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男子深夜街头上演“头文字D” 被交警抓获

原标题:【这不是"车神"】男子街头上演“头文字D”被交警抓获

酷暑季节,街头不时会出现“飙车党”的影子。他们驾驶摩托车风驰电掣,不仅制造噪音扰民,对道路安全也是极大的隐患。

近日,湖北团风县一辆摩托车深夜在城区街道高速飙车,接到居民反映情况后,当地警方迅速出动警力设卡拦截,于次日上午将涉事车辆与驾驶员查获。

2018年7月6日早晨,团风县交警大队接到居民反映情况:7月5日晚,团风城区内有一辆摩托车在街上飙车,车辆行驶速度快、噪音大,严重扰民,更可能危及道路安全。

黄冈男子深夜街头上演“头文字D” 被交警抓获

了解情况后,交警迅速展开布控,团风水陆派出所、巡逻大队民警同时支援交警在车辆密集街道进行巡逻防控。上午8时许,在团风大道执勤的交警一中队民警发现一辆疑似飙车车辆的白色摩托车,当民警示意停车时,摩托车并未停下而是冲过了卡口。由于摩托车车速过快且驾驶员佩戴着黑色头盔完全遮挡住面部,让民警无法确认其身份。

为尽快找到车辆及驾驶员,交警通过走访调查团风城区摩托车销售点和过路行人收集线索,得知车主曾在某银行网点取过钱。根据银行监控视频留下的影像资料,民警最终确认了驾驶员身份为团风县总路咀镇居民徐某(男,25岁)。

与此同时,涉事摩托车在318国道团风县方高坪镇治超站再次冲卡,收到消息交警迅速分成两组,一组在318国道设卡准备拦截,另一组赶往徐某家中进行调查。7月6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徐某家中将其抓获,并查获一辆经过改装的白色摩托车。

黄冈男子深夜街头上演“头文字D” 被交警抓获

据民警介绍,2018年7月5日晚及7月6日上午,徐某驾驶白色摩托车在团风县城区、318国道超速行驶,最高时速达130km/h,该摩托车虽然证照齐全,但徐某擅自改装摩托车和驾驶车辆强行通过交警卡口的行为已违反了《机动车登记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目前,徐某因超速行驶、强行冲卡及违规改装车辆已被团风交警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对其驾驶证扣分处理。

交通安全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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