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评论:跳出起征点看个税法“大修”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牵动人心。昨天,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 1980年出台个税法以来的第七次大修,也被认为是“一次根本性变革”。

个税法“大修”看什么?首当其冲看起征点。在这个草案中,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每年6万元)。应该说,5000元起征点总体符合预期,毕竟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5000元在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可能有点偏低,但总来的说还是符合我国居民收入的实际情况。

重磅评论:跳出起征点看个税法“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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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单看3500到5000的上调幅度,若再环视当下的物价水平,现实生活中种种离不开的消费,尤其是再联系“七年未调”的背景,难免出现一些人对“5000”起征点表现出小失望。有网友就吐槽,“是否可以再高点,否则没多久又要调整了。”

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税制改革更是如此。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根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占全国财政收入7%左右。起征点定为多少,自有必须遵循的前提——既要考虑个税作为我国第三大税种的筹集财政功能,同时也要保证纳税人税负能有真实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能有明显下降。

更何况,根据《中国工薪阶层信贷发展报告》,全国工薪阶层人口数约两亿,七成工薪阶层年均工资性收入超过3万,均值为5.7万,而此次个税起征点已经调整为年收入6万,也就是说,超过一半的工薪阶层将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惠及上亿人。

而事实上,这一次个税法修订的税制改革的内容,远不只“5000元”这个看得见的数字。我们还应跳出起征点看本轮“大修”,去感受政策的浓浓善意。

其一,加速向公平出发。个税改革起征点固然重要,但给公平搭梯更重要。在收入相同的纳税人其税负相同的横向公平,与收入不同的纳税人税负不同的纵向公平的两个方面,现行的个税税制都表现得有所欠缺。聚焦本轮改革,增加不少与公平相关的项目,比如“两个首次”——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其目的就是要向“同等收入少交”、“多而不交”、“跑冒滴漏”等宣战,最大限度地维护税制公平,有力改变“个税=工薪税”的格局。

其二,彰显更多民生温度。本轮改革充分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通过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让人民更有获得感——可以说这样的改革,更能彰显出体恤民生的温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这个两会“政策红包”,不但很快就要兑现,而且还超过人们预期。

不局限于起征点,而是跳出起征点看个税法“大修”,不仅能感受到政策的浓浓善意,还能真切感受到“减税降负”、“增加福祉”、“有利于消费升级”等重重利好。对于被冠以“一次根本性变革”的本轮个税改革,我们格外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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