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牽涉多家中國企業與美國企業之間的半導體專利侵權訴訟糾葛紛擾不斷,但,就在昨天,整起事件出現重大驚人進展。
圖丨福建晉華官方發佈消息
7 月 3 日福州中級法院裁定對美國芯片巨頭美光(Micron)發出“訴中禁令”,美國部分閃存 SSD 和內存條 DRAM 將暫時遭禁止在中國銷售,雖不是最終判決,但似乎暗示美光確實有侵權之嫌。而這是中國發展半導體一路被指稱“竊密”和“侵權”以來,首次成功重拳回擊!
或許受此次負面消息影響,美光今日遭受大跌,跌幅超過 6%。
圖丨美光股價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3 日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餘款 Crucial 英睿達固態硬盤、內存條及相關芯片,並刪除其網站中關於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鏈接等信息。同時,也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製造、銷售、進口數款內存條產品。
福建晉華指出,通過先進實驗室逐層剖析,發現美光的十餘款自有品牌產品涉嫌侵害晉華專利,包含數款 DDR4 筆記本等,以及 MX500 系列的 2TB 、 1TB 、 500GB 、 250GB 2.5 英寸的固態硬盤和相關侵權芯片,確定該等產品的技術方案落入晉華專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晉華主張,美光明知此前熱銷的 MX 300 固態硬盤存在侵權疑慮,仍繼續在目前熱銷的主流產品 MX 500 系列上延續使用侵犯晉華專利的技術方案。
阿里巴巴、華為等互聯網企業大量採用美光服務器SSD,“禁令”後果不堪設想
美光是全球三大內存供應商之一(另兩家為三星和 SK 海力士),也是位居全球六大閃存芯片供應商之列(另五家為三星、SK 海力士、東芝、西部數據、英特爾),
美光將近 50% 的營收都來自中國,一旦美光部分產品在中國禁止銷售,恐形成重擊。更重要的是,美光是國內阿里巴巴、華為、騰訊、百度等互聯網企業的服務器 SSD 模組供應商,應用在雲端存儲系統中,若是美光供應給這些大廠的存儲產品涉及侵權問題,那在中國數據中心服務器存儲的最大供應貨源恐怕會陷入“急凍”狀態。
近兩個月來,《華爾街日報》和《紐約時報》不約而同出現同一論調的報道,指出中國通過大量網羅臺灣半導體產業人才,以及“竊取”相關技術來發展自主芯片計劃,試圖以“揭開‘中國製造2025’的黑暗面”的角度報道中國企業涉嫌半導體技術竊密案。
這樣的控訴和論調其實源自於美光從 2017 年初以來,對於大陸 DRAM 廠福建晉華的訴訟指控。
這其中包括,美光有兩名子公司的離職員工因攜帶技術資料到福建晉華任職,因此在臺灣被控告侵犯營業機密。而福建晉華因為與臺灣晶圓代工廠聯電合作 DRAM 技術開發,導致聯電也因為“未善盡管理之責”而同步列為被告,且美光同步在美國加州對兩家公司提出民事訴訟。
今年初,福建晉華和聯電在福州中級法院反告美光旗下的閃存和內存產品侵犯其四項專利,其中包括晉華與聯電各自擁有的兩項專利,共計四項。經過六個月的審理,3 日福建中級法院正式裁定“訴中禁令”,暫時禁止美光的部分閃存 SSD 和內存 DRAM 在中國銷售。
“訴中禁令”不等同於司法判決,但裁定結果一送達即可立刻執行。當事人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 天內可以申請複議,簡單地說,如果當事人認為自己並未侵權,可以進行合理抗辯,一旦被法院採納,可以聲請禁售期間所遭受損失的賠償,但聲請複議的期間該禁令將會繼續執行,且僅有一次申請複議的機會。
而以福州中級法院的裁定來看,此一“訴中禁令”的裁定意義,在於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原告福建晉華和聯電主張美光侵權確有理由,美光的確具有侵犯福建晉華和聯電專利的可能性,整個事件發展至此,確實是業界始料未及的。若是美光無法提出有力的證據抗辯,其長期以來製造福建晉華和聯電“偷竊技術”的手法,恐將不攻自破,也等於是重重被打了一個巴掌!
業界分析,聯電在半導體產業將近有 30 年曆史,雖然擅長領域是邏輯製程技術,也就是晶圓代工業務,但聯電和存儲技術也是頗有淵源。
當年日本唯一僅存的內存供應商爾必達 ( Elpida) 在轉進 65 納米銅製程技術時遇到瓶頸,曾找過聯電幫忙,當時的銅製程轉換是半導體產業很頭痛的天險,聯電也吃過不少苦頭,之所以會“幫助”爾必達,是因為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和當時爾必達社長坂本幸雄交情甚篤,這才讓聯電在關鍵時刻出手相助。由此也可看出,聯電在存儲技術領域確實具有不容小覷的實力。
“價格操作”反壟斷調查如火如荼進行中,中國、美光彼此究竟想要什麼?
