金保釋金,這說明在美國是一件無足輕重的小案件。在澳洲涉嫌性侵的高雲翔,第一次保釋金是一千四百多萬人民幣。美國佬把周立波不當回事,國內卻炸翻了天,還異想天開引渡到美國受審,中國人的凝聚力哪去啦!

王志安蹭周立波的熱點,無非就是周立波在國內的口碑欠差,說輕說重,周立波也翻不了天。崔永元曝光娛樂圈偷稅漏稅、陰陽合同,這遠比周立波、唐爽的對決震撼的多,他為何沒去採訪馮小剛、范冰冰、張國立,他會規避風險的。

周立波說謊了,大不了不上舞臺。要是唐爽撒謊,他的人生之路還很長,並且還會影響事業的發展。要是胡潔真刀實槍在美國起訴唐爽,誰被傷害的利益最大,無疑又是唐爽了。

周立波被引渡是不成立的。


秋平171152879


今年6月份,周立波被紐約長島法院裁定,撤銷他非法持槍、擁有毒品等罪名,只判其開車時使用手機的交通違規。此次判決,也宣告了周立波的無罪。此事來講,周立波持槍帶毒案已經結案,不會二審,所以就不存在敗訴了。美國法院已經做出無罪判決,那麼周案到此也就結束了。

在崇尚程序正義的美國,周立波的無罪裁定是源自警察在執法程序上存在問題,當程序上有了問題之後,其它證據即便是實證也不會被採納。也就是說,哪怕槍和毒都是周立波的,你警察在執法過程中首先不合規,那就不會被法院拿來當實據。這其實和辛普森案一樣,就是天下所有人都知道就是你,但執法過程有瑕疵法院就不能拿來當作證據,就是這麼氣人。


元芳有看法


唐爽年輕,車又不是他的,職業是搞科研事實結果的科學家,又準備到國內任教,唐爽講話的真實程度要比周立波可信度高!而周立波社會經驗足,又是隨意隨機應變的脫口秀職業,職業病和性格都是不太可靠可信賴的人,又是車輛主人,又有前妻暴其吸毒史,用經驗法則、高度蓋然性原則來判斷,槍毒應是周的,週迴到國內想徹底洗清白講假話!


巡線馬



雀聖57597740


引渡是指一國把在該國境內而被他國指控為犯罪或已被他國判刑的人,根據有關國家的請求移交給請求國審判或處罰。引渡制度是一項國際司法協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國家有效行使管轄權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但在國際法上,國家沒有必須引渡的義務。就本案來說,如果在周做保釋並已獲准返回國內的情況下,最終敗訴而被判刑,由於周立波本人不是美國公民,且中美兩國之間又沒有引渡條約,這本身就是引渡的重要障礙。以往很多貪汙犯都選擇逃亡美國,就因為沒有引渡條款且可申請政治避難,那裡簡直成了這些蛀蟲們的天堂。在一般情況下只有政治犯和上紅色通緝令的人才能享受被引渡的待遇,所以美國檢方不太可能因為其藏槍藏毒這種小case而將其引渡回國,那太給姓周的臉了。頂多以後周返美時難為難為他,拒絕發個簽證什麼的,如此而已。





烏龍絞柱


原有的指控己經撤消了,原有的證據已經作廢了,周立波即使吸毒持槍都無罪了,何來引渡?一來中美沒有引渡條約,二來,檢察官己經撤案了,一案不二審。就逗丁兒的事,娛樂大眾而矣!現在雙方是唐爽與胡潔耍關刀,雙方都講對方誹謗,按雙方的懟話而言,雙方均可起訴對方誹謗的,在法律上胡潔起訴唐爽汙衊周立波吸毒的機率較大,唐爽起訴周立波誹謗其收授賄賂較大,這兩點都是雙方的聲譽焦點!結果如果都已經降至民事糾紛了,只是經濟賠償,停止傷害,賠禮導歉而矣!


李生55891051


周立波如果在美國敗訴,引渡是不可能的!



因為,中美未簽訂引渡協議。



民事賠償款,可拍賣周立波名下的房產和豪車來償還。



但是,如果周立波再想把玩槍支擺拍,唯有來非洲了。



美國,他再也回不去了!



非洲金虎


中美雙方目前沒有引渡協議,但至少會影響到波波的綠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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