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想裝修 先交1000元押金給物業

最近一段時間,界首市居民張先生很鬱悶。他在界首市金域長安小區購買的新房要裝修,小區物業管理處要收取1000 元裝修押金, 而且一年後這筆押金才能退回。

界首市房產局表示,金域長安小區物業管理處此舉違規,該局責令相關企業退回違規收取的款項。

業主 新房裝修,物業公司收取千元押金

張先生是位農民,常年在外地打工。兩年前,他在界首市金域長安小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準備給兒子結婚使用。

前段時間,張先生從務工地返回界首,準備裝修新房,但是遭到小區物業管理處的阻止。

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告訴張先生,按照小區的管理規定,新房裝修前,業主必須繳納1000 元裝修押金, 否則施工人員不能進駐。

“ 裝修新房是我的權利和自由, 為什麼要向小區物業管理處繳納1000 元押金?”張先生提出質疑,要求小區物業管理處提供收取這筆費用的依據。但是,工作人員並未作出回應。

記者在小區採訪時,多名業主證實了張先生的說法,“ 我們的新房裝修時也繳納了1000 元裝修押金。”

同時,記者獲悉,這個小區業主繳納的裝修押金, 必須等裝修滿一年後才能退回。

物業

此舉是為了規範業主的裝修行為

小區物業管理處為何要收取業主的裝修押金呢?界首市金域長安小區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呂先生告訴記者,這是他們的無奈之舉。

據呂先生介紹,小區房屋交付後,一些業主違規裝修,導致公共設施損毀。個別房屋裝修後甚至出現漏水現象,造成樓下業主的房屋被浸泡。

同時,界首市的在外務工人員很多,他們的新房完成裝修後,很多人選擇返回務工地, 裝修後的新房長期無人居住。一旦發生漏水等情況,受損業主和小區物業管理處無法與對方取得聯繫,進行維權。

無奈之下,小區物業管理處只好讓業主繳納1000 元的裝修押金。裝修一年後,如果房屋沒有出現問題,這筆押金將全部退還給相關業主,以此規範廣大業主的裝修行為,“ 這樣做也是為了維護廣大業主的利益。”

界首市房產局

責令企業退回所收款項

界首市金域長安小區物業管理處的做法到底對不對呢?界首市房產局明確表示,此舉違規。

據介紹,我市《關於進一步規範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收費的通知》【阜價費〔2015〕131 號】第五條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 使用人)和裝修單位( 裝修人)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證金、押金、管理費等。

目前,界首市房產局已經責令界首市金域長安小區物業管理處所屬企業,退回違規收取的款項。

7 月9 日下午, 記者瞭解到相關費用已經退還業主, 或用於衝抵業主的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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