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辛大師談野生動物保護:街頭爬寵店熱賣野生走私龜

天辛大師談野生動物保護:街頭爬寵店熱賣野生走私龜

國家森林公安局督辦大案,查獲國家重點保護動物535只,端掉數個走私販賣野生動物團伙。

據悉,此次案件查獲陸龜522只、蜥蜴類5條、鴛鴦類3只、鷹體1只、龜殼4個。記者瞭解到,其用途很可能分為觀賞與食用,但不管是觀賞還是食用,野生動物都可能給人帶來風險。

據民警摸查後發現,市場上的野生動物90%以上來自省外或國外。

走私野生動物已經成為有組織犯罪。

據供述出售的陸龜也是通過網絡找到的“貨源”。一次偶然機會,逛百度貼吧時找到了“上線”,並向對方一次性購買了30只-40只陸龜,之後被賣往了全國各地。終端與“上線”都沒有陸龜馴養證和繁殖證。

到貨後,會去各個陸龜貼吧發圖片,並留下自己的微信號。客戶瀏覽貼吧,看中圖片上的陸龜後,便會主動添加微信。通過微信談好品種、尺寸和價錢後,會在APP上做一個相同價格的寵物貓商品鏈接發給買家,買家點擊該鏈接後購買付款。之後,會通過快遞將陸龜寄給買家。值得一提的是,為了避免被查,一般在快遞單上填“海鮮”或“甲魚”。裝箱時,為防止磕碰,先用透明膠帶把四個龜腳固定住,同時在泡沫箱內放些報紙和龜糧。

經公安機關偵查,明知相關陸龜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情況下,通過微信聯絡,微信或支付寶付款,快遞寄送的方式非法向十餘人出售各類陸龜共26只,其中輻紋陸龜16只、脛刺陸龜(俗稱蘇卡達陸龜)6只、豹紋陸龜3只、赫爾曼陸龜1只,總銷售額11萬餘元。

經鑑定,脛刺陸龜、豹紋陸龜、赫爾曼陸龜,均系《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中珍貴、瀕危物種;輻紋陸龜系《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中珍貴、瀕危物種。

檢察官提醒,近年來,陸龜、蜥蜴、蛇等“爬寵”成為年輕人的時髦寵物,但部分珍稀物種受到國際公約保護,不允許養殖。因此,“爬寵迷”購買爬行動物需要確定其是否為珍稀保護動物。明知是野生保護動物仍購買飼養的,同樣觸犯法律,輕則給予行政處罰,重則將被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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