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要多久?債主的耐性受到了考驗!

債權人化身原告,在法庭上發光發熱,力爭勝訴。結果也很勵志,勝訴!但債務人(被告)很不屑履行判決,這時債權人反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於是,一場耗時多日的執行戰就此拉開序幕。

我們關心的不光是強制執行要花多長時間,還有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如果申請這一步都無法踏出,還談什麼執行呢?

掃盲時間到了。《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執行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

1.當事人均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

2.當事人均為公民或其中一方為公民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後一年內申請執行。

讀了上述法律條文,債權人頓覺茅塞頓開,豁然開朗,拿出小本本記好時間點。現在,我們來劃一下重點,申請執行的兩個期限,一是法律文書生效六個月內,另一是一年內。端看當事人是法人或公民,大家可對號入座。

接下來,我們來科普一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要多久時間。我們不怕等,就怕白等,更怕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所以,法院強制執行到底要多久呢?

法院強制執行要多久?債主的耐性受到了考驗!

不把法律搬出來,就怕你們以為我胡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規定: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還需延長的,層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也就是說,申請了強制執行的借貸案件,執行期限是自立案起的六個月內。債權人掐指一算六個月,即180天,即半年,這時長都快趕上十月懷胎了。如果法院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債務人有可供執行財產,債權人簽字確認或院長批准後,可終結此執行程序。

在等待執行結果的過程中,債權人往往會焦慮不安,與其空等不如配合法院提供債務人的財產線索,以此縮短執行時長。此外,債權人也可以找催催寶在全國各地的2萬多個催客幫忙催收。

法院的強制執行需要經過審查立案、確定執行方案、實行執行方案等程序,債主可耐心等待、協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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