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飙车,
从小时候的《头文字D》
到近几年火热的《速度与激情》,
那可是潇洒帅气、风姿迷人,
以至于现在不少“无知青年”
将这“速度与激情”搬到了现实中的大马路上。
自以为引人注目,非常的帅气,
事实上,这种行为巨LOW!
飙车不但影响居民的生活作息,
而且
还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每天晚上8点至11点,是摩托车飙车的高频时段。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科学研判辖区道路情况,结合群众反映的线索,全路段查处飙车。
4月24日晚9时左右,在人民公园处,远远就传来一阵阵“轰轰轰 轰轰轰”的摩托车引擎声,两个青少年骑着摩托车从这里飞驰而过。民警驾车跟随,约十分钟后,终于在马路端口通过左右包抄的方式将两个飙车青少年截获。
“警察叔叔,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改正。”一位飙车青少年被交巡警抓住后懊悔不已,苦苦哀求。
经询问,两人飙车是出于一时兴起。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教育,并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从3月份起,截至目前,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共查处涉嫌飙车违法行为40起,扣留涉嫌飙车摩托车40辆,行政处罚40人,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和社会震慑力。
喜欢飙车的青年们,
肾上腺素飙升后,
等待你们的是这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依法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
◆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
飙车行为“0”容忍,
我们要把清静安宁的生活环境
安全出行的道路交通环境
还给民众!
让我们一起将铜梁建设得
更美好、更安全、更宁谧吧~
重要提示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举报有奖。铜梁区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铜梁区公安局:023—45874550,铜梁区扫黑办:023—45691295。
主办: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宣传部
承办:重庆市铜梁区融媒体中心
关于我们
閱讀更多 銅梁微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