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合伙人”制度,阿里与万科谁更牛?

前言

合伙制和公司制作为两种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各有其优缺点,合伙制企业中有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有助于提高企业信誉;而公司制企业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更有利于吸收社会资本,扩大企业规模。

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在企业经营中越来越重要,很多公司制企业为了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作用,在公司制企业中创新治理机制,建立了事业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和万科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

关于“事业合伙人”制度,阿里与万科谁更牛?

阿里巴巴的事业合伙人制度,不同于传统的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制。

在阿里的合伙人制度中,新的合伙人的一年选举一次,由现有合伙人向合伙人委员会提名,通过合伙人会议投票决定。不像一般公司根据股份多少分配董事席位,阿里巴巴由合伙人会议提名董事会的一半以上的董事人选。

关于“事业合伙人”制度,阿里与万科谁更牛?

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将公司的控制权在形式上归于核心高管团队组成的合伙人会议,有利于公司内部的激励和主动性激发。但是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将公司的核心控制权交由少数合伙人掌握,合伙人只持有公司的少量股份,虽然有限售规定,但是责权利仍不对等,不利于股东利益的保护,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与职业经理人控制存在同样的弊端。

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也是公司制企业中建立合伙人的创新。

万科在2014年推出了合伙人持股计划。这个计划不是股权激励,也不是经营管理团队从公司获得的奖励,而是经营管理团队自愿把滚存的集体奖金买成万科的股份,由于在合伙人持股计划中引入了杠杆,在股价的涨跌过程中,持股合伙人将承受比股东更敏感的损益,这类似于一种夹层基金的安排。

关于“事业合伙人”制度,阿里与万科谁更牛?

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将合伙人站到劣后收益的位置,在股东没有获得足够的收益之前,事业合伙人的投资将没有回报,甚至连本金都要用来赔付。但如果经营取得了远超社会平均水平的回报,事业合伙人的分配比例,将明显超过他们的投资占比。

同原有的职业经理人制度相比,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让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变成比股东更劣后的收益分配人。与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相比,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中合伙人的责权利更加对等,更有利于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职业经理人控制的弊端。

在公司制企业中,股东承担投资风险,并获得剩余价值的分配。公司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成为现代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但是,随着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高度分离,引入合伙人机制,充分发挥经营者的才能,更好地实现经营者的责权利对等,正成为越来越多的公司制企业的选择。

在法律意义上是否可以建立一种结合合伙制与公司制企业的组织形式呢?也许不久的将来真的会出现结合合伙制与公司制特点的“合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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