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兴和县交管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曝光台」兴和县交管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

2018年7月09日晚15时15分许,兴和县交管大队团结中队民警在管辖路段执勤巡逻至世纪大道与惠民大道交叉路口北1500米处时,发现车牌为“蒙A659**”的小型轿车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调查,驾驶员杜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杜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兴和县交管大队依法对杜某作出罚款两千元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决定。

「曝光台」兴和县交管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链接

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危害

一、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二、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三、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五、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我国法律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交警提示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外出用餐时,同行人员要提醒驾驶人不要饮酒,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曝光台」兴和县交管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编 辑:王赵虎

▎来 源:兴和县交管大队

▎审 核:于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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