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丹東一男子撫養養女14年後主動爲養女尋親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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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前,王景昌從工友的手裡領養了一個小女孩,當時他已經63歲了,一開始靠撿破爛為生,後來才開了個修自行車的小攤子,他和妻子張桂榮完全把這個瘦弱的小女孩當成了自己的寶貝,小名就是“寶寶”。11年前,張桂榮生了病,一家三口回到了丹東寬甸,雖然生活不寬裕,但是王景昌說,只要有一口吃的一定不會讓女兒餓著,只要我有一口在,就不會讓女兒凍著。央視採訪的時候,老人很大聲地說,“我愛我的女兒!”

正是因為對女兒的愛,在老伴去世後,王景昌決定幫養女尋找親生父母,他的想法很現實,自己已經77歲了,還能照顧孩子幾年?於是他就向丹東本地媒體求助。

終於,在央視等各方面的幫助下,孩子的親生父母找到了,孩子的親生父親對王景昌說,您跟我們去深圳吧,我們養活您!

王景昌拒絕了,幫養女找到親生父母這個心願已經完成了。只不過王景昌沒有想到的是,養女居然要跟他一起回寬甸回到他們那個租住的小屋裡,女孩說,“爸爸養了我這麼多年,我不會離開爸爸!”她還說,以後要學醫,這樣就能治好王景昌的眼睛了。

親情可以超越血緣,雖然生活貧困,但是王景昌做到了一位父親所能做的一切,這就是父愛如山,寧可自己揹負一切前行。而女兒也一樣知道感恩,知道養父的不易,願意在養父風燭殘年的時候繼續陪伴在他身邊,因為她知道,養父除了她之外已經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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