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暴露驚人內幕:用假事故書騙保30起,涉案170萬元!

2017年2月27日早上,一輛魯B牌照的起亞牌轎車與一輛掛黑龍江臨時牌照的奔馳車在青島市杭鞍高架上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和車主此前繳納的車險合同,保險公司很快將修車費2.6萬餘元打到了車主的賬戶。

可蹊蹺的是,公安機關“天網”系統卻顯示, 這輛魯B牌照的起亞車從2月21日到2月27日下午就一直停在青島某汽車維修廠,並未上路行駛,那這起車禍的車是誰?一車分飾“兩角”又是為哪般?

一起交通事故暴露驚人內幕:用假事故書騙保30起,涉案170萬元!

(網絡圖片,圖文無關)

奇怪!

多起事故發生在深夜

還都是同一個交警處理

2016年初,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向當地公安機關移交了30起疑似詐保的案件,其中20起事故都是由同一交警孫某某處理的。

在這20起事故中,存在一個共同點,車主其實並未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而當地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責任一方,卻出現了此人的身份信息,也就是根據交警的記錄,這個人出過交通事故。

通過這一系列的問題,辦案人員懷疑交警孫某某極有可能涉嫌瀆職犯罪。掌握情況後,偵查監督部門及時將線索移送給反瀆職侵權局。

在此基礎上,青島市市南區檢察院反瀆職偵查部門進行了深入調查。負責查辦案件的資深檢察官殷樹濱,通過比對分析這20起交通事故,發現這些車輛事故並不簡單,背後一定隱藏著一個精心設計的陰謀。

通過仔細比對檢查官發現,這些車輛出事故的時間基本都集中發生在2015年間,且多是深夜發生撞車。由孫某某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當事人的簽字中有部分同名人的簽字筆跡存在明顯差異,不同當事人所留的聯繫方式也是同一手機號碼。

詭異!

不同當事人卻有著

同一個手機號

為什麼同名當事人筆跡不同?不同當事人手機號相同?這個手機號歸誰所有?事故是否造假?事故涉及的鉅額車輛保險理賠金究竟去向何方?

辦案人員先從事故中所留的手機號入手。經查,該手機號的機主是青島某汽車修理廠負責人董大偉,而所有事故理賠金,似乎也與董大偉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辦案人員調查發現,所有事故的理賠金一部分轉到了董大偉情人母親的銀行賬戶內;一部分通過轉賬,用於情人在醫院生孩子的花費,而住院病歷中家屬簽字一欄中清楚的顯示是“董大偉”,這最終證明保險理賠金的真正擁有和支配的人就是董大偉。

而通過調查通話記錄辦案人員發現,孫某某與董大偉在這些交通事故頻繁發生的兩個半月時間內就有多達213次的通話記錄。為進一步查實案情,辦案人員與當地民警調取了所有涉案交通事故的報警錄音和保險公司的報案錄音,經過認真辯聽後,初步斷定聲音是董大偉的。

董大偉被傳喚後,一開始並不承認,也不承認聲音是自己的,後來辦案人員通過專業的聲音鑑定,最終確定聲音就是董大偉。

結合本案其它有力證據,民警終於查清了董大偉在2012年至2015年,通過偽造28起交通事故騙保280餘萬元的案件事實,其中有20起事故的發生時間與孫某某、董大偉213次通話記錄的時間高度吻合,且均為交警孫某某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涉案金額為146萬元。

至此,一起通過製造假事故、繼而利用交警權力偽造《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騙取車輛保險理賠金的系列案件浮出水面。

分身!

一輛車同時出現在

兩個地方

就在孫某某與董大偉等人之間的犯罪事實還未完全查清時,辦案檢察官和民警又敏銳地察覺到另外一個情況:2017年2月27日早上,一輛魯BM5Fxx號起亞牌轎車與一輛掛黑龍江臨時牌照的奔馳車在青島市杭鞍高架發生交通事故,事後,青島牌照車主通過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獲得理賠2.6萬餘元。辦案人員發現,這起交通事故中也有孫某某的參與,並且還有另一名汽車維修公司的負責人林東海的參與。

據瞭解,孫某某與林東海是老熟人,林東海36歲,曾因偽造車輛事故騙保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2017年2月27日,林東海與孫某某在微信聊天中說道:“孩子老師的車我報今天早晨了。”孫某某回覆:“好。”

這條微信聊天記錄引起了辦案人員的警覺,什麼叫做“我報今天早晨了”?交通事故又不能提前預知,難道又是人為炮製了一起假事故?順著這一線索繼續調查發現,當天在青島市杭鞍高架橋上與一輛掛黑龍江臨時牌照的奔馳車發生刮擦的車就是孫某某孩子教練郝傑的魯BM5Fxx號,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的簽名正是孫某某。

據瞭解,郝傑的車從2月21日到2月27號下午一直停在林東海的修理廠,當天早晨根本不可能出現在杭鞍高架。於是便有了文章開頭的一車分飾“兩角”的一幕。

就這樣所有的案件疑點,一點點浮出水面。

震驚!

製造假事故30起

涉案金額170多萬

辦案人員經過最終的調查發現,在2012年至2015年, 董大偉通過偽造28起交通事故騙保280餘萬元,其中有20起事故責任認定書均為孫某某出具的,涉案金額為146萬元。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間,孫某某與林東海預謀偽造10起車輛交通事故,共騙取保險理賠款24萬餘元。

記者瞭解到,早在2016年董大偉等犯罪嫌疑人到案之前,孫某某就知道檢察機關已對他展開偵查,但他認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繼續夥同林東海炮製了多起交通事故,經他一手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經他一手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造成了保險企業高達170萬餘元的經濟損失。

服法!

交警內鬼及其同夥

統統獲有期徒刑

一起交通事故暴露驚人內幕:用假事故書騙保30起,涉案170萬元!

2018年1月10日,青島市市南區檢察院分別以濫用職權罪、詐騙罪對孫某某,以詐騙罪對林東海等人提起公訴。

庭審作最後陳述時,一直沉默的被告人孫某某說道:“我的母親幾年前因為車禍去世,父親患病,家裡的孩子也正是需要我的時候,希望法院酌情考慮,從輕判罰。”

最終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辯護人提出的孫某某的行為應構成翫忽職守罪的辯護意見,沒有法律依據,不予採納。被告人孫某某夥同他人詐騙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保險理賠款,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並罰;辯護人提出的孫某某沒有詐騙的犯罪故意和行為的辯護意見,與業已查明的事實不符,不予採納。公訴機關指控成立,應予支持。

2018年3月6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孫某某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六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六萬元;以被告人林東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八萬元;退繳案款22萬餘元,發還被害單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郝傑等人也被判處有期徒刑。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千萬別去挑戰法律,

你會輸得一敗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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