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廂區 電動自行車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事項

1.物業服務企業或單位管理部門負責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管理,加強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宣傳提示,向群眾宣導應選購、使用已經獲得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和電池,不要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不要使用不合格電池。

2.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要設置專用插座、漏電保護裝置等,電氣線路要固定敷設並穿金屬管保護,配備滅火器材,經常檢查充電線路和插座,避免線路老化、腐損、短路、接觸不良等引發火災。

3.電動自行車不得停放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不得佔用消防車通道。

4.不得在建築門廳、疏散通道、架空層內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充電時嚴格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遠離易燃、可燃物品,避免長時間充電。發現有燒焦、起火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5.電動自行車應請專業維修機構人員維修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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