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搶注了腫麼辦?有這兩招夠了!

在當下互聯網飛速發展的時代,國內企業走出去的越來越多,國外引進來的也是不計其數。那麼,品牌進行本土化成為當下的首要任務。同時也由此衍生出一種惡意的行為“搶注商標”。下面和大家一起了解下如何預防商標搶注行為!

商標搶注的定義

商標搶注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商標搶注的對象基本上限於未註冊商標;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註冊的行為,也屬於搶注。進而,將他人的創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企業名稱和字號、著作權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的行為,也應視為商標搶注。

商標被搶注了腫麼辦?有這兩招夠了!

商標遭搶注的原因

1、商標搶注有利可圖

2、鑽商標註冊制度的空子

我國商標註冊制度遵循“註冊申請在先原則”,將註冊而不是使用作為取得商標權的途徑。不要求申請註冊的商標已經被實際使用或有真實的使用意圖,這就在客觀上為商標搶注提供了可能。

3、被搶注後維權難度大

商標在先使用人通過向行政和司法部門提出異議、爭議和維權訴訟,難度大、成本高、週期長,不確定因素多。因此企業也只得放棄未註冊商標再重新設計註冊新商標。

4、商標意識不強

企業習慣性地在現有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申請商標註冊,忽視了企業未來可能發展的相關領域,留下了商標遭搶注的潛在風險。

商標被搶注的解決辦法

商標被搶注了腫麼辦?有這兩招夠了!

當被搶注商標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提出異議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 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當被搶注商標進入核准註冊時,向商評委提出爭議

第四十五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第四十四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成都文諺財務商標註冊諮詢電話 028-85011868或1779028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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