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名稱遇侵權糾紛,雅戈爾陷「紫玉」風波

6月20日,雅戈爾公告稱,北京紫玉山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紫玉山莊”)因註冊商標專用權糾紛,將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寧波雅戈爾新城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雅戈爾新城置業”)、蘇州雅戈爾北城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雅戈爾北城置業”)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紫玉山莊主張,雅戈爾新城置業在寧波開發的“紫玉花園”和雅戈爾北城置業在蘇州開發的“紫玉花園”房地產項目,備案名稱、宣傳名稱與其“紫玉”、“PJV紫玉山莊PURPLE JADE VILLAS”註冊商標構成近似,侵犯了其註冊商標專用權。

楼盘名称遇侵权纠纷,雅戈尔陷“紫玉”风波

重名的“紫玉”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紫玉山莊成立於1992年,是迄今為止北京市規模最大的臺資企業。公司主要開發項目為高檔別墅,樓盤名稱為“紫玉山莊”。

雖然名字相似,但樓盤的定位卻不太相同。

據鏈家5月最新數據,主打高檔別墅的北京紫玉山莊的均價為每平方米135790元左右。值得一提的是,早年間,在由世界地產研究院和《世界經理人週刊》聯合評選的《中國十大超級豪宅排行榜》中,紫玉山莊曾排名第九。

相比之下,雅戈爾開發的“紫玉”項目均價就更加“親民”。公開資料顯示,寧波“紫玉花園”6月參考均價為每平方米20111元,蘇州“紫玉花園”均價稍高,為每平方米2.2萬元。

那麼,項目類型和地理位置不同,但樓盤名稱相似,是否構成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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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訴訟有先例

事實上,這不是北京紫玉山莊第一次因註冊商標專用權糾紛起訴其他公司。

早在2015年,北京紫玉山莊就將北京海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海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海潤公司撤銷所有含“紫玉”字樣的項目名稱並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

彼時,北京紫玉山莊訴稱,海潤公司將其開發項目定名為“紫玉公館”、“海潤紫玉公館”並進行相關宣傳,未經許可使用了與原告註冊商標“紫玉”及商號“紫玉”相同的字樣,致使消費者誤認為該項目系北京紫玉山莊開發,其目的是為了“傍名牌、搭便車”,使購買者產生混淆,並藉此獲得鉅額不法侵權利益。該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同時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認為,北京紫玉山莊享有註冊商標中最具顯著性的部分為“紫玉“文字,該文字並非漢語中有約定俗稱含義的日常詞彙。

其次,海潤公司與紫玉山莊公司同處於北京地區,作為相同行業的經營者,儘管樓盤名稱來源自其地理位置,但其宣傳冊對該商品房項目的介紹中並未作此解釋。

故該案一審判決,海潤公司的涉案行為構成對紫玉山莊公司所享有上述商標專用權的侵害,要求海潤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並賠償紫玉山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00萬元。

案件到這裡還未結束。

北京紫玉山莊因不服一審判決過低的賠償數額,提起上訴。海潤公司也因認為自身不構成侵權而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侵權賠償的數額應當與涉案商品的市場價值相對應,故二審判決,海潤公司應當賠償北京紫玉山莊300萬元的經濟損失。

涉及8億賠償費

這次,雅戈爾面臨的可能經濟賠償金額合計高達8億元,這並不是一筆小數目。

從雅戈爾2017年年報來看,2017年,雅戈爾實現營收98.4億元,同比減少33.94%;扣非後淨利潤虧損3.99億元,同比下滑116.68%

對此,雅戈爾稱,營收下降原因為受地產項目開發的週期影響,地產板塊營收結轉面積25.66萬平方米,實現營業收入45.88億元,分別較上年同期降低63.72%、53.57%。

除週期性因素,雅戈爾還坦言,公司地產開發業務所覆蓋的寧波、蘇州、上海區域,在限購限貸限售限價疊加土拍收緊的調控下,成交面積顯著下跌。

雖然地產項目的表現有所起伏,但作為全國知名服裝品牌的雅戈爾,對地產業務依然“情有獨鍾”。

2000年前後,憑藉東湖花園項目打響名號的雅戈爾,隨後不斷攻城拔寨,在蘇浙滬區域大手筆拿地,屢屢斬獲“地王”稱號。

雖然,在2011年,隨著樓市調控的來臨,激進擴張的地產業務曾成為拖累雅戈爾利潤的原因,一度迫使雅戈爾“棄車保帥”,斬倉退地。但雅戈爾並未放棄地產,在沉寂之後,雅戈爾的身影又出現在土地競買中。

地產業務復甦需要時間,但如果被判支付8億元賠償金,房地產項目也需“改名換姓”,這對於雅戈爾的地產業務或許將產生一定影響。

“如果對方在商標局註冊了含有某個名稱的商標,且原告和被告公司同屬一個行業,商品和服務市場都類似,商標名並不屬大眾用語,那麼被告公司使用這個名稱就有涉嫌不正當競爭的風險。”杭州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資料顯示,北京紫玉山莊確實註冊了“紫玉”、PJV 紫玉山莊 PURPLE JADE VILLAS” 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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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海潤公司和北京紫玉山莊的二審判決裡,法院強調了不動產商標具有的特殊性,即其承載著權利人的商譽,直接代表了不動產項目的質量、品質、配套設施及環境等特點。法院指出,公眾對於樓盤的識別、區分、不動產價值的認可等事宜,通常將以樓盤的名稱作為初步認知與判斷標準。

商標侵權賠償金不定,具體要看是否可以準確計量對方損失的數額或者是被告預計盈利的數額。在兩者都無法確定的情況下,法院判決的賠償裁量一般在50萬-300萬元左右。法院也會考慮使用商標人的主觀狀態是否具有惡意。”上述負責人表示。

就雅戈爾在使用“紫玉”標識時是否事先知道重名這個問題,雅戈爾證券部負責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我們剛收到訴訟通知,開庭時間還沒有定,因為對方告到了北京的法院。現在律師正在整理資料,是否涉及侵權還需要律師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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