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地鐵新規來了!

各位!注意了!

以後誰在擠地鐵的時候不講究,“強行上下車”,不遵守秩序!將有可能面臨3萬元的罰款!這次不是跟您鬧著玩的!

7月1日起,地鐵新規來了!

近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出臺新規明確禁止了9類危害軌道交通運營禁止搭乘地鐵時強行上下車、攀爬護欄等行為。

攔截列車;

強行上下車;

擅自進入隧道、軌道或者其他禁入區域;

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臺門等;

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和開關裝置;

違規停車、亂設攤點等妨礙乘客通行和疏散救援;

存放著有毒、有害等違規物品;

在出入口、通風亭周邊臥躺、留宿、堆放和晾曬物品;

違規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漂浮物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

7月1日起,地鐵新規來了!

根據規定,7月1日起一旦出現以上可能危害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該乘客將被記入“不良記錄”信息庫並及時將信用信息納入統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7月1日起,地鐵新規來了!

也就是說,以後搭地鐵時出現不良行為將不再只是小小的口頭警示或行政處罰,運營單位可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

3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不良行為還將直接損害個人的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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