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上班時突發腦梗死亡,能申請工傷賠償嗎?

東友律師事務所


2018年6月,55歲的老王在單位正常上班,突然感覺渾身無力,摔倒在地,起身後心跳加速頭暈眼花,於是便給家人打電話說自己有點難受,來單位接一下,同事們都認為老王是因為天氣炎熱,症狀很像中暑,所以沒太在意。

家人感到單位後,發現老王症狀更加嚴重,呼吸變得困難,便撥打了120,就在2個小時後,送醫途中,老王因搶救無效死亡。

老王家人認為,老王死亡是在工作崗位上,是工作原因導致,理應認定工傷,故向單位提出了工傷認定。

單位相關負責人則認為,老王去世完全是由於自身疾病導致,這種情況不在工傷範圍內,不能認定工傷,更不會做任何賠償!

雙方僵持不下,都自覺有理!


那麼,在法律層面上,老王在工作崗位上突發腦梗,到底能不能認定工傷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屬於工傷,其要求也是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

根絕上述法律可以清楚看到老王的情況完全可以認定為工傷,單位的解釋毫無根據。

那麼老王家屬申請工傷後,能拿到多少錢呢?

法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這項要按工資算!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東友律師事務所


家裡老人上班突發腦梗死亡,能否申請工傷認定?

因為您是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對於您提出的這個問題實際上你比我們都很懂,您所說的老人在家突發腦梗死亡,是否算工傷。

我們國家社會保險中有工傷保險這一條,也就是五險一金中的工傷保險。社會保險是個人、集體、國家三方面共同出資購買的職工社會福利性保險,是為在職職工購買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簡稱‘’五險‘’以及退休老人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



正常退休年齡:男年滿60週歲、女幹部55週歲、女職工50週歲。如果超過國家規定的年齡仍然在單位上班,那屬於勞務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你只講了是老人,沒有講多大年齡,所以我分折已經超過60週歲,不屬於工傷認定範圍。

如果沒有超過退休年齡,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或者送醫搶救不超過48小時死亡的,單位應當視同為工傷。那麼肯定享受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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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問題是如何界定工傷的主體資格:

1、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享受社保退休待遇的個人是不能認定工傷的

2、如該人員除該工作外無其他收入的,可以放寬工傷認定主體的範圍

家裡的老人如果是有收入的再出去打工所產生的傷害是可以認定工傷的,如果沒有其他收入的可以放寬。

另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要在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且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才可以視同工傷,享受工亡待遇。因此要看老人是不是在工作崗位上發病,是不是在發病48小時之內死亡的。

你的問題從一般的角度看是無法申請工傷賠償的,但是還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翡冷翠紫


問題是這個老人有多老?如果是55歲還不算老人吧?其實很簡單,如果是沒有退休不是返聘打工補差,是在正常工作期間發身亡,當然比照工傷處理。注意,這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工傷而是比照工傷規定處理。一般來說,這種情況下企業應該是願意上報工傷的,因為儘管上報工傷可能會提高第二年度的保險比例(其實很小),也沒有企業寧肯與家屬爭持而不上報工傷(工傷補償由社會管理中心負責從工傷保險中支付),同時還會影響其他員工的心理(企業根本不關心員工),除非它沒有繳納工傷保險或者繳納的很少,恰好繳納名單裡又沒有這名"老人"。如果是真正的老人,那就不是勞動合同,不受勞動法律規範,需要到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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