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叔」兩年告15個「東家」 用人單位苦不堪言

An|釋案解惑

案管家 Case Housekeeper

換了11家公司,申請仲裁11次,提起訴訟8次,訴訟請求都是索要加班工資——一年間,聶某沒少打官司。47歲的聶某在福建工作,先後在11家公司擔任駕駛員,在每家公司工作的時間短則3天,長的有33天。每次辭職後,他就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原“東家”支付加班工資。晉江法院近日認定,聶某的行為是濫用訴權、惡意訴訟,屬於“職業勞務碰瓷”,駁回其訴訟請求。

故意不籤勞動合同,通過勞動仲裁索要二倍工資。找藉口玩失蹤,辭職後索取生活費。主動不要社保,事後舉報索要補償……

以上情況,都是讓企業大吐苦水的“職場碰瓷”行為。《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採訪發現,某些求職者專鑽企業的勞動管理漏洞,或隱瞞真相或佈下陷阱,人為製造違法用工現象,為牟取不當得利而惡意索賠,勞動者誠信問題引發熱議。

“跳槽叔”兩年告15個“東家”

在江蘇揚州,竇某因為“傳奇”的經歷獲得了一個稱號——“碰瓷式職業維權人”,而他的“粉絲”則稱呼他“跳槽叔”。從2008年到2010年的兩年時間裡,他先後換了近20個工作,乾的時間最長的幾個月,短的只有20多天。其中,竇某將15個“東家”告上了法庭,“罪名”都是違反勞動法用工規定,其中13次勝訴,光經濟賠償部分就拿到了6萬元。

幾乎每兩個月,揚州市維揚區法院就會收到竇某新的“狀子”。起訴的對象都是竇某之前的“東家”,訴訟理由是公司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拖欠加班費等。“老東家”們則在庭上喊冤,說他們起初都主動提出和竇某簽訂勞動合同,但竇某不願意,公司為了減少開支也就沒有“硬籤”,哪知留下了後患。不過,公司幾乎都拿不出證據證明問題出在竇某身上。

由於勞動關係的特殊性,勞動者處於天然弱勢,但不可否認的是,有的勞動者在履約中缺乏誠信,給用人單位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損失,甚至有的勞動者在短短數年中涉及勞動爭議糾紛幾十起,成為名副其實的“職場碰瓷人”,讓用人單位唯恐避之不及。

根據上海二中院今年3月發佈的《勞動爭議白皮書》顯示,勞動者在履約過程中缺乏誠信主要表現為幾種常見形式:

向用人單位提供虛假個人信息,騙取入職機會。這些個人信息主要有學歷學位證書、體檢報告、從業資格證書、工作履歷等。

利用從用人單位獲取的商業信息牟取個人利益。

為獲取雙倍工資藉故拖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讓他人代簽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隱瞞信息,為配偶、子女在用人單位安排職位,甚至“吃空餉”。

用人單位苦不堪言

勞動者誠信缺失令用人單位苦不堪言。近幾年最典型的案件就是阿里巴巴公司與其員工的病假糾紛案。

2013年4月,阿里巴巴公司的員工丁某以嚴重頸椎病為由申請病休兩週,當日公司同意。下午丁某即啟程飛往巴西度假。後公司得知此情況,在丁某回國後與其多次溝通,但丁某拒絕就其病休期間的去向做出說明。公司隨後以丁某病休期間出國旅遊、提供虛假信息欺騙公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丁某提出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支持丁某的訴求,阿里巴巴公司不服提出訴訟,一審判決撤銷阿里巴巴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決定、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二審維持原判。

直到2017年11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了再審判決,法院認為丁某的行為“違背誠信原則和企業規章制度,對用人單位的工作秩序和經營管理造成惡劣影響”,故公司以其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合法有效。

記者採訪發現,許多用人單位在“職場碰瓷”等關於勞動者誠信的糾紛中,面臨不少苦衷。

上海眾貫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人事經理譚靜告訴記者,有女職工剛入職就說自己懷孕,頻繁請假。期間公司想去探望,給她發微信不回,打電話不接,上家裡去也不開門,但別人在她朋友圈卻看到她發了在國外玩的照片,休完產假回來就辭職……“可一旦打官司,企業經常敗訴,理由都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譚靜認為,員工病假中的不誠實行為已經成為勞動者誠信缺失的“重災區”。

“病假中的造假行為五花八門,其中很多不容易分辨真偽。”譚靜表示,從形式上看,通常員工有非常完整的就診和檢查記錄,診斷證明也是真實的,雖然從疾病的種類、病假期限的合理性等方面存在很多疑點,但用人單位或者仲裁委、法院都無法認定勞動者提供了虛假診斷證明。譚靜認為,一些員工濫用醫療期保護方面的法律知識,加上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缺失或執行時比較寬鬆,諸多原因造成了不誠信現象。

遏制碰瓷規範用工是關鍵

據不完全統計,在勞動法出臺的20年間,全國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從最初的3萬多件發展到30多萬件。其中,中小企業是勞動糾紛的頻發地,也成為“職場碰瓷”最大的受害群體。

北京市海淀法院勞動爭議庭庭長李盛榮認為,造成這樣的結果,首先是因為司法懲戒功能薄弱,違法成本低,法院在發現企業或勞動者有惡意訴訟行為時,懲處手段非常有限。其次,部分勞動者受利益驅使鋌而走險。近年來陸續頒行的勞動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加大了對勞動者的司法保護力度,同時勞動仲裁及訴訟案件受理費用也大幅減免,讓勞動者提起訴訟變得更加容易。另外,一些所謂“離職策劃人”“黑代理”也在勞動爭議訴訟中推波助瀾。

記者瞭解到,海淀法院正在與轄區內有關機關合作建立勞動爭議“黑名單”,對多次違法的企業和個人,將列入“黑名單”,提醒個人和企業在招聘和求職中參考。北京市大興法院也已經採取提前告知制度,明確告知訴訟參與人如果實施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不誠信行為,法院將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以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此外,勞動失信“黑名單”還有望與其他社會信用系統(如銀行、工商、稅務、房管等)實現對接,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誠信考察體系,使訴訟參與人的不誠信訴訟行為影響到其貸款、買房、消費等正常經營或日常生活,增加其失信成本,可以更加有效地防止不誠信訴訟行為的發生。

北京京悅律師事務所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法事務部主任王向前認為,一些勞動者不誠信,其實是對企業不誠信行為的一種反彈。“如果企業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不會受到損害。如果企業有違法行為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些勞動者便會選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王向前說,“因此,企業規範用工是關鍵。企業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完善規章制度,當然勞動者也要加強職業素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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