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興和縣交管大隊查獲一起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

「曝光台」兴和县交管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

2018年7月09日晚15時15分許,興和縣交管大隊團結中隊民警在管轄路段執勤巡邏至世紀大道與惠民大道交叉路口北1500米處時,發現車牌為“蒙A659**”的小型轎車存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經調查,駕駛員杜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杜某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的違法行為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目前,興和縣交管大隊依法對杜某作出罰款兩千元並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決定。

「曝光台」兴和县交管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相關法律鏈接

飲酒駕駛: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危害

一、疲勞

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二、心理變態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三、視覺障礙

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四、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五、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我國法律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交警提示

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外出用餐時,同行人員要提醒駕駛人不要飲酒,切實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曝光台」兴和县交管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編 輯:王趙虎

▎來 源:興和縣交管大隊

▎審 核:於 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