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市查處19人!副主任、副鎮長 、村幹部……

承德市通報7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1.灤平縣第六中學原校長楊國君等人未認真履職問題。2014年至2016年,共有17名本校教師子女違規享受貧困生寄宿生生活補助,合計1.81萬元。時任校長楊國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副校長王萬清政教主任毛德富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2.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財政局原鄉鎮財稅管理股股長楊寶林未認真履職問題。2016年,楊寶林在“一分地”有機蔬菜種植項目申請及驗收工作中,未認真履職,致使廟宮村弄虛作假套取專項資金50萬元。楊寶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3.平泉市城鄉規劃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

劉若梅未認真履職問題。劉若梅在道虎溝鄉城鎮規劃所工作期間,因未認真審核,致使道虎溝鄉上泉子村村民於某騙取危房改造資金1.4萬元。劉若梅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4.興隆縣八卦嶺鄉原副鄉長韓福海未認真履職問題。2015年,韓福海安排馬某和宋某幫助該鄉西區村製作虛假招投標手續套取危橋改造項目款17.6萬元(資金未撥付)。韓福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隆化縣尹家營鄉原副鄉長趙彥國未認真履職問題。2013年,趙彥國在分管危房改造工作期間,虛報多領取危房改造資金55.2萬元,連同應付給2012年度30戶危改戶的1.5萬元市補資金,違規分配給2013年度150戶危房改造戶。2015年,在該鄉上溝村砂石路驗收過程中,趙彥國未認真履職,致使該村騙取扶貧修路項目資金14萬元。趙彥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承德縣三溝鎮副鎮長馬志剛未認真履職問題。2015年6月,馬志剛任該鎮三道河子村扶貧指導員期間,在該村食用菌項目驗收過程中未認真履職,致使該村套取食用菌項目資金75萬元。馬志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整改到位。

7.豐寧滿族自治縣黃旗鎮哈拉海灣村黨支部書記於宗臣未認真履職問題。2013年至2016年間,哈拉海灣村累計挪用草原補獎資金78.72萬元,用於村級其他支出,村黨支部書記於宗臣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於宗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唐山市通報6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1.灤縣灤州鎮民政辦原負責人吳志軒失職失責問題。

吳志軒工作浮於表面、政策掌握不準、審核把關不嚴,致使轄區內28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通過城鄉低保審核並領取低保金。吳志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遷西縣興城鎮原副鎮長劉佔來、副科級幹部谷守新、人大原副主席安海東監管不力、失職失責問題。劉佔來、谷守新、安海東等人審核把關不嚴,監管不力、失職失責,致使興城鎮西河南寨村一村民騙取低保金及各類補貼合計12.52萬元,被騙低保金和補貼已全部收繳。劉佔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谷守新、安海東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3.遷安市楊各莊鎮皇姑寺村村委會主任何海騙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款問題。何海在遷安市危改辦進行危房改造竣工驗收時弄虛作假,以其他村民的住房冒名頂替改建房通過竣工驗收,騙取危房改造補助款1萬元。何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灤南縣民政局主任科員曹保東履職不力、失職瀆職問題。曹保東違反政策規定,履職不力、失職瀆職,導致該縣32戶享受五保供養的老人死亡後未能及時核減供養資金1.95萬元。曹保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樂亭縣姜各莊鎮北海濱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高志林違規發放低保款問題。高志林違反低保政策,擅自將部分低保戶的低保款發放給其他非低保人員,涉及金額1.27萬元。鑑於其因其他問題於2016年12月19日已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尚在處分期內,高志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6.玉田縣大安鎮梨園村黨支部書記屈洪濤騙取危房改造款問題。屈洪濤故意隱瞞自己與屈守清的父子關係,違規為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屈守清申報危房改造,騙取危房改造款6500元。屈洪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廊坊紀檢監察網近日對外公佈↓↓↓

固安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興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經查,王興瑞在任固安縣教育局局長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對縣教育局擅自變更標的物的違規採購行為負有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2018年5月23日,經中共廊坊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興瑞黨內警告處分。

香河縣新開街道辦閆莊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委員王輝被開除黨籍。香河縣新開街道辦閆莊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委員王輝,犯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香河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輝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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