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老师不当了,也不惯着你。”
2017年9月,某副校长,在巡视班级时与学生发生口角。
这位副校长面对嚣张的学生,霸气地称:“我这个老师不当了,也不惯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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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同时县纪检委也已介入调查”。很快,处理决定出来了:
1、给予这位老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校长职务并调离;
2、追究该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的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追究分管全县师德师风工作的教育局副局长的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古之学者必有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程门立雪”“子贡结庐”“岳飞哭祭”……
中华民族,历来就有尊重老师的传承。老师从来都是令人尊重的角色。可是,在以上的事件中呢?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无尊严,何以传道?生不尊师,何以明理?
学生玩mp4与老师在课堂上起争执,老师被处理;
学生上课玩手机,老师抢夺手机遭停职;
湖南鲍老师,只因让学生写作业,却倒在了血泊中;
辽宁朱老师,只因没收学生扑克牌,惨死在讲台旁……
种种事迹,多不胜数。
老师因让学生做作业被杀”“老师因教育学生被处理”……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都会令很多人心痛。
更好地保障学生权益,是教育更加科学化、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
不应否认,确实存在部分老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存在行为失当、情绪过激的现象,这种问题毫无疑问应当予以关注和管束。
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如果搞“情绪一刀切”地对所有老师合理管束学生的行为进行过度处罚,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在岗教师心寒,进而不敢管学生、不敢纠正本该纠正的错误。更为严重的是,我们的教师队伍甚至可能成为“高危行业”而使得大学生越来越不敢加入。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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