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在《劳动法》日益加重对劳动者保护的同时,不断给予中小型企业枷锁,甚至一些劳动者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要求企业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

本文将从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出发,提出一些法律建议,为企业降低风险。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1、超过试用期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一)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决定,超过法定试用期就不能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的应该做好以下事务:

第一,企业在招聘说明或者简介中有明确的聘用要求,并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

第二,公司在试用期内有考核、测试等书面记录;

第三,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时间应当在试用期内。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2、用人单位引用“缺陷”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二)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最主要依据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应同时满足三个要件:(1)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2)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合理;(3)劳动者严重违反。

根据以上三个条件,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以下方面作好法律风险预防工作:

(1)在制订规章制度时确保规章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同时要经过公示程序并确保劳动者对规章制度业已了解、学习;

(2)要使规章制度具有可操作性,要将“严重违反”例举、量化;

(3)要收集、保存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凭证。比如:让劳动者本人出具检讨书等等。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选择适用此条款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重大损失”做出明确的界定,通过规章制度等文件来确定哪些情况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多大损失算是“重大损失”。同时要对劳动者的上述行为进行证据收集与保存。这样就会将风险降低。

4、 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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