去年起,中國反壟斷機構陸續調查全球三大內存供應商三星、 SK 海力士、美光企圖操縱 DRAM 價格,這三家掌握全球 95% 的市場份額,過去兩年因為控制擴產,導致價格數倍上揚,去年底開始,引發中國手機廠的強烈不滿,進而演變成近來持續延燒的反壟斷調查風暴。
更嚴重的是,美光因為阻止福建晉華髮展 DRAM 技術,企圖通過多個途徑“制裁”福建晉華,其中包括向部分半導體設備供應商施壓,要求其不得銷售設備給晉華來做 DRAM 開發。
行業內人士推測,對於福建晉華和合肥長鑫兩家 DRAM 廠,美光特別忌憚福建晉華能成功開發 DRAM,因為其主導者出身美光體系,加上聯電長達 30 年的半導體經驗,該陣營的勝算不小。因此,美光對於福建晉華特別"另眼相待", 就是要趁著晉華“長大成人”前先“斬草除根”。
美光究竟要什麼?難道只是希望中國能終止 DRAM 自主研發計劃嗎?
行業內人士分析,美光口袋裡的另一套計劃,恐怕是希望福建晉華能屈服,除了停止研發計劃外,還能向美光授權其 DRAM 技術,把福建晉華的角色變成旗下眾多的代工廠之一,當成“殖民地”來控管。
不能重蹈臺灣地區的覆轍
過去美光以“華亞模式”大量與臺灣半導體廠合作,但最後證明這是一個失敗的模式,臺灣發展 DRAM 產業二十年卻不具備任何技術,最後只留下一堆晶圓廠低價賣給外企,DRAM 變成一場“DREAM”。
所謂的“華亞模式”是由臺灣台塑出錢蓋晶圓廠,旗下的南亞科技和美光合資成立子公司華亞科技(該公司前身是南亞科與德國奇夢達 (Qimonda) 合資成立,奇夢達破產後由美光接手),美光可分享擴產的 DRAM 產能,卻不用花錢蓋廠。
在此模式下,美光授權 DRAM 技術給華亞科生產製造,每年華亞科都要付出一大筆的專利授權費用,但卻不擁有獨立技術,如果當年度 DRAM 市場供過於求導致價格崩盤,華亞科母公司之一南亞科,也會因為認列投資虧損而連帶大虧。
現在的情況是,美光告福建晉華和聯電侵害其營業機密,而福建晉華和聯電反告美光侵犯其半導體專利。此案進入“訴中禁令”階段,美光可以在十日內提出抗辯,表達其專利並未侵權,但只有一次機會,如果美光抗辯失敗,最後恐怕是需要尋求與福建晉華和聯電達成和解。
但不要忘了,除了美光自己的專利現在有侵權之嫌疑外,目前臺灣 DRAM 南亞科和力晶生產的 DRAM 產品都有使用美光的技術,萬一當中也內含侵犯福建晉華和聯電手上的四項專利,這項侵權官司案恐怕將由野火般蔓延開來。
不過,福建晉華和聯電告美光的初衷,應不是為了再產業大打專利訴訟戰役,其目的是希望美光不要再營造其“竊取”技術的形象,並且能撤回控告其侵犯營業機密一案。
這個案子的出現,恐怕對於現在處於供過於求的 NAND Flash 內存市場,以及處於價格高點的 DRAM 產業,恐將投下一個“深水炸彈”。
美光若因侵權無法在中國銷售,對全球存儲價格是一枚深水炸彈
若是最後判決結果是美光有侵權的事實,如果美光不和解,那未來美光的 DRAM 和 SSD 將無法在中國銷售。美光的業務極度依賴中國市場,尤其是中國互聯網企業大量採用美光的服務器 SSD,這些大廠未來勢必不敢採用美光產品,這對於現在手上一堆 NAND Flash 庫存的三星,將是率先受惠獲得轉單。
然這個巨大的商機對於三星而言,恐怕也是如履薄冰。因為即使有天上掉下來的訂單出現在眼前,身陷反壟斷調查的三星、SK 海力士等也不敢因此而隨意漲價,DRAM 已經被中國控告操控價格,萬一針對 NAND Flash 漲價,恐怕再記上一筆,且被抓到證據。
比較不好的後續結果是,美光無法在中國銷售的內存和閃存產品,可能會拿到其他國家銷售倒貨,那也會把整個存儲市場的價格壓下來,成為未來存儲產業的一枚炸彈。
這次美光被福州中等法院因為“訴中禁令”,導致部分產品暫時禁止在中國銷售,等同是中國、美國半導體專利侵權大戰方酣之際,劇情急轉直下的來了一出“中國廠商搶先得分,美國企業意外吃鱉”,情節已經脫離先前外界預想的劇本。
然而芯片產業的發展是長期的,美光是非常“政治性”的企業,且一向以“好鬥”聞名,這次會否輕易投降,恐怕還很難說,因為這關係著美光最大依存的中國市場未來商機。
得罪中國,對美光沒有好處,但中國的 DRAM 技術若做出來,美光恐怕將徹夜難眠,未來要看彼此手上還有什麼底牌,以及兩大陣營背後力量的角逐,這出戏,恐怕還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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