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興系」私募集體「失聯」 風險處置在路上

2015年設立的上海意隆財富投資人的溝通群,目前“搖身一變”成了“追索群”。

在“阜興系”旗下私募管理人出現風險事件之後,這已不是個案。

上海意隆財富傳出集團負責人集體“失聯”後,意隆財富以及母公司阜興集團已被查封,但風險處置遠未結束。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阜興系”旗下上海意隆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西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鬱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易財行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傢俬募基金管理人實際控制人“失聯”之後,各方利益博u弈一直處於膠著狀態。

7月13日下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亦發佈《關於上海意隆等4傢俬募基金管理人風險事件的公告》,對相關機構風險處置的最新進展進行披露。

據上述公告,託管行已經採取臨時止付、凍結賬戶等措施,以維護基金賬戶資金安全。

同時,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對該事件高度重視,已經要求相關備案私募基金的託管行按照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約定,切實履行託管人指責,建立應急工作機制,統一登記相關私募基金投資者情況,做好投資者接待工作。目前託管行接納投資人進行投資者登記,託管行已經發布登記方式。

基金業協會建議管理人管理好自己的員工和團隊,儘快回崗工作,以產品為單位引導投資者積極對接託管人,配合託管人核查資產,配合監管部門做好資產保全工作,安撫好投資者情緒。

“託管人受託職責是基金依法合規運作的重要保障。在基金管理人發生異常且無法履行管理職能時,基金託管人作為共同受託人,應當接管受託職責,盡最大可能維護投資人權益。”按照有關行業人士說法。

根據新《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是共同受託人。基金託管人的法定職責既包括保管基金財產,辦理清算交割、複核審查資產淨值等謹慎職責,也包括開展投資監督、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等勤勉職責;其中,投資監督又包括了對基金投資對象、投資範圍、投資比例、禁止投資行為等的全面監督。託管人受託職責是基金依法合規運作的重要保障。

“這也從法理上確認了,在基金管理人發生異常且無法履行管理職能時,基金託管人作為共同受託人,應當接管受託職責。”7月13日,北京某私募人士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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